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行

离开家乡二十二年。因血缘的丝线,我跟故乡保持着逢年过节的来往。对故乡的依恋正渐行渐远,稀释入梦。

作为小乡村女孩,能嫁到街上或镇上就是理想。若全家“跳农门”在街上或镇上定居那是一次飞升,需要祖上积德相助。而最最荣耀的是,寒窗苦读,高考及第,妥妥地跟大城市有了关系,那就是祖坟上冒了青烟,一下飞升为神,光宗耀祖。我的名字,因考上了大学而挤进了家谱。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对于乡村人,城市的高体现于“风不打头,雨不打脸”的舒适;“大街上可以拣到钱”的容易;“旱涝保收”的安稳;“朝中有人好办事”,人前人后的优越。

这样一归纳,城市确实是生存的天堂。难怪乡人不惜砸锅卖铁送有指望的儿女上学;难怪伺城市大门一开,民工潮若急流般涌入,遍地掘金。

大浪淘沙,浊浪翻滚,年复一年,代复一代。打拼在城市的乡村人淹没的、冲上岸的、驭流骄横的、并驾齐驱的,有哭有笑,各归一处。

作为落入城市窠臼的凤凰女之一,我享受上城市的高处的优越。在城市觅食中,我掩饰着身上的笨拙与形秽,急流勇进,紧衣缩食,拼下一席之地,在户籍上当可以城里人自居。内心深处,我又常常感念着乡村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简单和“与大自然融为一体”的忘情。渴望两全。

思慕回归田园,回归青山绿水,安放本真的灵魂。几经尝试,发现故乡已遁远。寻求清静的心听不进家长里短,三姑六婆的事非;不胜于里亲外戚各种借钱的理所当然。默默无言,洞若观火地撕掉亲人间法官式喋喋不休,互相指摘的外衣,露出的是直白的自利,忘恩于兄弟。对于故乡的一切我保持尊重,那里是我的《酒干倘卖无》,我祈求他们早日实现愿望,精神放松。

站在故乡的远处,若明朝的李贽,悟出了“故乡只是用来怀念的”。

奔波于繁华盛世,享受着便捷与文明,逐利胜于情怀,内心因物质的丰富而安定,又因到不了的田园而惶惶。

“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这是朦胧派诗人顾城的诗句。可见,趁光性是被广为认知的生物本能。能让我完全身心归附的光明在哪里?

我喜欢大探险家洪堡的一句话:“光明,与亮度无关,与知识有关”。

放下飞蛾扑火不说,“光明”是什么?光明也许是自由与真相。灵魂为了这一丝光亮的指引会义无反顾,象苏格拉底、布鲁诺、利赫曼。世人的蝇营狗苟,熙熙攘攘不都是本能驱遣,欲求得生存的自由吗?

我想追逐的光明或隐于经济、行动与思想的自由;或隐于对世界的探索与求真的热望;或隐于对真、善、美的尊重。

趋向城市,是因为我感恩城市的文明、便捷与奋进。趋向乡村,是因为郊外的山水、田园、劳作与明净可供我匍匐灵魂,对自然朝圣。

城市给我保障,乡村令我怡情。知识给我涵养,进取赋予我激情。

我所有的努力,都在朝向我想要的光亮处。如果能和上其他同类的节奏,很想和大家唱一曲《光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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