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报道的山东某快递员下跪求原谅事件,民警主持正义开具证明为其“撑腰”,一时获得无数点赞。
如果事情到了这一步,似乎也就该圆满结束了。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后续爆出该快递员在此次纠纷中,先是伪造邮政快递被查证造假,而后又跑到客户家跪下,哀求,诉说自己生存之不易,甚至会被辞退,要求客户撤销投诉。而报警的却是客户,最终这个快递员获得警察同情而给其开具证明并公布于网络。
随着进一步调查的深入,该快递员承认下跪只是因为觉得这样解决问题比较容易,其提到的辞退都是为了博取同情。
诸位看官看到这里,有没有一种被愚弄的愤怒呢?
一开始以为,快递员的尊严是被那个毫无同情心的冷漠客户践踏了;现在看来,快递员的尊严是她自己不要了的。
或许,在那个快递员看来,为了平息客户的怒火,扯个谎,把事情编造得严重一点,有利于博取客户的怜悯与同情,而下跪这种行为,在她看来,也没什么大不了,只要事情解决就好。
或许,这也是很多普通人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的优先应对方案吧。
经济成本不高,花费的时间也短,还能够绕过一些法律和监管,即使牺牲一下个人的尊严也没啥。
但是,快递公司是有对客户恶意投诉的应对制度的。
制度管不管用,用一用不就知道了吗?
明明丢失了一个芒果是事实,客户投诉也没有错,启动客户投诉程序,去查一查,查明真相,以后就减少了类似犯错,不也是有助于下一步的业务拓展吗?
如果跟公司如实反馈,而得不到应有的支持与反馈,那是公司制度的问题,那时候的处理模式就上升到公司层面和监管层面了。
再进一步说,公司启动了调查程序,但是无法查明真相,这个时候,由公司出面,以公司的名义与客户商讨补偿协议,这样客户心理上感受到的是更加受到重视,也无损于公司按程序办业务的正面形象。
但这个快递员选择了私下接触客户,私下解决。
是她不知道公司有这些管理制度吗?
还是明明知道但是不愿去碰触?
提交流程之后会发生什么呢?
快递公司有没有专门的团队来处理呢?
还是说,最终这些调查工作还是落在这个快递员身上?
那这个快递员有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处理这些,会不会影响自己的业务和收入?
考虑再三,在生计面前,她选择了低头。
牺牲自己的尊严,保全自己的生计。
在团体面前,个人永远是卑微与渺小的。
快递员这一职业的优势在于门槛低,但是这一职业的劣势同样也是门槛低。
因为门槛低,所以大家都能做。
既然你给公司惹了事儿,自己如果还摆不平,那,对不起,请走人,我再雇别人。
这也是对客户的一个交待。
而且是一般客户最容易“解气”的一个交待。
简单,直白,粗暴,效率高。
说到底,正因为是一个门槛低的行业,人力的成本才变得廉价,才会有人为了生计而不得不放下尊严。
古代阿拉伯有个国王,他的领土之内有个强盗。
强盗一直被国王打压,所以他也一直在寻找机会想要让国王也丢个面子。
某一天,国王经过一条小路时,路边有个乞丐向他讨要一枚钱币。
国王心生怜悯,在把钱递给乞丐时,被乞丐拉下了马。
原来这个乞丐是那个大盗假扮的。
大盗得意的向国王示威时,国王却给他跪下了,请求他:“请不要把今天欺骗我施舍的事情传出去,我愿给你更多的金币。”
“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因为这件事情,让那些真正的乞丐得不到所求。不想那些善良的人因为欺骗而不愿再布施。”
该快递员事件暴露出来的冷漠,撒谎,欺骗,跟那个大盗的行径如出一辙。
撒个谎的成本不高,但破坏的却是整个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一只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可以在两周以后引起美国得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
初始条件十分微小的变化经过不断放大,对其未来状态会造成极其巨大的差别。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这是这个快递员作的恶,也是这家快递公司管理生态作的恶。
希望政府能够从这个事件中,见微知著,尽快建立健全快递物流行业的监管,监察制度,使得劳者有其得,政者有其为。
让每个人更有尊严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