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尘里的爱与憎》第13章 静水流深,沧笙踏歌

从清晨睁开眼,林秀娟都陷入一种狂热的沉思中,——一种奇特、从未有过的神圣感笼罩全身。她仿佛眼见着头顶光圈,脚踩祥云,手持法器的菩萨从天而降,手指那么轻轻一点,冥顽不灵的石头也要变成灿烂绚丽的金子。所有的过往都尘归尘,土归土,新的一切都要开始了。好吧,阿弥陀佛大慈大悲菩萨阿门耶稣真主安拉,求求你们保佑我和我的家人吧,让我们一家人团团圆圆和和美美顺风顺水永不分开老公生意兴隆儿子小升初进名校……

默念到这,林秀娟自己也憋不住了,轻轻地笑起来。抬头放眼望去,天已放晴,虽有积雪但心中有暖意。郁积在胸的一口闷气昨天一泄而空,心头的那种感觉甜丝丝的,真是爽。

慢悠悠地起床,伸个懒腰,嫁给李万翔这么多年来,这种笃定的感觉前所未有。早上天还蒙蒙亮,林秀娟还在睡意朦胧间听到李万翔起床洗漱的声音,她挣扎着想要起来准备早餐。却听到李万翔轻轻地说:“今天早上你就不要起来了,我带他们去快餐店吃早饭,完了再送阳阳去学校,二姐的女儿我也带出去了,老张的厂子正好要个文员,让她去试试看。”这些话,都是过日子的夫妻之间最朴实无华的言语,林秀娟听来却像琼脂玉液般可口。她眯缝着眼,只知道“嗯嗯”点头示意。等李万翔带着儿子和曹月丹出去了,她心里免不了羞赧起来,刚才怎么不早点起来,洗漱干净,画个淡妆,即便不准备早餐,也应该像影视剧里的女主角一样,明眸皓齿,笑容清新,长裙飘逸,站在门口,挥手致意,目送先生和孩子外出。

林秀娟脑子里边构想这幅情景,边起床穿衣,心里还有个声音,半是得意半是急切:林秀娟啊林秀娟,快四十岁的人啦,还臆想自己是文艺剧的女主角一样,小清新。羞不羞啊你?万翔看中的也不是这个,夫妻之间要有感情,要付出,要奉献。正在七想八想间,蓦地瞅见主卫的洗脸台上,放着一杯水,自己的牙刷端端正正地放在其上,挤好的牙膏蓝白相间长长一条,林秀娟正疑惑呢,会不会是自己梦游起来备好的?但如果是自己做的,一定是为万翔准备的。什么时候会是自己的牙刷?

走进去伸手一摸,杯里的水还是温热的,林秀娟瞬间明白了,一时接受不了这样的待遇,忍不住有泪涌上眼眶,又赶紧抽纸揩拭。突然记起家里已经没人,林秀娟“扑哧”一声笑起来,“做什么哟?自己这是,一大早,又是哭又是笑。”

洗漱、整理房间、收拾体面,林秀娟正待下楼,听到手机“叮咚”一声,信息来了。“这么早,会是谁?”她拿起手机,屏幕上跳出几个字:“早餐不用做了,我叫了外卖,七点半送到。”

是万翔!没错。林秀娟又回看了一遍来电号码,早上的牙膏肯定也是他准备的,刹那间,林秀娟眼前真的是春暖花开,脸上忍不住飞起两坨红霞,好像光速进入了春天。

快餐店送来了早餐:滚烫沸热的皮蛋瘦肉粥,香甜可口的豆浆,一根油条,林秀娟自己又下厨煎了个鸡蛋,配上自己做的小咸菜,她坐上餐桌,第一次觉得就餐不再是伺候他人,而是种享受。“世人谓我恋长安,其实只恋长安某。”因为,这种享受来自内心,只有内心的宁静,才是真正的安详。心情好了,再普通的食物也食如甘饴。

林秀娟细细咀嚼着,食物化作淀粉,丝丝甜到心里去了,边吃嘴角还总是笑意连连,似乎对面就坐着李万翔,正专注地看着她,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时光倒流,十多年前,两人初识于校园后门的小巷中,同伴们凑份子在小巷的大排档炒菜吃。林秀娟难得和同学们一起出来,一则自己无论外形才华皆为平平,在那个才子佳人辈出的青葱校园里,她是受冷落的;二则她天性淡泊,疏于与人交往。一旦人多的场合,她总有些手足无措,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拿起筷子飞快地挟点青菜,放在嘴里嚼很久,直到叶片都嚼成了渣子。林秀娟就是那样低眉顺眼地坐着,准备趁大伙不注意时,悄然起身离去。

偏偏那天走不了,林秀娟入座不久,总感觉有个人在不远处注视着自己。好不容易鼓足勇气抬眼向那个方向望去,又发现根本没人盯着自己,只有一群男生推杯就盏,大呼小叫,这么偷偷看过几次,也没发现什么暗恋者,也许是我眼花了吧!林秀娟低头想想,不禁微微笑起来,顺手捏起一粒花生米放入口中,再来一口啤酒,头稍稍昂起,就在这电闪火石灵光乍现的眼角余波间,她看到了他,——和她一样,就坐在对面的角落,微微笑着,眼光分明投向她,不错,就是自己身上。林秀娟迟疑了好一会,不知这颗花生米能不能大嚼,这杯啤酒能不能喝下,但不管了,吃就吃咯,林秀娟被一种突如其来的灵感和自信笼罩着,接着又倒了一杯酒,然后昂首挺胸喝下,真是痛快!

对面的男生不仅没有嫌弃的意思,反倒用更热烈的眼神看着林秀娟,带着欣赏,略含惊讶还有丝趣味十足的感觉,林秀娟索性不再看对方,只是放开肚子吃了个前所未有的饱。等她第五次拿起啤酒瓶时,酒杯却被一只手按住了,林秀娟恼怒地抬起眼,却看到了他——李万翔就坐在自己对面,顿时满面通红的颔首低头,心里还在默念:“神经病啊,这谁呀?”

两个人就这样波澜不惊地恋爱了,李万翔其时正失恋,林秀娟一直未曾有人追求,只是个默默码字的文艺女青年。曾在地方报纸上发表豆腐干若干,李万翔不巧读了她的大作,那天坐在他旁边的男生又认识林秀娟,无意间说了句:“你知道吗?对面的那个女孩,就是经常写点小文章的木禾。那是人家的笔名,真名叫啥?叫,叫林秀娟。别看貌不出众,文采还可以。”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刚刚经历了一场刻骨铭心的失恋苦楚,李万翔告诫自己再也不要相信那些外表诱人的女孩,其实她们的内心谁也不懂。一旦翻脸比翻书还快;倒是那种外表平平腹有诗华温婉可人的女孩,让他动心。林秀娟的出现恰恰契合了那时的李万翔那样的心态,两个人在一起之后很久,林秀娟总爱问,“你当初到底爱我什么?”

李万翔起先总是笑而不答,等到林秀娟问多了,他只好信口胡绉,“喜欢你那个时候拼命喝酒还不醉的样子,喜欢你大口嚼花生米还不饱的样子,喜欢你假装不经意间偷眼瞄我的样子……”

“胡说,明明是你先瞄我的!”

“是你吧!”

争论以甜蜜的热吻结束,可惜,那样的时光再美好,也一去不复返了,坐在餐桌前沉思回忆的林秀娟悲喜交加,心里有泪,泪中有爱。

桌面上有一块水杯烫过留下的痕迹,曾经让林秀娟颇为头疼,有一阵子她像是犯了强迫症一样,一天要擦拭十几遍,就幻想着把这块烫迹擦掉,让桌面恢复原样。可越用力痕迹就越深,到最后,往往是以林秀娟累得像条狗一样半倚在墙角而告终,她一边无助地流泪,一边使劲地咧嘴笑,还问自己:林秀娟,你怎么这么笨?连这点事都做不好。你还能做什么?

现在,从林秀娟的眼里看去,对面的空气已然幻化成心底的那个人,那团毫无灵性的空气也变得温暖可心起来。而那块烫痕半圆形,此时就像一弯新月,又像是女人巧笑倩兮的嘴角。我见犹怜,惹人疼爱,林秀娟用手轻轻地摩抚着桌面,这就是它的本来面目,它已经融入了你的生命,何必计较它曾有的一些瑕疵呢?

你可能感兴趣的:(《微尘里的爱与憎》第13章 静水流深,沧笙踏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