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DCEP简介

第十章 DCEP简介

  • 1、概述
  • 2、概念
  • 3、目标
    • 3.1 国内需求
      • 3.1.1 纸质现金的不足
      • 3.1.2 数字资产的需求
      • 3.1.2 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的需要
      • 3.1.3 负利率有望实现
      • 3.1.4 信息安全的需求
    • 3.2 国际机遇
    • 3.3 核心目标
  • 4、特点
  • 5、优缺点
    • 5.1 优点
    • 5.2 缺点
  • 6、对比
    • 6.1 DCEP与比特币、以太坊等加密货币
    • 6.2 DCEP与Libra
    • 6.3 DCEP与支付宝、微信
  • 参考资料

1、概述

DCEP,全称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是中国人民银行主导发行的数字货币。

目前DCEP相关的资料比较少,尤其是如何实现的介绍,几乎没有,本章就对DCEP的概念、目标、特点、优缺点、以及与其它支付方式做个简单介绍。

2、概念

DCEP是用来替代现金(M0)的数字类型现金,拥有现金的所有功能: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

我国对货币的分类:

  • M0=流通中现金
  • M1=M0+企业活期存款+机关团体部队存款+农村存款+个人持有的信用卡类存款 广义货币
  • M2=M1+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企业存款中具有定期性质的存款+信托类存款+其他存款

3、目标

中国人民银行为什么要推出DCEP呢,可以从国内需求、国际机遇两个方面来分析。

3.1 国内需求

3.1.1 纸质现金的不足

纸质现金存在着一些问题:

  • 发行、印制、回笼和贮藏等环节成本较高,流通体系层级多;
  • 携带不便;
  • 易被伪造;
  • 匿名不可控,存在被用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
  • 由于移动支付的兴起,提现率逐年下降,大家对现金的依赖逐渐变得薄弱。

3.1.2 数字资产的需求

这几年国内外出现了大量的数字货币,大家表现出极大的热情,而私人发行的数字货币有极大的风险(无信用背书),容易对金融安全、个人资产造成重大损失。DCEP可以填补这块的空白。

3.1.2 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的需要

现金的完全匿名的特性,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造成了巨大的困难。

而DCEP的任何一笔交易,在央行都有据可查,你能提升对资金的监管能力。

3.1.3 负利率有望实现

央行对利率的调整,一直是对经济进行促进的重要手段。在经济下行、经济增长动能减弱、减税刺激效果减退或本币面临升值压力时,降低利率,以刺激消费或稳定汇率。
通过DCEP,可以构建支持负利率的货币体系,提升央行的调节能力。

为什么现金不可以实现负利率,只有DCEP可以??

有的解释是说如果现金实现负利率,会引起挤兑,大家会把现金兑换在手里,这样就能规避负利率的影响。

而DCEP是数字货币,无法兑换。只能忍着。

不清楚对不对。

3.1.4 信息安全的需求

目前的移动支付方式,都是基于银行账户的,三方支付公司需要收集用户的大量信息,而这越来越被人抵触。

3.2 国际机遇

“天下大势,浩浩汤汤,顺之者昌,逆之者亡”,这用在当今的数字货币领域同样适合。

2019年6月18日,Facebook联合PayPal、Visa等27家机构发布了加密货币Libra白皮书,意图非常明显,想在数字货币的浪潮中争取下一代霸主地位。

在新一代的霸主争夺战中,我们不可能拱手相让,推出DCEP可以保护我们的在数字货币浪潮中的货币主权,并有可能问鼎世界货币霸主的宝座。

3.3 核心目标

顺应数字经济浪潮,捍卫国家货币主权

4、特点

  1. 可靠性更高:央行背书,从可靠性来看绝对是最可靠的。
  2. 发行机制采用两层架构:即央行先兑换给商业机构,商业结构再兑换给个人用户。
  3. 替代纸质现金,与人民币1:1兑换。
  4. 支持离线交易:两个手机一碰就可以了,不依赖于网络。

5、优缺点

5.1 优点

我们人口众多,DCEP与人民币地位均等,在国内就有了巨大的市场。

5.2 缺点

与Libra相比,libra是5国货币背书,我们是央行背书,从这个角度看Libra的受众面更广一些。

6、对比

6.1 DCEP与比特币、以太坊等加密货币

共同点是:都是数字货币且无需对持有者付息。

不同点如下:

对比项 DCEP 比特币
债务人 央行 挖矿产出,无债务人
运营机制 双层架构,中心化 去中心化
匿名性 可控匿名,央行知道所有交易信息,中间机构匿名 完全匿名

6.2 DCEP与Libra

相同之处:
(1)都是数字资产;
(2)分发机构向发行方的准备金率均为100%;
(3)都不向持有人付息;
(4)都可控匿名(能满足监管要求)。

不同之处:
(1)DCEP的债务人是央行,无风险;而Libra的债务人是Libra协会,对持有人而言,其面临Libra协会及其分发机构的双重信用风险。具体来说,对持有人而言,存在着其经销商未能向Libra足额缴纳准备金以及Libra协会自身的信用风险。
(2)DCEP的运营体系为“央行-商业银行/其他机构”,而Libra的运营结构为“Libra协会-Libra的分发机构”,Libra协会充当了事实上的央行角色。

6.3 DCEP与支付宝、微信

DCEP是用来替换M0(纸质现金)的,与支付宝、微信并无冲突。支付宝、微信针对的是M1 M2。目前针对于M1 M2的移动支付已经非常便利,没有必要进行替换。而纸质现金的问题却很大。

而且支付宝、微信还可以作为二级发行机构,协助央行进行DCEP的发行,还能促进他们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资料

初探中国央行数字货币:目标、定位、机制与影响
DCEP和支付宝微信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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