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杏芳陈羽凡:未必可怜,却也可恨

“节节败退的娱乐圈道德底线在哪里?戏可以演,生活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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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近年来出轨屡见不鲜,本来大家一边倒地谴责出轨,心疼受伤的一方,没有任何争议,谁知近来两起“被绿”方的奇葩反应却让吃瓜群众窥见了娱乐圈的水深不可测,心疼来心疼去,敢情只是群众一厢情愿的义愤填膺,当事人反倒怪罪大家的“正直”。

就以林丹事件为例,很可能在其自家内部却是这样的——

谢杏芳:“你怎么忘了拉窗帘啊?现在倒好,你的人设塌了,以后还怎么赚到钱!”

林丹:“别说没用的,你倒是说说接下来怎么止损啊!”

谢杏芳:“有了,我发一条微博帮你洗白吧!”

于是就出现了三观极其不正的那条“敢于担当、风雨同舟”。

陈羽凡也是如此,有意遣散网友的说辞,和让大家闭嘴的手势,不难联系到意在尽快平息此事,好以恩爱夫妻形象继续圈钱。

真当人民群众是傻子,而且记忆只有七秒呢?

诚然明星也有隐私权,但是什么时候舆论连谴责违背道德和法律的事都不能了,却还有人为其辩称 “人家的私事,何必闹得人尽皆知”? 照此逻辑,那贪官也不能披露贪污数额了,通缉犯也不能曝光长相了呗?

再说,既然有利于他们自身的时候,明星整天变着法儿地秀恩爱、炒作,树立好男人好女人形象,这是把真实生活也当戏演了以便从中渔利?那就怪不得别人揭穿他们!毕竟演戏是演戏,做人是做人。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坚定不移地支持并期待涌现更多的卓伟,把伪君子道貌岸然的表面撕破,以免他们继续招摇撞骗下去!

有人拿“开放式婚姻”为其辩护,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坚守社会主流的三观,是天经地义、不言而喻的,这是娱乐圈的道德底线。

因为身为一呼百应的明星,其一言一行对大众的影响都非普通人可比,不当行为更是会对社会风气荼毒甚巨。每个人不仅是独立个体,更是社会中的一员,是社会观念的承载者,因此,普通人尚且不能无视可能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伤害而我行我素,更遑论明星?

另一方面,既然现在,夫妻对彼此忠诚是颠扑不破的普世价值,公民皆有义务遵守,明星则因其地位、影响力的特殊性,更应当加强道德约束和社会责任。这是作为明星,在道德上天然地、自动地附加的义务。

而现在,出轨本就将道德水准急剧拉低,谢杏芳、陈羽凡等人的行为又揭示了其背后是一场有组织有纪律、为了利益心照不宣的团伙行骗。娱乐圈或者说公众人物的底线,真可谓节节败退。明明是渣男,却包装成模范先生;明明是利益合作,却装成恩爱夫妻;明明不具备某种性格特质,却在现实生活入戏太深。还有明明一穷二白,却装作有钱人炫富,这样的人,在普通人中间都被骂惨,怎么在娱乐圈反而有特权了呢?

此外问题是,不仅明星本人,很多赞助商、电视台也唯利是图,导致犯错成本低得无关痛痒,无非是当事人销声匿迹避避几天风头,不日又可以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卷土重来。败坏社会风气的人,应当遭到社会各界的抵制和封杀,因为不管是谁,首先得是道德过关的人,然后才能成为名人也好、普通人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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