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赫斯《七夜》带给我的三点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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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主要读了博尔赫斯的《七夜》。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读博尔赫斯成了文艺青年的标配。很多鸡汤文里都会引用博尔赫斯的名言,这让人很厌烦。所以当我买了一套博尔赫斯全集的时候,直接寄到了家里,没有跟任何人说。

《七夜》这个名字看上去很像是一篇小说的名字,它让我联想到“白夜行”,然而并不是。与《口述》一样,这是博尔赫斯的演讲集,有七个主题,故名“七夜”。

七个主题分别是:神曲、梦魇、一千零一夜、佛教、诗歌、喀巴拉、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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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主题内容庞杂,很难说读了一遍能够全部消化,今日阅读后主要有三个启发:

第一,文学家的视角

博尔赫斯在谈到《神曲》的时候,与其他的文学家或者一般的读者都不同的是,他很注重《神曲》的文学性。他提到,但丁在写作《神曲》的时候,赋予了每一个人物以独有的腔调。同时,他指出但丁通常能用一两句描写就能刻画出一个让人印象深刻的人物,这比当代小说中用几百页来刻画一个人物的许多作家都要高明。

这是很有意思的观点,这其实在说刻画小说人物的方法,不是吗?要说这也没什么,但我在看到这一段的时候突然想起,从前看木心的文章,木心说他看《圣经》,看的是《圣经》的文学性问题,甚至与人写信讨论《新约》和《旧约》哪个的文学性更大。我以为木心的例子是独特的,但是看到博尔赫斯说《神曲》,才知道原来是自己浅薄了。

普通人看《神曲》,当然会纠结于其中出现的大小神灵,东方人看会更觉迷惑,因为对书里的人名会非常头痛。但是,博尔赫斯作为文学家,他指出了《神曲》的文学性。同时他又说“我们应该以童心”去读这本书,这是很大的启发,因为这是在告诉我们读书要能跳出来。记得以前在学校,老师教我们读《红楼梦》的时候,就告诫我们要能跳出来,否则就迷失在大观园里了,当时我们并不解其意,更重要的是,并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去“跳”出来。博尔赫斯说了,要以一颗童心。

以一颗童心,意味着丢弃你头脑中的那些知识,用一种好奇的、求知的但是毫不侵犯的态度去阅读。也许在很多时候,我们都太高傲了,无论是对待以往的作品,还是当代的作品。所以,我们常常会迷失,迷失在自以为是的探索中,或是先入为主的偏见中。我想,博尔赫斯的经验很值得深思,我们唯有用一颗童心去读书,才能回归最本元的探求过程中,才能得到的更多。

第二,天真的心灵

作家要有一颗天真的心,这毋庸置疑。但很多时候,我们都觉得这是一种外向的,即作家需要对外部世界有足够的观察,要有一颗敏感的心去对外部世界做出反映。但博尔赫斯对梦境的关注程度,让我觉得,作家更应关注的是内心,包括我们能感知到的内心世界,以及我们无法掌握的内心世界的反映——梦境。博尔赫斯在《梦魇》中列举了很多哲学家、科学家对梦魇的解释,其中有一个重要的探讨,就是梦境是否是人内心感受的不受大脑控制的反映,这显示了作家对内心世界探讨的极端兴趣。

他甚至把梦境写进作品里,自己的梦以及别人的梦都成了他创作的素材。我突然想起小时候我也曾想过,要是把每天晚上做的梦都写下来,那该是多么厚的一本书啊,可惜没有。但博尔赫斯在很老的时候都会这么做,我想因为作家的天真性情保持终生的缘故吧。这是第二个启发,这是在告诫我们,如果要成为一个写作者,你除了对万事万物都保有兴趣之外,还应对自己的内心诚实,甚至自己的梦。

第三,作家是一个杂家

博尔赫斯关注的命题非常广博,这让我觉得作家是个杂家。从《口述》中对侦探小说的长篇大论,到《七夜》中对梦的深刻讨论,如果对博尔赫斯的认知一片空白,我甚至会觉得这是一个学者,而非作家。但是,我大概知道他是怎样的一个写作者,这让我倍感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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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惊喜,而非惊讶,是因为从前看侯孝贤的访谈,他提到在拍《聂隐娘》的时候,作家阿城的角色相当于一个历史顾问,做了很多细节方面的考据,譬如唐代的灯是什么样的,那时候女子该梳什么样的发髻等,这都是很细节的问题,似乎应该是历史教授专攻的方向,然而在电影拍摄中,这些大部分都是由阿城帮助解决了的。

两相对比,我觉得作家——至少是小说家,应该是个杂家。但是,有意思的是,到底是想成为小说家的愿望让其成为了杂家,还是他们本是杂家,只是碰巧去写了小说了呢?我希望这是个相互的过程,因为任何刻意的写作都不会太好看,就像博尔赫斯所说的,任何刻意的阅读都是痛苦的,这应该是一个道理。就像我们普通人在写作的时候,应该以愉悦(愉悦他人或愉悦自己)为最主要的追求,文字是最不能矫情的东西,否则,那将是一种最损人不利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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