又一个资本市场的大佬彻底栽了。
25日,证监会出了一份处罚通知书,四环生物的实控人陆克平并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其中,陆克平因涉及多项违法,最终合计被罚2734万元。
被誉为“毛纺巨子”的陆克平纵横资本市场二十年,不仅一手组建了阳光集团,更一度是A股三家上市公司——江苏阳光、海润光伏(现已更名为“海润退”)和四环生物的实控人。此外,他还是新三板公司阳生生物(836959.OC)的实控人。
曾经在资本市场叱咤风云的大佬,在其76岁高龄之际,以这样一种十分不光彩的方式高别资本市场,基金君带你看看都发生了什么。
瞒天过海,暗地“坐庄”上市公司5年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四环生物、陆克平等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连续五年实控人存虚假记载
证监会查明,自2014年起,陆克平通过控制陆宇等13个证券账户及2个权益工具,在 2014 年 2 月 20 日至 2018 年 4 月 11 日交易四环生物股票,同时通过上述账户在四环生物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此外,陆克平还控制一致行动人赵红等4人账户。
陆克平通过使用上述19个涉案账户组交易四环生物股票,使其控制的四环生物表决权不断扩大,具体交易情况为2014年2月20日起买入四环生物股票,2014年2月21日持股数量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5%,2016年6月20日持股数量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30%,截至2018年4月11日,持股数量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39.42%。
证监会认定,陆克平不晚于2014年5月23日成为四环生物实际控制人,且其在2014年5月23日至2018年4月11日期间实际控制四环生物。而四环生物在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中,均披露“无实际控制人”等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处罚书显示,截至2018年4月11日,陆克平持股数量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39.42%。可以说是赤裸裸的坐庄了。
2、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2014年10月10日,四环生物子公司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爱迪)与陆克平控制的阳光集团子公司江苏阳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置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新疆爱迪向阳光置业购买阳光敔山湾花园商铺,交易总价为 5345.56 万元。证监会认定,四环生物及其子公司新疆爱迪与阳光集团及其子公司阳光置业均为陆克平控制的公司,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四环生物未按规定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涉嫌构成信息披露违法的行为。
3、在限制交易期限内违规买卖股票
证监会查明,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共同持有四环生物股票达 5%及每增加 5%时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且在限制交易期限内继续买卖四环生物股票。陆克平及其上述一致行动人控制的账户在限制交易期限内累计买入6.27亿股,累计买入金额43.21亿元;累计卖出2.72亿股,累计卖出金额19.51亿元。
累计买入金额43.21亿元,要知道,目前四环生物的市值也就40亿出头。
4、未按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公告和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
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合计持股达 30%未按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涉案期间,陆克平及其上述一致行动人控制的账户持续交易四环生物,2016年6月20日,其共同持有的四环生物数量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比例达30%时未按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且在2016年6月20日后仍持续交易四环生物,总体为净买入。
买卖自家股票亏损10亿
被罚2734万、终身市场禁入
陆克平在听证过程中提出如下申辩意见:
其一,陆克平知悉的四环生物经营信息来源于其配偶、前十大股东之一的郁某芬,不应因其知悉四环生物经营信息推断其为实际控制人,且四环生物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是由董事长孙国建认可、推荐,与陆克平无关,相关人员指认其为实际控制人与事实不符;
其二,陆克平是为公司利益从事涉案行为,最终投资亏损近10亿,且积极配合调查,其并无违法的故意,主观恶性轻;
其三,华某等人并非陆克平一致行动人,应将其交易金额剔除;
其四,对限制期内交易的行为,应适用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而非第二百零四条。
综上,陆克平请求免除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处罚,请求从轻或减轻限制期内交易行为的处罚。
证监会认为,陆克平自2014年开始增持四环生物股票,达5%时及增持过程中每增加5%时未依法公告、报告,且存在限制交易期内违法买卖股票的行为,并指使四环生物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其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手段特别恶劣,涉案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在重大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致使投资者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陆克平知悉并组织实施上述行为,违法情节较为严重。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条、第五条第(三)项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陆克平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另外,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二百零四条、经2014年修正的《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而对于陆克平,则是处以2734万元罚款,其中分为几项:
1、对陆克平指使四环生物从事信息披露违法的行为处以60万元罚款;
2、对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控制的账户共同持有“四环生物”已发行股份达到5%及每增加5%时未按规定报告、公告的行为,对陆克平、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其中对陆克平处以48万元罚款,对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3、对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在限制交易期限内买卖“四环生物”的行为,对陆克平、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万元罚款,其中对陆克平处以2,600万元罚款,对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4、对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控制的账户共同持有的“四环生物”已发行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未按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的行为,对陆克平、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其中对陆克平处以26万元罚款,对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分别处以1万元罚款。
陆克平生于1944年,20岁时进入江阴新桥公社社教工作队开始任职。随后几经辗转,从村办企业到建筑站,终于在1979年成为江阴市精毛纺厂党支部副书记。7年后,成为党支部书记并兼任厂长,那时他已42岁。
1993年,江阴市精毛纺厂改制组建阳光集团等关联公司,陆克平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公司董事长。2002年,他正式成为阳光集团实际控制人。
2002年,正值我国国有企业改制大潮,众多国有企业转卖给个人。在此背景下,陆克平顺利将阳光集团私有化,并成为实控人。这也为他赚得了人生第一桶金。
尝到资本市场的甜头后,随着资本市场一系列的改革,陆克平开始了娴熟的资本运作。他先是通过阳光集团旗下子公司紫金电子成为海润光伏的大股东。
2011年,海润光伏借壳江苏申龙实现上市。随后,海润光伏便推出10派7.4元的分红,当时备受诟病,然而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堂而皇之的拿走3亿多元。2015年初,海润光伏又提议“10转20”,股票随即大幅上涨,陆克平又通过控股的紫金电子在2015年1月7日-20日累计减持套现达12.6亿元。
阳光集团是当时国家重点企业集团和国家重点扶持的行业排头兵,先后涉足毛纺、服装、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多种产业,其中公司的毛纺、服装制作在行业名列前茅。
2006年阳光集团的阳光呢绒被评为“中国世界名牌”。目前集团拥有8600名员工,固定资产8亿元。
正是如此,陆克平被业界称为“毛纺巨子”。
曾经在资本市场叱咤风云的大佬,在其76岁高龄之际,以这样一种十分不光彩的方式高别资本市场,徒留一地鸡毛的上市公司给广大股民。
来源:中国基金报(ID:Chinafund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