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鲲鹏友
一件大事,必须关注!
因为,它会引领一个重大改变!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简称驻港国家安全公署,7月8日宣布成立!
一位署长、两位副署长,首次亮相!
成立仪式,规格非常之高。
中央人民政府、全国政协的代表,香港特区政府和驻港部队领导,悉数到齐!
香港国安委的成员,也全部到场!
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建华和梁振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国安委主席林郑月娥,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香港中联办主任、香港特区国安委国家安全事务顾问骆惠宁,与驻港国安公署署长郑雁雄一道,为驻港国安公署揭牌。
同一天,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表声明表示:
坚决支持和配合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履职尽责!
有些读者可能会有疑问:
7月3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已经成立了一个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了。
为什么中央政府还要在香港设立一个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呢?
这两个机构,不重复吗?
它们之间,有什么不同吗?
这两个机构,都是依据《香港国安法》成立的。
它们之间,定位不同,担负的使命也不同。
用句大白话说,它们的区别,大了去了!
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维护国家安全事务,承担维护国家安全主要责任。
香港特首,担任国安委主席,其成员则包括了港府的主要官员。
那么,这个香港国安委,权力有多大呢?
很大!
《香港国安法》第十四条规定:
香港国安委的工作,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任何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开!
香港国安委作出的决定,不受司法复核!
任何“港独”分子、乱港人员,妄想用立法会、法院等机构,阻挠香港国安委维护国家安全?
门儿都没有!
也许有读者会很关心,那万一香港国安委自己的做法,违反了维护国家安全的要求,怎么办?
别急。
这次出席揭牌仪式的,有一个人,非常关键!
不知道你注意没有?
他叫骆惠宁。
他的职务,除了以前常见的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香港中联办主任,还有一个关键职务:
香港特区国安委国家安全事务顾问!
这个“香港特区国安委国家安全事务顾问”一职,是《香港国安法》第十五条规定的。
他的职责,非常重要。
这个顾问,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
就香港国安委的相关事务,提供意见。
并且,列席香港国安委的会议!
这种制度设计,非常厉害!
他作为中央政府派出的“钦差”,随时监督香港国安委的工作细节!
如果出现偏差,随时纠正,不许跑偏!
香港国安委、中央政府派出的顾问,说到底还是让香港人管好香港的事儿。
香港国安委担负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
但是,万一出现香港国安委力不从心的时候呢?
就像去年出现的香港政府对乱局难以控制的局面,该怎么办?
请看《香港国安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央政府驻港国安公署行使管辖权!
第一:案件涉及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确有困难的;
第二:出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无法有效执行本法的严重情况的;
第三:出现国家安全面临重大现实威胁的情况的。
这,就是中央政府驻港国安公署的作用之所在!
简单说,驻港国安公署的作用是:
香港特区政府、香港国安委搞不定的,驻港国安公署来搞定!
并且,当驻港国安公署出手时,审理案件就完全适用中国内地的法律制度了!
驻港国安公署,负责立案侦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有关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
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有关法院行使审判权!
为什么驻港国安公署的成立,我们应该重点关注?
因为,它是确保乱港分子得到应有惩罚的最关键一道屏障!
即使他们在香港瞎闹,闹得香港特区政府无法履行职责,也不用担心!
那时,由驻港国安公署出手,乱港分子,必然能得到严厉惩处!
再也不会出现“港独”分子今天警察抓、明天法院放的闹剧了!
有驻港国安公署在,香港的和平安宁就在!
驻港国安公署成立之日,就是乱港分子末日到来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