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4岁的小男孩死于嫉妒

       昨天看CCTV12,一个四岁的小男孩被残忍杀害,而凶手竟是邻居奶奶----她的孙子和被害的小男孩差不多的年纪。

       实在很难理解,一个四岁的小孩子能得罪什么人?

       在法庭上,法官向她提问,姓名、年龄、民族、当她回答受教育程度是高中时,我心里咯噔了一下(63年出生的人,那个时候读到高中也算不错了)。镜头下,她低着眼,齐刘海短发,穿着斑点的外套,看起来比一般的农村妇女要时髦一些。

        她杀人的手法实在让人痛恨,先用手勒住小孩的脖子,发现不行就用衣服勒,小男孩在挣扎,她想过放弃,但害怕小孩回家后事情败漏,就持续着,后面发现小男孩不动了才停手,但又听到小男孩还有喘息声,便继续勒直至这个小生命消逝。事后用毯子包着尸体,掩埋在自家废弃了十年的窨井内,而这个窨井是前一个月进行清理的,当时清理就是为了这个目的(她是有预谋的),随后将小男孩的鞋子放在巷子口,对人说小孩是被拐走了。

       当问到和被害人及其家庭有何矛盾纠纷时,她的回答是没有。这就让人难以理解了,无冤无仇为何伤人性命?我内心冒出一个想法,肯定是妒忌,这个人对外表这么讲究,其他方面肯定也是经常和人比较,估计是个好强的人,因为有心理落差,所以见不得好的,就一定要让这些好的消失。

         随着案件的审理,真相一步步浮现。被告年轻时就争强好胜。小男孩聪慧,悟性高,身体健康,而她的孙子却经常生病。由于是邻居,小男孩经常跑到她们家玩,时间久了,对于这个叫自己奶奶的小男孩从喜爱变成了憎恨。在小男孩两岁的时候就曾经将他的大腿拧得一片淤紫,还曾经骗小男孩站到电视跟前看电视,说这样不会坏眼睛。

        哎!嫉妒害死人!

       这一罪行,害的不仅仅是小男孩的家庭,还有她自己的家庭,现在她的家人无颜在老家居住,只能在外地租房生活。

       如果在做什么事情前,都能想长远一些,想想会有什么后果,这个后果是否承担得起,这样的故事就会少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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