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y 34 菇酱】《每天学点法律常识》

【day 34   菇酱】

《每天学点法律常识》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确认损害后果对赔偿受害人有着重要的意义,它是确认道路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之一,也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之一,无损害即无赔偿。

在发生责任竞合时,受害人可以选择一种对其最为有利的赔偿方式,但受害人只能选择一种责任形式提出请求,而不能同时基于两种责任提出请求,法院也只能满足受害人的一种请求。

当出售自己的车辆时,无论买方是谁,千万别忘了及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以免遗下后患,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终于读完这本《每天学点法律常识》,看完以后才发现自己过去在某些方面处于“法盲”的一个状态。简单评价一下这本书,特别好的一点就是利用真实的案例结合这个法律常识介绍认知,不会让人感觉特别乏味枯燥,总之对于我们想去了解法律的话从多方向多方面的都介绍到位,挺不错的。

对于之前我所认知中的缺陷:

1.我国《劳动法》做了如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在发生责任竞合时,受害人可以选择一种对其最为有利的赔偿方式,但受害人只能选择一种责任形式提出请求,而不能同时基于两种责任提出请求,法院也只能满足受害人的一种请求。

3.搜身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触犯了我国刑法。作为公民一定要明白自己的人身自由是任何人都不能侵犯的,正确的处理方式是及时报警,交给警方来处理。

4.依法确认房屋的所有权,将有效保障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房屋的买卖、交换、赠与等转移房屋所有权活动正常化

5.当出售自己的车辆时,无论买方是谁,千万别忘了及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以免遗下后患,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等等等等。反正该书从各个方面,包括交通、商业、保险、婚姻、房屋、犯罪等等介绍了多方面的法律,我觉得以后有机会可以再看看或者更深入地了解法律对于我们还是很有必要的。

你可能感兴趣的:(【day 34 菇酱】《每天学点法律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