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的故事

这是一个关于麦克的故事。我,只是讲这个故事的人。因为是我讲,所以我要先说我是谁。

长话短说,我是一个适婚年纪的女子,但是我离过婚。

我在美国生活,生活,或者说是挣扎着。我在一个普通的研究生院,做普通的基础研究,日复一日,无聊乏味。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有时候黑白颠倒,在一片漆黑中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在凌晨的时候离开实验室,在回家的路上,等着看天边升起的第一缕阳光。我不喜欢这里,不喜欢这种生活,但是我仍然不愿意回去。 我欺骗自己说是这里的空气比较新鲜。但是其实我并不需要欺骗什么。我很清楚,我也不喜欢那里。对,我不喜欢这里,而且不喜欢那里。这个简单地事情用了我将近三十年的时间才搞清楚。前面的很多时间用来确定我不喜欢那里,后面的一点时间来发现原来我也不喜欢这里。

我把这个道理和我老公,不对,是我的前夫说。他很不耐烦的翻过身,抱怨我在周末的早上呼吸乱想而不补补觉,八成是实验压力还不够大,然后淡然的睡去,鼾声此起彼伏。这样的场景,是在我跟他来美国不久以后。在那一刻,我觉得心里很委屈。因为我们是高中,大学同学。我们相熟到不行,我们曾经是最好的朋友,彼此了解,信任,尊重。我以为他很爱我,也许他也确实很爱。但是当我们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面对实实在在的生活的压力,这种爱却平凡了,渐渐消失不见了。最后他选择把他的爱,热烈的那种爱,给了另外的一个女孩子。我选择了走开。

你已经开始不耐烦了,这一切像是一个怨妇在碎碎念,和我们的故事本身有什么关系。我来告诉你,是有关系的。首先,麦克认识我和我的前夫。实际上他是我们共同的同学,高中,大学同学。他们两个是哥们,可以推心置腹。我是他的朋友,也是哥们的女人,所以推心置腹不可能,但是总比一般的人要熟识一些。最为的重要的是,麦克和我们一样,也是一个研究生,在美国过着日复一日实验室的生活。他是电子系的,这个系的简称是EE(electrical engineering).因为好找工作,工资高,所以很Popular.但是研究生的日子并没有什么好过,都是日复一日的闷在实验室里看paper写程序。

麦克天性乐观,也是喜欢和人交流的外向个性的人。他前年结婚了,婚礼我没有参加。因为那时候是我和前夫刚刚离婚的时候,他去做伴郎。我为了避嫌,就只有遥祝。我收到了他们的婚礼请帖,上面还有他和新娘两个人的相片。新娘很高挑,仔细看起来,脸长得也美。那种美很特别,眼睛大而且透露出很精神的目光。五官细致,是难得的北方姑娘里面的细致的面容。她的整体感觉,或者是眼睛,让我总觉得熟悉。总觉得在哪里见过,我看名字,Jessica.我并不认识她。那她一定是像某一个我曾经认识的人。我开始搜肠刮肚的胡乱联想,但是毫无用处。我第一个想到是麦克大学时候的女朋友Emma, 但是马上否认了,不是她。那种气质和外形都完全不像。Emma是小个子,很强势很aggressive的,有一种肉感。麦克总被他欺负,但是也觉得理所应当。我觉得自己很无聊,放下了请帖,继续忙自己的事情。

我的前夫叫做Ryan.我不知道为什么我选择用英文名字来介绍我的故事里面的人物。我很确定不是因为我崇洋媚外。也不是我在国外呆的久了,只习惯这样的介绍方式。我想是因为我自己的一个习惯,当别人称我的英文名字Ann的时候,我会自然地觉得不是在称呼我,好像隔了一层什么东西一样,所以依然的可以为所欲为的说话做事情。但是如果有人直呼我的中文名字安,或者小安(我的前夫总这样叫),我会觉得非常的不好意思。太不好意思了,以至于讲出来的故事都是畏首畏尾的。Ryan 是一个超级大学霸,高考那一年发挥失常,落榜到我们那个地方的一所学校。麦克也是一样的学霸,所以他们两个人总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感情。在大学里面自然地成了死党。我,基本上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女青年,但是高考那一年我狠狠的临时抱了佛脚,佛被感动了,所以我超长发挥也考进了我们那里的那一所大学。

去那所学校的我们高中的人并不多。很快的,大家在聚会上就都认识了彼此。我和Ryan, 麦克恰好是高中同班同学。所以渐渐的脱离了大波人马,变成单独活动。麦克长得高,文质彬彬,学习优秀,很快就成了大学里面的热门人物。这样的热门,让他很快交了桃花运。有一个女孩子很主动的追求他,这在当时,简直是这所理工科学校的爆炸性新闻。女孩子长得并不惊艳,但是其他方面出色,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是年里面为数不多的党员,又是年级班长,组织各种各样的活动。女孩子个子不高,很有肉感,总是一副咄咄逼人的样子。

对了,你猜对了,女孩子就是Emma.她成为了麦克的初恋。我一直很好奇这段感情是怎么样开始的,或者说我不明白麦克为什么会就这样沦陷了。我猜他是一个情商很低的人。Ryan只是很淡然的笑笑说,麦克是一个男人。再无其他解释,让我一头雾水。后来我慢慢明白他的意思。Emma不由分说的成了麦克的第一个女人,这在当时还算是很严重的事情。用很老土的话来解释,是要负责的。负责,在我父母的那一辈就该解释称结婚。在我的年代,就是要成为正式的男女朋友关系。就是这样,麦克有了Emma,从此被严格限制了自由,每天成双入对的吃饭,上自习,散步。以这样的方式脱离了我们三人组的友谊,剩下的Ryan和我,不知不觉的从朋友慢慢变成了情侣。

Ryan 和我并没有很热烈的爱情,我们只是朝夕相伴的战友和朋友,我们曾经这个自豪了很久,到后面分手,离婚,分道扬镳,我们都没有大吵大闹过。可也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总怀疑我们到底有没有真正爱过彼此。直到分手的那一阵子,我都没有怀疑甚至花时间想过这个问题。我总是窥视别人的生活,我窥视麦克的relationship.我总评价他,可怜他,觉得他和Emma之间的吵吵闹闹折腾到死的关系不是爱情。我觉得他是个可怜虫,从来没有机会接近他想要的爱情。我甚至可怜他根本不知道怎么样才是那种浪漫到死的爱情。我以为他一辈子都会被Emma折磨,从恋爱到结婚,像许多正常的中国男人一样,从一个没脾气的小伙子变成一个没理想的大叔到没盼望的大爷,走向坟墓,义无反顾。可是后来我知道我错了,当我后来回顾,猜测他得生活。我发现我错了,完完全全的想错了。麦克是一个很浪漫的人,他是一个很渴望并且珍惜爱情的人。在爱情面前他可以义无反顾,他很清楚自己想要的生活,自始至终。我看到听到想到他得故事,我开始羡慕,甚至嫉妒他。我嫉妒他可以在那样最好的年纪轰轰烈烈的爱一次。而我自己,才是想许许多多的平凡人一样,终日的颓废或者拼命追着过日子。守着一个伴侣,但并不是因为爱情。或者根本没想过爱情这回事,很懒惰的走向婚姻,很懒惰的被折磨或者纠结着慢慢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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