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嬉皮”,我们常常在小说、电视剧、时装等场合见到它的身影,但大部分人对此并不熟悉,尤其是90以后出生的年轻一代,就更无印象了。
读东野圭吾的《解忧杂货铺》时,我对“听着披头士默祷”这一章节印象最为深刻,它讲述的正是披头士背景下所发生的故事。其中有一段,Fab 4的酒吧老板娘与主人公浩介听着“月光先生”,聊到“披头士”时,他们感慨道:
「那个时代真好」
「对啊」
这引起了我的强烈好奇心,究竟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让所有人谈起它时,总带着最好的时代已经过去的缅怀语气。
所以有一段时间我大量的阅读了关于“嬉皮”的文字资料和影像,才对那段历史有些浅薄的认识,下面先跟大家简要的介绍一下它的开始、发展以及结束。
上世纪60年代后期,全世界的年轻人都不约而同举起了反主流的大旗。法国爆发了“五月风暴”,暴力革命的风潮由此波及整个欧洲。
可是,美国却出现了相对平和的嬉皮士运动,其宗旨不是暴力,而是“爱”。
嬉皮士运动的主体“嬉皮士(hippies)”,他们认为,当时的美国是一个被惯例和陈规所充斥的世界,它已经成为压制人的个性,迫害个人自由生活的陈规陋习的总和,只有逃离这个社会,摆脱与现实社会和现实文化的种种联系,才能使个人和美国社会免于走进死胡同。
第一次集体亮相发生在1967年1月14日,在旧金山著名的金门公园内的草坪上,2.5万名嬉皮士聚集在一起。要么和周围新认识的人聊天,要么和心爱的人一起窃窃私语,要么干脆什么也不干,就躺在地上晒太阳。整个场地上见不到几个穿制服的警察,人们都彬彬有礼、气氛祥和,没有发生哪怕是一点小摩擦。整个公园里充满了爱的气氛,看不到一点疯狂的影子。
当时的组织者向世界喊出了一句响亮的口号:“审视内心,关注社会,退出世俗”。
于是,在“回到史前”和“寻找友谊”等口号的引导下,年轻人都在用穿奇装异服,留长发,蓄长须,跳舞,听摇滚乐,群居村、性爱开放、大麻、赤裸身体等极端的行为来反抗社会,抗拒传统,但在这个时期,运动的本质还是一群天真的理想主义者,在战争与暴力的漫天烽火中,试图建立一个“爱与和平”的乌托邦。
可是越是鲜艳的花朵,凋谢得也越快。
嬉皮士运动只热闹了两年就维持不下去了。嬉皮士们缺衣少食,个个面黄肌瘦,沉迷于性爱和毒品。旧金山也逐渐被毒品贩子和一些心怀鬼胎的人所控制,暴力事件频出。
最后,以滚石乐队为主角的一场盛大的摇滚音乐会最终以暴力收场,一位歌迷被当场打死。美国的年轻人在疯狂了两年之后,乖乖地回到自己的家乡,结婚生子,重新开始过父辈们的生活。
后期在评论嬉皮士运动时,其负面影响是要大于正面的,有人评论“这场轰轰烈烈的反主流文化运动,最终却没有带来任何有意义的改变。这些自称嬉皮士的年轻人没有推进自己口口声声传颂的博爱与平等,反而过着满是性、毒品的懒散生活”,实在讽刺的很。
在我看来,所有极端的理想主义因忽视了事物的复杂性,在一开始就必然意味着失败。
而在看了导演丹尼斯·霍珀拍摄的《逍遥骑士》后,我才更加理解了,对于嬉皮,人们怀念的是什么?
在影片中,主人公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他们不是害怕你,而是害怕你代表的东西”,“而你所代表的就是自由”,“(社会主流)总是不断的向你灌输个体自由,但当他们真的见到一个自由的人,他们就会害怕起来”。
这部公路电影全景式的展现了60年代的年轻人对于自由不顾一切的追求,对理想主义的笃信,就像是虔诚的信徒对于上帝的信仰一样。
“嬉皮士”如同一群在社会生活中左冲右突的困兽,想要通过某种方式释放自己的热血青春,无处不在的摇滚乐、哈雷摩托、牛仔、墨镜和66号公路,这些标志性元素都承载着嬉皮文化的精神内核——叛逆、个性、独特和自由。
对于嬉皮士运动,一开始我惊讶的是关于“自由”与“生活本质”的集体觉醒与思考,这在现在,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
很多文章都在说我们这一代人是缺乏信仰的一代,因为即使是80年代的中国,随着摇滚、朋克、重金属的外来文化的进入,那个年代的中国年轻人似乎都显得比我们更为个性而有态度。
有一次偶然在电视上看到大张伟的访谈,那时还是花儿乐队,他还在唱朋克,他说当时乐队在台上一旦唱不好,下面的全部的人都会发出嘘声,声讨演唱者下台,才不会管你是哪个大明星。这种在现在几乎看不到的现场文化,反而让人觉得很可爱。
但每个时代都有不同的性格和文化,怀念过去并不等于否定现在,例如前阵子表情包出战FB时,我虽然没参与,但围观时也觉得很热血自豪。调侃、自黑、吐槽等网络行为,或许也是侧面的反映了这一代年轻人在用更为柔和而轻松的方式在参与社会,表达自我。而“斜杠青年”“自由职业者”等的出现,未尝也不是一种工作方式的进步。
嬉皮士的时代早已逝去,但是嬉皮士们在60年代所努力争取的和平,友爱和自由的理想和价值观念,并没有因此消失,相反却逐渐深入人心。
人们怀念的“嬉皮”,正是怀念“嬉皮士”自由、个性和不羁的精神,寄托渴望能活出最真实最自由的自我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