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女人多年来的心路历程,绝对不是喜新厌旧,但是却少不了朝三暮四。这些男人们,大部分为大众周知,少部分是唐妈的小众喜好,不喜勿喷,脸皮较薄。估计未来一段时间,会持续更新~
NO.1 胡歌:瑕不掩瑜,惊艳了我的人生
《仙剑奇侠传》被搬上荧幕的时候,我正在读高中。同班的梨儿十分痴迷于仙剑,每日用肥胖的身躯摆出一副从背上抽出御剑的造型,在我乖乖女的心目中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但是,那时候学业太重,我也没有那个胆子摸到网吧去玩仙剑的游戏看仙剑的电视剧,但是,我第一次听到了胡歌这个名字。
不知过了多久,我第一次从荧幕上看到了《仙剑奇侠传》,哦,就是赵灵儿那部。相信灵儿也是很多男生“我喜欢过的女人们”中的一员吧。记得最清楚的一幕是胡歌和赵灵儿不知为何躲在一个密闭的柜子中,赵灵儿摸着李逍遥的喉结,问满脸通红的李逍遥:“这是什么?”
当时还在想,哈,胡歌就是这么个样子哦。
《仙剑3》我是在大学毕业后看的,和李逍遥长了一张脸的景天基本在我脑海中留下最深的印象就是个逗逼,即便他最后拯救了世界拯救了爱人,但是,他终究只是十年前的李逍遥和景天。反而白豆腐让我痴迷了许久。所以,我确定我喜欢的是胡歌,不是李逍遥。
都说岁月是把杀猪刀,但是这把刀往往将某些人打磨出了璀璨的光芒,十年后的胡歌,让我知道了“瑕不掩瑜”四个字怎么写。
都说男人越老越有味道,这个老细想之下该是经历了沧桑世事,看遍了世间繁华,之后沉淀下来的气质升华。胡歌从06年车祸到15年大横屏,期间横亘了十年,对于旁人来讲,胡歌的十年只是自己的弹指一瞬,不过是新闻网页几篇总结陈词,但是对于胡歌自己来讲,那却是涅槃重生。他狠狠敲烂打碎了自己一直引以为傲的资本,这个过程用了将近十年,不破不立,我们都会讲,讲起来也很轻松,可是,只有经历过蜕变的人才知道其中的痛苦。
我们哪怕换个工作都要再三思虑,更何况是闪光灯下万众瞩目的明星,他需要褪去自己华丽的外衣,接受自己的现实。可喜可贺的是,胡歌失去了十年前的鲜肉面孔,但是却生出了一份鲜肉们锤炼一万年也练不出的气质和男人味。这不单单是形象上的改变,也不是什么刘海不刘海的问题,那是心理上的巨大进步和跳跃,不是登上了峰顶,而是完全从美丽富饶的地球换到了荒芜人烟的外星球的转变。我不知道他内心经过了多少挣扎和不舍,多少犹豫和不甘,好在,他成功了。
2015大横屏,我一部都没有看,但是胡歌的励志形象却深得朕心。好吧,我就是觉得涅槃后没有刘海的胡歌才是真的帅到了惨绝人寰。《琅琊榜》我看了十集,梅长苏总是病弱却透着无限隐忍的形象总把我看到心酸。网上出现最多频率的一张剧照是梅长苏一张正襟危坐的正面照,我却找了许久,翻到了这张,对,就是这个眼神,隐忍,不舍,正如某书评中所写那样:该守护的都守护。
胡歌,这个惊变的男人惊艳了我的人生,棱角分明还有明显伤疤的脸让我心沉如水:是男人,便该有个男人的样子,打不死,压不弯,不知道什么叫做放弃。
NO.2 霍建华:最适合古装扮相的男人
办公室的小哥那日里不知怎么就谈起了华哥:“啊!我最讨厌的就是霍建华了!根本不像个男人嘛!”我默默地在心里画了个圈圈,将他的名字上面叉叉叉了无数次:哼,摆明了是赤裸裸的羡慕嫉妒恨!
华哥相貌实在是出众,清俊异常,五官精致却又不失男子气概,棱角分明的脸,颜值简直爆表。一路走来,虽然华哥还有很多其他的戏,但是我独爱他的古装扮相。年少时看的最多的就是武侠片武侠电影武侠小说,在我幼小的世界观里,古代的男子就该是白衣飘飘温文尔雅,所谓谦谦君子,就是如此这般了。
徐长卿无疑毫不留情的满足了我的这个愿望,仙剑三应该是我看的第一部华哥的戏,除了被长卿与紫萱三世情缘让我痛彻心扉外,白豆腐的高冷深情直接超过了李逍遥的逗逼形象,让我在剧中后回味了不知多久。批注:曾虑多情损梵行, 入山又恐别倾城。世间安得双全法, 不负如来不负卿。
再次见到华哥就是在《倾世皇妃》了,男主严宽无疑也是帅哥一枚,但是丝毫盖不过连城的风头。一身金丝绣出繁复花纹的黑袍,外加一件奢华的大氅,我真是爱死了那个大毛领啊。
当听到华哥要出演《花千骨》,饰演虏获无数少女芳心的白子画时,我简直要拍案叫绝了。这导演选演员可真到位啊!我抱着十三分钟的片花拉着老公花痴地看了五遍,眼前全是粉红色的泡泡。最适合古装扮相的男人,华哥真是当之无愧。当然,后来我被剧中从奥特曼剧组借来的外援怪物吓退了,再未看过此剧,但是,师尊白子画在我心里还是美得倾城倾国。
华哥今年也是如日中天,终于出演了一次现代戏,我的星星眼没敢看,怕被美貌震撼到万劫不复。
总结我最爱的角色,四个字可以概括:情深不寿。现在流行暖男,但是,我还是喜欢这种面上冷冷清清,心里却爱的死心塌地的高冷闷骚男。华哥属于我因剧生情的那类,仙气十足。
NO.3 丹尼尔•克雷格版本的007
某晚团购了两张电影票,去看了《007:幽灵党》。我记性差,所以看过的007剧情基本都忘光了,再看这部的时候,我基本不知道在讲什么,两个小时的观影过程中,我只是在单纯地欣赏詹姆斯•邦德耍酷而已,但是这个而已已经足够让我心潮澎湃了。
初中时候情窦初开,特别喜欢班里一个坏坏的男生,因为不知道是哪部电视剧里面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邦德满足了我关于坏男人的一切幻想,呃,特指丹尼尔•克雷格版本的,因为我不喜欢长头发的歪果仁。
应该不止我一个人觉得丹尼尔和普金大大形神俱似吧?这个英国绅士骑得了摩托,开得了汽车,驾驭各类飞机也毫无问题。一个47岁的老男人唉,可以将衣服穿的那么夺目。《幽灵党》基本是邦德的个人时装秀,从修身西服,到长款羊毛大衣,再到休闲棉服,没有一身衣服不让人垂涎三尺。虽然我一直怀疑穿了那么精干的西服会不会活动不开?但是,养眼这个事实解决了这个严峻的问题。无所谓啊,总不能让邦德穿条卡其布多功能工装裤去参加豪门晚宴吧?虽然即便他这么穿了,也必定是精干到人神共愤。
不过,邦德还是太滥情了,那过眼云烟般的邦女郎和各种打酱油的豪门怨妇,似乎有部戏中还有个男人喜欢邦德?这样的硬汉美人,我还是远观欣赏就好。
NO.4 简隋英:水千丞笔下最出彩的那个
用白新羽的话说:我哥即便是生病颓废了,单单往沙发上一靠,也是一副美人图。这个男人不完美,他毒舌,滥情,却架不住专一。矛盾吗?不啊,遇见那个对的,最滥情的人却死心塌地,还不够吗?
简隋英是水千丞作品中我最喜欢的一位,传说中的傲娇受。这个人身上有种干脆利落的气质,他喜欢你的时候,那就是死皮赖脸打死都不松手的。当知道自己喜欢了半天的家伙竟然是在欺骗自己的感情,好咧,你滚吧,不滚?好,那我滚,决绝的一走了之。
他还爱自己的家人,他表面上对自己老子和弟弟恶语相向,却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刻做出让步,大爱无言,还有就是担当。
在网上找了好久的图,没有一张满意的,但是作者对简隋英的塑造绝对是活灵活现了。我脑海中一直有个看不清脸的男人,一身的骄傲,就是简隋英。
花痴这病不知道有没有药可以治,如果有,算了,你还是别告诉我。我不愿意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