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银色地平线
「普及神学教材系列」是香港聖神修院神哲学院推动神学普及的尝试,亦是为回应梵二会议的牧灵呼吁,促进神学本地化,面向神职人员及及平信徒,进行延续培育所做的贡献。确实可以看到,这套教材在中国各地引发了学习热忱,特别是在不少被中国教会熟知的微信等网络平台中开展了专题学习及交流,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这套教材内容取材广泛,从天主教会宗徒时期,和教父时期开始,到士林神学时期,直至梵二会议时期,对于其中聖德卓著的教父、神学家的理论都有涉猎。但是!尽管如此,这套教材主要以耶稣会神父卡尔. 拉内的神学伦理展开视野,而试图将聖多玛斯神学视为一套过时理论的旗帜和态度,是相当鲜明的!让我感到震惊的是:这套教材对于被其视为「有漏洞」的聖多玛斯神学所提出的很多批评和指摘,却都是来自粗糙和歪曲的理解。这样的问题突出体现在「普及神学教材系列」之《末世论》当中。
以下针对「普及神学教材系列」之《末世论》当中,被认为是源于聖多玛斯神学的「有漏洞」理论,其实与聖多玛斯的理论完全相反的三个主要观点展开:
1. 聖多玛斯有认为人类死后的“尸体”与生前的肉身毫无关系吗?甚至,进而推论说耶稣生前的身体,与死后的尸体毫无关系吗?
《末世论》单元5第6节指出:「根据多玛斯的看法,若果人生前的肉身与死后的尸体毫无关系的话,那么,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只是一个尸体,与历史中的耶稣应该毫无关系」。然而!聖多玛斯从来没有这样的看法。
(《末世论》单元5第6节原文截图)
首先,若要规范探讨受造人类的肉身,在死后的状况,应该运用聖多玛斯神学的形上学思考模式,因为话题的对象不应该只是可见的尸体,而是在形而上的事实当中,受造人类死后的肉身,即质料究竟如何存在的问题。固然,作为人性实体质料部分的肉身,在脱离作为型式的灵魂之后,立即分解,返回无生命的物质元素(腐化),也可以是更微观的量子、能量等,因为聖奥斯定早在量子论之前就说明天主创造了「接近无」的原初质料。可是!昔日组成人类身体的质料的这些元素,无论是抛入太空还是沉入深海,转换为其它形态,其量和体积,最终却依然内在、并存留于宇宙的物质世界当中,并未消除(道理来自《神学大全》17册79题1节3释,原文较为复杂)。因而,聖多玛斯在《神学大全》17册79题1节4释疑问当中果断的回答:「同一个肉身将复活,因为肉身又取回了相同的质料」。
很显然!聖多玛斯在探讨死人复活的肉身时,明确指出:「复活者的灵魂将与同一肉身重新合一」!绝非《末世论》所认为的「毫无关系」!详见《神学大全》17册79题1节全部内容。
(相关截图:《神学大全》17册79题1节3释、4释疑)
接下来,我们再谈主耶稣受难后的肉身。通过前文论述的原理我们可以知道:「复活者的灵魂将与同一肉身重新合一」,绝非《末世论》所认为的「毫无关系」!不过,受造人类死后,人性实体分解,那么就无法再指着失去灵魂的元素说:「请看这是他的身体」。即,无法用一堆昔日构成肉身的元素来指称人性实体内的位格——他。因为作为位格自立存在根基的人性实体已经分解!
可是发生在受难后至复活前的基督身上的事情却并不相同!基督是「一位基督自立于天主性和人性内」(《神学大全》13册2题1节2释疑),而且这种结合是「成就在天主聖言的位格层面」(《神学大全》13册2题2节1释疑)。即,基督是一位天主性的位格,不存在人性位格,同时具有天主性及人性两个性体。基督受难以后至复活前,祂的人性灵魂与肉身从「型式与质料」方面的结合中分离,祂的人性,因此成为死的。然而!祂的位格根基,也就是永恒天主性,绝不可能由于祂人性的死亡,而与组成人性的灵魂,还有肉身的任何一部分在「形成者与被形成者」方面的结合中分离。所以,受难后至复活前的基督的人性虽然是死的,却是具有永恒生命的(聖多玛斯所说的“没有生命”是针对人性而言,因而更好理解为“不具有人性生命的征象”,这在《神学大全》14册50题4节的“基督在死亡时,不再是有生命之人可以推知”)!对此,聖多玛斯解释说:灵魂以「型式因」的资格,赋予人性实体以生命。如果有灵魂在身体内,则身体必然活的。可是,天主性赋予生命,却不是以「型式因」资格,而是作为终极的「形成因」,在与天主性的这种结合当中,身体并不必须是活的(《神学大全》14册50题2节3释疑) 。并且,在基督的天主性位格与人性的灵魂和肉身在「形成者与被形成者」的结合当中,仍旧可以指着基督死后的身体说,「这是祂的身体」,因为那是指着仍旧与肉身合一的天主性位格——祂来称述!进一步说,基督受难后至复活前,祂的肉身不会腐化,不算是严格意义上的神迹,虽然基督两性一位的结合是神迹,但是基督死亡的肉身具有生命,是两性一位结合的必然结果,并无超越之的因素。
很显然:基督复活后的肉身,与受难前的肉身,以及受难后至复活前之间的死亡的肉身,不只是同一,而且仍然因着与天主性的结合,是具有永恒生命者!并且由此结合意味着可以用那身体指称基督的位格——祂!这与《末世论》当中对于聖多玛斯理论的理解,即所谓「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只是一个尸体,与历史中的耶稣应该毫无关系」截然相反!
(相关截图:《神学大全》14册50题2节、14册50题2节3释疑)
2. 聖多玛斯有认为「灵魂不可离肉身而独立存在」吗?
《末世论》单元5第6节继续指出:「多玛斯当年的成果并不可能适合任何的年代。不过,他的中心思想却是所有研究这问题的一个指标,这中心思想包括了一个灵魂和肉身一体的概念,这一体是基于灵魂“不可离肉身而独立存在”,肉身的基础则在于依附其上的灵魂」。可是!这与聖多玛斯的看法恰好相反!
(《末世论》单元5第6节原文截图)
对于人类灵魂作为自立物的存在问题。聖多玛斯在《神学大全》3册75题2节当中,开门见山的引述聖奥斯定的话指出「人的心灵的本性(灵魂),不只是非形体物,而且是本体,即是说自立物」。所谓自立物,即是指凡不在另一事物,而在其自身拥有存有者(《神学辞典》之“自立性”);聖多玛斯更在《神学大全》3册89题1节正解清楚的说明「灵魂与身体的结合是为了灵魂的利益,然而她也能与身体分离存在」。
需要指出,我们相信只有人的灵魂具有自立能力,动物的魂则没有自立能力(《神学大全》3册75题3节)。
人类灵魂作为智性的根本,具有其本然的活动,与肉身无关。即是说,灵魂具有专属其本身(纯粹型式)而不属于质料方面的活动机能。有时,人误以为肉身里的大脑伴随理解的活动,似乎就是理解本身,其实这只是为理解提供心象的过程,「心象是在身体器官中的东西」(《神学大全》3册89题1节正解),而理解的活动则在于不断从心象中抽出的理象,理解本身与大脑无关。灵魂可以脱离肉身,独立活动,因此,她才可以作为自立物,独立存在。
在此,插一个题外内容,专属于灵魂的活动机能,包含理智,记忆,意志三个方面,在与恩宠有关的事物上,分别对应信德、望德、爱德三个德性。前三者皆以后三者为型式,后三者本身又是以爱德为最终型式,这样成就了灵魂本体的最终目的。
动物的觉魂不具有专属的机能,其一切活动都是属于组合体,即是其性体、身体的。所以,动物的觉魂不是自立物,因为事物怎样活动,也怎样存在。即是说,人的灵魂可以脱离肉身活动,因而也可以作为自立物存在。动物的觉魂则不然!
关于人类灵魂是否可以独立存在的问题。很显然!聖多玛斯确定指出:「灵魂与身体的结合是为了灵魂的利益,然而她也能与身体分离存在,而且是自立物」,这与《末世论》当中对于聖多玛斯理论的看法完全不同。
(相关截图:《神学大全》3册89题1节正解、3册76题2节2释疑、3册75题3节正解)
3. 聖多玛斯有认为人类受造起初,即是圆满状况吗?进而认为籍着基督的救赎只是“回到高峰”,如此人类被创造及救赎的历史好像是“V”字形吗?
《末世论》单元7第5节指出:「多玛斯学派主张,天主把人创造出来,一开始已处于圆满状况」,并在7第4节指出多玛斯学派对于人类创造及被救赎的看法是:「人原来是在完美的状况,但是罪令人沉到谷底,唯有待基督的拯救,才可以回到高峰上,好像一个“V”形」。但是!这样的看法绝非来自聖多玛斯。
(《末世论》单元7第5节原文截图)
如上看法,可以说是源于对聖多玛斯《神学大全》之预定(1册23题)、和恩宠(6册109-114题)当中的内容缺乏了解。也就是对于元祖无罪时的状况,与得救后的状况之间的不同缺乏了解;同时对于受造天性能力,与籍着恩宠分有天主性体的能力之间的不同缺乏了解。
首先,针对于元祖无罪时的状况,与得救时的状况之区别。聖多玛斯在《神学大全》1册23题1节正解指出:天主给受造物安排的目的有二,第一个目的超出受造物本性之能力,这目的就是永恒的生命或者永生,这目的赐予的对象即是人和天使;另一个目的则是相称于受造物的本性能力,受造物可以凭借自己的本性能力达到。对于第一个目的,即永生,由于不能被受造物的本性能力达到,因此需要被天主的施恩意志籍着恩宠送达,此送达即被称为「预定」。
虽然,可以确定的说,第一个人,即无罪时的亚当,是在恩宠里受造。但是,那却绝对不是圆满的恩宠。聖多玛斯解释说:「虽然人一受造就有恩宠,但是能立功进善,不是基于本性的受造,而是基于恩宠的增添」(《神学大全》3册95题1节4释疑)。对于具有原始恩宠的人,仍旧可以犯罪,在此之后,人可以蒙恩得救,聖多玛斯引述聖奥斯定的话解释说:「天主先是指明若没有恩宠的进一步增强,人有何能力,然后指明籍着恩宠之增强,人又得到了什么」(《神学大全》3册95题1节3释疑),并说「凡是见了天主之本体的人,便坚定于爱天主,永远也不能犯罪。既然亚当犯了罪,显然他不曾见到天主的本体」(《神学大全》3册94题1节正解)。
接下来再说,针对元祖无罪时的天性能力,与得救以后,籍着恩宠分有天主性体的能力之区别。聖多玛斯指出:「在人性完整的状态,按其活动能力的自足而言,人凭自力能够实行与其本性相配的善事,例如:修练之德性方面的事;但对超越其上的善事,如:灌输性德性的事,则不能为力」(《神学大全》6册109题2节正解),修炼之德性的善事,比如交朋友,以及各种有条文规范的社会公益事业等等,注意:这些善行,本身与救恩并无关系。而灌输性德性的善事,则是指籍着信、望、爱三德以天主为永福对象而来的善事,这才是对于救恩有功的行为。甚至有时,即使外在行为相似的善行,也会由于内在动机和方式的不同,即本性和超性的不同,导向完全不同的结果,玛窦福音19章16-22节里富裕少年的善行和最后选择,就是本性之善导致结果的突出例子。
很明显,在聖多玛斯看来,亚当的无罪状况,与人类最后得救的荣福状况完全不相同,后者乃是籍着分有天主的性体,而使受造的人性实现本质的超越,即,天主成为人,并使人成为(在动态中,不断地接近)天主(聖奥斯定之《论天主聖三》),所以并非《末世论》所说的那样「聖多玛斯会认为人类被创造的一开始已处于圆满状况」。然后我们再看,人类固然由于犯罪导致堕落,人性被污损,却由于救恩,实现了品格的全面提升,这也并无返回一说!而是一个先下沉,之后无止境上升的过程!
(相关截图:《神学大全》3册94题1节正解、1册23题1节正解)
我可以理解任何带有现代色彩的新神学,为着普及于世的目的,而采取深入浅出的表达。然而!这「浅出」,却不该成为错误和不究竟的借口,更不该成为新神学试图在某些方面另辟蹊径的出路。聖多玛斯神学,屹立于传统士林神学的巅峰。他关于天主聖三、天主的创造、法律与恩宠、聖事、天主内的人学等等重要神学论题的研究,都是源于他凝视天主的爱德、默想天主的聖言,所形成的全息、紧密贴合的统一脉络。他的认知系统,从形上学朴素的“四因”模式出发(注意,并非四个并列的原因,更好说是一个发展脉络里从原因到目的的四个幅度),对于万事万物在天主内的存在与发展,都有给出精致而规范的界定和逻辑联系,几乎不存在含糊笼统的感性描述!他在基督内注视天主启示的精致论证,使人可以彻底看清交给人类自由意志配合的质料因,产生变动不居的效果,却最终无法改变天主意志之目的的事实!因而,我从不认为,“新神学”专注于人文,也就是人性自由意志活动,即形上学“四因”之质料部分的思考,可以给包括聖多玛斯神学在内的传统神学带来什么有价值的补充,它在很大程度上回避其它三个幅度的手法,注定只能是随着人类自由意志那变动不居的多样化活动,而流于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