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兰州的第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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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三年文学的研究生,我最痛心的一点,就是自己没有如愿以偿地爱上学术,但是我又不得不把那个研读下去。

以前王小波对“反熵”行为表示欣赏时举过一个例子,一个登山者解释自己为什么爱爬山时说:不为什么,因为山在这里。没有比这更可悲的答案了。

我每每在那些发黄的古籍中,吃力地读着一串串像蝌蚪一样难以辨认的繁体字时,就会觉得生活让人特别绝望。日子枯燥得令人痛心,好像是在看一本书,翻到某个阶段,奇怪地出现了些空白页,一页一页,全是空白。

被无数次憧憬过的研究生生活,里面并没有莺歌燕舞欢声笑语,当然,更没有阳光灿烂的日子。我只是按部就班地看着那些变成任务之后面目可憎的书。关于诗意和理想,越来越成了扯淡的东西。

有时候,我甚至会悲哀地想,如果没有读书,此刻坐在村头那棵大槐树底下给孩子喂奶的我,是否会更幸福一点?

在兰州这个地方,时间很容易变成像黄河一样宽阔平静的河流,日子祥和安然到令人发指。两年多来,我的生活几乎没有任何变化,离充实和丰富很遥远,只有鸡飞狗跳;繁华和热闹靠边站,只有苍凉和空洞。

麦积山路的洋槐花吐穗了,定西路东口的垃圾山变高了一些,王府井的星美影城又有新片上映了,瑞德摩尔小广场上的大妈们,从农业重金属变成婉约派了,嘉峪关路的烤肉店推出了新品牌,学校门口的那家“爱的礼物”,放下端午的粽子换成月饼了……

每一个细微的变动我都知道。每天下班回来那些无聊的时间里,我都在盘点街上的店铺,如守财奴一般不断翻腾出自己的宝贝,爱不释手又战战兢兢。发生的事情是多么地少啊,简直像一场我所厌恶的王家卫的电影,到处是长镜头里面目模糊的脸,对话稀薄,情节漫无目的。

我记不清楚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突然失去了对食物的兴趣。那些很久以前,一堆五花八门的零食就能让我觉得生活无限光亮的食物,在某一天,我忽然失去了兴趣。我不再一天只吃苹果和酸奶,不再挖空心思地研究减肥食谱,不再一个人奔跑在星光满地的操场上,我什么都没有做,可是却奇迹般地瘦下来了。

我没有如期望中那样瘦成一个骨感美女,但终究能够套上自己喜欢的衣服了。那些很久以前在玻璃橱窗里花花绿绿亮光闪闪的小衣服,那个让我怦然心动的裙摆上的小皱褶,开始对我露出笑脸。我趾高气扬地穿上了那些梦寐以求的衣裙,我笑容可掬地在大家的目光里穿梭。可是,我并没有获得想象中的快乐,梦魇一样的恐惧时时会惊醒午夜的我。

我常常梦到在一个新的早晨,我又变回从前那个胖胖的可怜兮兮的小女孩了,周遭是些熟悉或者陌生的声音在嘲笑,我被围困在中央,只有伸出肥乎乎的小手,自己为自己揩去眼泪。

于是,我比以前更爱花钱了,我越来越喜欢新衣服。我似乎要在这些舞动的衣衫中寻求安慰。我买了棉布的格子衬衫,把白色的吊带穿在里面;我买了一件橘色的毛线开衫,细腻的质地和沉静的颜色。走在路上,有人跟我打招呼,说很漂亮,我的心就荡漾开了。一个马上奔三的女人,要在别人的目光里获得这种浅薄的快乐。

我很悲伤。

我交话费换了一部智能手机,这样我就可以即时地更新微博。我得随时说出心里的话,才不会闷死。我太寂寞了。在拥挤的人群里,我越来越孤独。我要在这种物欲和感官的快乐里,靠一点残存的骄傲来维系一种让我疲惫不堪的生活。

我开始留长发,在头发由短变长的这段时间里,我必须每天早早地起来洗头发,夏士莲清凉的味道可以让我暂时的心情放松,倾斜过来的刘海刚好可以掩盖住我半边灰突突的脸。

我总觉得,我被生活摧残着,越来越丑恶。我真想和我的朋友们相亲相爱,彼此真心祝福。但是这不可能。我很少和他们在一起。他们永远不知道,这个世界对胖子残酷极了。我一直坚持一个胖女孩的青春是疼痛的,她们的心理都或多或少地有着障碍,她们的成长就好像遭遇江南绵延的雨季。

我一直都企图拥有一个神采飞扬的青春。对生活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傻逼地叫嚣“世界归根结底是我的”,快乐地不知天高地厚,以为大地就在我脚上,还有那无处释放的荷尔蒙,当这些东西搅和起来,人就操蛋了起来——这才配叫作青春。可是,我没有,我一直低着头度过了本该发光闪耀的岁月。

每当我的同学看我行色匆匆地穿行在校园里,在我上班的路上或者下班的途中见到我,他们就会觉得这个女孩子身上有很大的能量。在他们跟前,我是一个礼貌而懂事的姑娘,我的脸上有浅浅的微笑,跟每一个迎面过来的人热情地打招呼,这样温和的我却让人不可亲近。他们不知道,这么特立独行的一个我,只是为了藏住内心的自卑。

我其实一点都不坚强,我在马路边,在陌生的巷口,在空荡荡的自习室,一个人哭过很多次。我敏感到神经质,一些莫名的小情绪小感动,对我就如天风海雨。我任性而偏执,在相亲的人面前,如一团随时都能被点燃的烈火。

我总在快乐的时候,感到微微的惶恐,对别人的好意,既坦然又不安。我从来都不知道,这样的一个自己,有一天,也会被某种不可预知的力量裹挟着向前,然后以一种猝不及防的速度迅速地成长。

夏天的时候,家里出了点事情,弟弟和弟妹在无数次的大吵之后打算离婚。那天中午在朦胧的午睡中,我被一阵惊心动魄的电话铃声叫醒,爸爸用苍老而沙哑的声音,尽量平静地跟我叙述整个过程。最后,他突然像个迷路的孩子,颤颤地问我怎么办。

我把左奔右突的心收回来,平静地安慰爸爸,然后从嗓子眼挤出世故老成的一句话:没事,不用担心,我会处理好的。我很快地跑回办公室,用脑子里还残存的那点法律知识,迅速地看完了新的婚姻法和未成年子女保护法。就在我打算做决定的时候,我想起侄儿那张可怜的小脸,忽然心痛地不能自已,我真混蛋,怎么帮起他们离婚了?

我给弟弟打电话,给弟妹打电话,给律师事务所的朋友打电话。那个下午,我在学校的小园子里打了一通又一通的电话,夏日的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照下来,我的影子迷离而模糊。我终于说服了弟弟,攻下了最艰难的堡垒。事情到最后终究是平息了,可爸爸那天无助慌乱的声音却刺痛了我。

我一直还把自己当做孩子,竟然已成为他绝望时候的依靠,那个把我放在肩头嬉戏的健壮男人已经老了。我第一次,那么清晰深刻地明白长大对一个人意味着什么。

我在兰州的第三年,很快就要成为大龄女青年的时候,果断结束了一份不咸不淡的感情。说实话,那个男孩善良又好脾气,我在他跟前,任性而放肆。他很爱我,对我也很好。可不知为什么,我一直没有安全感。我总担心他会在某一天忽然离开我,没有原因,没有征兆,只是告诉我,他要走了。

我一直在恐惧着这一天的到来。我习惯于斤斤计较付出和回报,像个脑袋精明的商人那样计算着自己在这份感情中的位置和作用。我没有理由地吵闹,耍性子,却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什么。

最后一次见他,是在火车站,他穿着一件墨绿色的短袖,后面重重的双肩包把他矮小的身子压得微微向前曲着。我在公交车上,透过玻璃窗看着他一点点消失在人群里。不知怎的,我的泪就来了。

记得第一次见他,骑着一辆白色的电动车,大冬天的,只穿了一件薄薄的衬衫,笑嘻嘻地看着我,用手捏我冻得通红的脸蛋,我下意识地竟然躲开了。关于他的记忆,总是很少很少,我不明白,这场恋爱,我为什么牢牢记住的只是开头和结尾而已。

或者,如果关于这个人你能记住的只是开头与结尾,那么你们从来就不曾真正恋爱过。

分手的那个下午,我一个人在毓秀湖旁边坐了很久。湖边的垂柳在细碎的风里轻轻摆动,绿莹莹的水微微地荡漾着,我那美丽的格子衬衫都坐皱了。然后我发现了花朵,不远处的草坪上,绽放着一丛不知名的小花。擎向天空的笑脸,阳光的金子色,这花朵真让人温暖。

我在那里一直坐到傍晚时分,来学校锻炼的老人,嬉戏的小孩,还有垂着大耳朵的小狗,草坪上渐渐热闹起来了。晚风轻轻吹过,飘来木樨花的香味,我蓦地想起在清泽园的那些日子,想起穿着运动装,有着清爽的短发,从男生宿舍窗前飘过的,年轻真诚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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