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onement 【斯非现代】

对于一个文力不足脑力有余的人来讲,根本没资格挖坑【。

所以这并不是文,就是各种脑洞转化的零碎文字,开心就好。∠( ᐛ 」∠)_

这个脑洞讲的是耶鲁爱情故事,关于学神李斯和韩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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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鲁的寄宿学院是两人一间宿舍,两件宿舍挨着,中间有公共休息区。李斯刚搬进去的时候只看见放在墙角的皮箱,室友一直不见踪影。另一间宿舍是计算机学院的两个男生,一个黑哥,叫乔治,另一个叫兰彻,是个印度人。

乔治喜欢穿各种风骚的花衬衫,脖子上系一条丝巾,走路自带节奏感,说话仿佛唱rap,最大的兴趣是参加各种party和妹子发展“友谊”,回到宿舍后则开始喋喋不休地对各种“学术问题”高谈阔论,如同精神污染一般的存在。

相比之下,兰彻显得安静得多,脖子上随时挂一副耳机,只要乔治一开口就戴上,低头看自己的科幻小说或者研究开发各种程序。别人跟他讲话的时候会紧张到结巴,加上浓重的印度口音,自带一层社交障碍,唯独看见乔治把脏袜子和成人杂志乱扔在他床上时才会愤懑地大声咆哮。

对于不曾出现的神秘室友,李斯曾询问过学管,学管大爷一脸无奈地耸耸肩,说最好以后那个人别回来住。后来李斯从传闻得知那个神秘的室友是个贵族公子哥,背景颇深,为人高贵冷艳到极点,入学后一直一个人住一间,一听说其他人要搬进来,便不见了踪影。

失踪人口的回归是因为此人与李斯在图书馆偶然相识,一见如故,对些许古旧冷门的著作有共同偏好,不觉交谈至深夜,仍意犹未尽,说家中曾收藏古籍原本,愿意分享,于是回宿舍去取,两人一路走着逐渐发觉了真相,不禁相视而笑。学管大爷见失踪的公子哥被人领着回来,几乎怀疑自己产生了幻觉。

神秘的室友叫韩非,父亲是中国人,母亲是英美混血,因此他天生一副英俊的面孔,轮廓分明,黑发黑眼,又有着东亚人的阴柔气息。他一口纯正的英音,中文也说得很标准,让李斯不由得产生一丝亲切感。韩非从皮箱拿出一叠装订古旧的书,其中有两本线装的活字印刷史记,李斯不禁好奇询问,韩非说小时候父亲曾经带他去过中国,映象很深刻,此后便对中国文明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正好家中藏书不少,时常翻阅,闻“史家之绝唱”的评论,也觉符合心意,便一直带在身边。

两人对东西方文史哲尤为感兴趣,正好又有各自的国籍背景互补,常深夜畅谈,从文艺复兴聊到诸子百家,每及兴奋之处,两眼放光,倦意全无,不觉东方既白。

两人不同之处在于李斯生性活泼外向,常参加各种体育文艺社团和竞赛,而韩非很少出现在公众场合,唯独加入的社团还是耶鲁大学里谜一般的存在——骷髅会。骷髅会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精英组织,名气大却一直十分低调,社团活动地点在校园内一个不起眼的角落,一座刻着拉丁文的低矮希腊式建筑,通往地下室,像一座阴森的墓穴。骷髅会每年仅收取几名全校最优秀的学生,条件是最好还拥有古老的欧洲贵族血统。历届骷髅会成员毕业后纷纷成为世界上最顶级的精英,各领域呼风唤雨的人物。骷髅会规定一切社团活动不得外泄,据说曾经有一届成员因为泄密,被匕首刺死,剃成骷髅摆在地下室主厅的中央,以示训诫。多年来该社团流传着各种传说,李斯再好奇也不敢多问,韩非更是只字不提。

常年排名全美第一的耶鲁法学院以小而精著称,学生数量往往只占其他学校法学院几分之一,校董会拨款也从不吝啬,加上校友会每年从世界各地压榨毕业生为母校捐款,法学院资金雄厚,不仅师资一流,硬件也先进。然而每当院长站在台上侃侃而谈,以此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的时候,总有人忍不住吐槽,“对对对,老师一流,奇葩一流。”

院长姓荀,是位华侨教授,法学界泰斗级大师,德隆望尊,作风严谨,一丝不苟,学生恭敬地称其“Dr.Xun”,然而私底下,荀院长还有一个外号叫“杰瑞”,源于他这一生唯一的败笔——和一位混账同学兼同事有交集,德拉姆教授是法学院另一位大佬,诨号“饥渴的汤姆”,喜欢留恋于各种声色场所,囊下情妇不可胜数,总之这位大佬在学术界的名声有多好,道德界的名声就有多烂。关键在于,每当其受人谴责,总是以荀院长年轻时的风流史当盾牌,顺便庆幸自己灵魂依旧青春。每当两人相见,嘴炮便无休无止,于是学生以猫和老鼠中那对冤家的名号相赠,祝两人的摩擦也能推动在学术上创造新的高峰。

李斯在北大读本科一年级时到美国参加过一次全球性质的模拟联合国,当时荀院长被主办方邀请为学术顾问,李斯出彩的表现受到荀院长的青睐,两人交谈一番后,荀院长表示很欣赏李斯的才华,于是为李斯写了一封推荐信,希望李斯能申请耶鲁大学的offer,出国留学深造。然而荀院长没有料到李斯完全不是潜心学业的种,整天各种学校活动忙前忙后,翘课出去搞外联,作业找韩非代写,论文总是拖到最后……相比之下韩非学业要优异得多,研究生时就能在世界顶级期刊上发表论文,往往引起法学界轰动,荀院长也不得不嗟叹青出于蓝。

由于李斯经常奔忙于社联事务,课堂笔记总由韩非代劳,后来韩非索性把笔记全部发在ins上,一举造福了无数水深火热之中的浪子,被众人奉为法学院列神之首,人称“M神”(韩非英文姓氏为Morgan)。

众所周知,美国藤校学子的一大爱好便是互相贬低,尤其是哈佛和耶鲁,一如中国的清华和北大,英国的牛津和剑桥,多年以来相爱相杀,谁也不服谁。耶鲁的硬伤在于,每次联谊赛,不论赛艇还是橄榄球,从来没有赢过哈佛,这点已然成为每个耶鲁学子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李斯自度不善西方运动项目,却和其他同学一样拥有强烈的反攻欲望,于是毅然决定参加藤校辩论联赛。在最初的几场辩论赛中耶鲁连胜,一路过关斩将,哥大,康大,宾大等纷纷败北,剧情一如既往地快速进展到哈佛和耶鲁的决赛。

“中国网络上有个梗,叫'自古红蓝出cp'。”李斯感叹,“又不幸言中了。”

(耶鲁校色为蓝,哈佛校色为红)

韩非低头看书,显然不感兴趣。

“师弟我这次承载着如此沉重的光荣与梦想,您好歹假装关心一下?”李斯搅了搅咖啡杯里的勺子,站起身,往韩非嘴里塞了一个小番茄,扬长而去,“给你留了第一排中间的位置,来观赛的时候记得穿校园文化衫!”

很难想象韩非穿T恤的样子,毕竟他总是穿着各种定制的西服衬衫,紧扣着最上一颗扣子,俨然一副二十世纪英国绅士的模样。美国流行文化大抵是永远也影响不了这类人的,即使霉霉开着车唱着歌从他面前飙过,韩非依旧能毫无察觉地沉迷于埃斯库罗斯。

耶鲁在辩论决赛中取得胜利,李斯也因为正面回应对方攻击和犀利的还击获得最佳辩手的荣誉,多年的魔咒终于破解,场面一时喧腾难以平息,李斯欢呼着冲下台跑向韩非,用力地拥抱了一下他,韩非见他欢欣鼓舞的模样忍俊不禁,“这下该回去折腾期末考试了?”

李斯兴奋地不停点头,“多亏师兄的支持!”

韩非真的穿着校园文化衫来了,像一个普通的清瘦的青年。之前在人群中观望台上赛况的时候,他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激动和紧张,看着李斯站在台上气度非凡的模样,还有他犀利精炼的语言和炯炯有神的目光,他竟然有一丝羡慕。他不敢无所顾忌,不敢轻狂地驰骋于天地,雄辩于高堂,大抵他唯一的尊严,只有他汹涌在大脑里的思想。

韩非轻轻地叹出一口气,拍了拍李斯的肩膀。

“很精彩,颇有当年稷下学宫的名士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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