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器官捐献为何如此之难

近日,罹患“渐冻症”的北大历史系女博士娄滔留心愿捐献人体器官的新闻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在对她的病痛的惋惜和捐献器官的无私表示赞赏之余,器官捐献这个我们“熟悉而又陌生”的话题值得再次被提起。

在走过30年的死囚器官使用之路后,如今的西方国家器官捐献已十分普遍,据相关资料介绍:在澳大利亚80%的驾照持有者都签署了遗体器官捐献书;在英国,这一比例也高达45%;在西班牙,如果公民不反对,国家直接默认公民遗体器官捐献。而在中国,自从2015年1月1日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以来,全国每年30余万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当中,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的只有1万多例,也就是说30个人中只有一个人能有活下来的希望,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合适的器官。

我国的器官捐献到底难在哪里呢?从潜在捐献者的角度来看,人们日常接触到相关知识的渠道非常有限,能主动登记成为捐献志愿者的人数只占器官捐献总人数中相当少的部分。对器官捐献常识的科普工作也还不到位,信息的不对称使得许多不实的说法和无端的担心在社会上流传:比如接受器官移植手术的病人需要付费,但是器官捐献却是无偿的这一现实使得所谓“器官买卖”的阴谋论一度甚嚣尘上;对于器官捐献中捐献与接受捐献双方互不知晓的“双盲原则”的无知,也让很多人因为担心捐献之后可能引发的伦理问题而对捐献避之不及。

此外,中国传统“死者为大”、“入土为安”的思想观念和对逝世亲人的感情使家属在亲人死亡后往往不能接受对其进行器官移植,但是从病人死亡到器官失去移植条件的时间间隔非常短,用争分夺秒来形容也不为过,家属犹豫的时间越长,捐献的器官可以使用的概率就越小,能够拯救一条生命的希望常常就在几个小时中破灭了,而且更多的时候,进行劝说工作的志愿者都是无功而返,甚至还要承受情绪极端的家属的谩骂。

另一个显著的不足在于,对于捐献的鼓励性制度也没有相应完善,器官捐献虽然是无偿的,但表达起码的尊重与感谢仍然应该要被提倡,能够有制度给捐献者或者其家属以合理照顾才是人道主义的做法。国外的经验中,给予器官捐献者墓地或者后事处理中的优惠政策就值得我们吸收借鉴,这也有利于激发更多人的捐献积极性,形成一个运作流畅的良性循环。

事实上,一个各项器官功能都很好的人,通过器官捐献可以帮助超过10个人,这就意味着当越来越多的人能够理解并支持器官捐献,就会有数十倍的生命可以重燃生的希望,在这个层面上,可以说器官捐献难题的解决有着非常深远的意义,而何时才能让器官捐献不再难?不只是病危的患者和家属,全社会都在焦急地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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