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福会》旧札记

我要时刻铭记父母的心愿,但永远不会遗忘自我。

《喜福会》旧札记_第1张图片

​终于找到了一张《喜福会》的剧照,最喜欢萝丝·许·乔丹,东方的美,在她身上散发,让人心驰向往,她的花朵长裙,精致的锁骨,笑岑岑的酒窝。

赵家玲祖籍江苏省苏州。1958年出生在美国。父亲赵培忠、母亲徐文湘原是上海复旦大学外文系同学,1946年大学毕业后一起赴美留学。后定居美国,在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好莱坞的附近开设了一家公司——赵氏有限公司,经营旅游业。赵氏夫妇对中国各种古曲戏曲很有研究,而且极善音律。常用唐诗、宋词、京戏、昆曲以及民间舞蹈等中国传统文学艺术来教育薰陶子女。因此赵家玲虽然生长在美国,接受美国西式教育,但身上总带有东方女性的文静秀逸的气质。

许家

拮据的生活不利于个人价值的发挥,父母见过世面对孩子有多么重要,安梅对萝丝·许·乔丹说:你的价值不在于丈夫饭后打饱嗝的满意程度,母亲用自己的死,让吴庆追给了她永远的大太太的荣耀,这份荣耀她看不到了,但她知道,安梅可以享受到,吴家大小姐的身份,保她现世安宁,独立高贵。被父母赶出家门,倒在门槛外的泥尘中,瘦弱的身子,砖红的棉布袍子,美的痛惜,安梅说:滚汤留下的疤,是我对母亲仅有的印象,外祖母,舅舅和舅妈,她们教我恨她,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婆婆就告诉我,我的母亲是个鬼,婆婆经常提高嗓门告诉周围的人,我和弟弟是从一只蠢鹅的肚子里生出来的,本是两个没人要的鹅蛋,甚至连用来打蛋花粥都惹人嫌,这样一说,鬼魂就不会把她俩偷走了,所以,婆婆其实挺疼爱她们的。

安梅这一生做出的最重要的决定就是不顾舅舅舅母的反对,和母亲走,想起年幼的张爱玲决心和母亲黄逸梵生活在一起,母亲给了两个选择:“要么嫁人,用钱打扮自己,要么用钱来读书”,她选择了后者,父亲代表的中国传统,与母亲代表的西方文化,在她身上水乳交融,那些看起来鸳鸯蝴蝶派的题材和章回体小说的气质,内里贯彻的却是西方小说技巧的与弗洛伊德式心理学。着实自成一派,冷香嫣然。

我的天空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替代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安梅就是母亲的太阳吧,黑夜死去后,太阳便从地平线上冉冉升起,母亲不是死去,而是为你开辟一条新的道路,作为吴家的长房长女,以一种主人的身份,仰起头,活着。所以当女儿在韦德背后渐渐失去自我时,她能够把她带出来,因为萝丝像极了祖母,她获得了祖母吞食鸦片的巨大勇气,第一次,把个人意识放在第一优先级,对韦德说:滚出我的家,休想带走我的女儿。以前我说过,我的爱渺小卑微,你的爱才熠熠生辉,真是傻话。自己回来了,爱就回来了。只有势均力敌的爱情才能跑到最后,说真的。

江家

林多从小长得很美,很有自己的主见和个人情感,母亲的懦弱无私,她理解,背上命运的重负,她不抱怨,她记得母亲说的话:听黄家的话,别给我们丢脸,你到黄家的时候高兴着点儿,说实在的,你够有福的了。为信守父母的诺言而牺牲自我。到黄家的第一天,我穿着自己那件最好的棉袍,开始在厨房低矮的木桌前切菜。由于思念家人,肚子也饿的难受,我切菜的手总是不稳,我知道自己命中注定的归宿终于到来了,不过我还是决心遵照父母的嘱咐永远做一个好媳妇, 这样 黄太太就永远不能指责我母亲丢脸了,绝不能让黄太太把我家看扁了。

我正这么想着,忽然发现跟我一起站在矮桌前拾掇鱼的老妈子,正用眼角的余光看我。本来我那时在流泪,但是担心她会告诉黄太太,所以赶紧强颜欢笑地大声说:“我真有福气!我会过上最好的日子。”我急中生智地说这话时,手上的菜刀一定是挥动得太靠近她鼻子了,结果那老妈子生气地骂道:“这么笨的人!”我当即意识到这不啻于一种警示,因为在大声宣告自己的幸福时,我几乎都要觉得黄粱一梦能成真了。

她曾对家里的一个厨子说:“教她好好地淘米,淘米水最后必须干干净净的。她丈夫可不能吃脏兮兮的米饭。”又有一次,她叫一个佣人为我演示怎么刷夜壶时说:“让她自己伸着鼻子去闻闻桶里是不是干净。”我就是这样学做一个温顺的妻子的。我学得一手好厨艺,甚至都不用尝一口就能闻出肉馅是不是咸了。我还能绣出极细腻的针脚,简直就像画上去似的。最后就连黄太太都装腔作势地抱怨,说她的脏裙子还没来得及丢到地上,就已经被洗干净又穿在身上了,结果她只好每天都穿同样的衣服。

就这样过了段日子,我并不觉得生活很糟糕。还真不觉得。在这些日子里,我曾经受过太多伤痛,早已对此麻木。大家狼吞虎咽地把我做的亮油油的蘑菇和竹笋吃下肚了,看着此情此景,还能有什么比这更开心的呢?每当我为黄太太篦头发篦完一百下后,她会点头轻拍我的脑袋,还有什么比这更令我心满意足的呢?瞧着天余吃下一整碗面,既没抱怨味道难吃,也没责备我脸色难看,还有什么能让我觉得更高兴的呢?

你现在明白黄家是怎样给我洗脑了吧?我渐渐将天余奉若神明,觉得他的想法比我自己的生命还重要。我也慢慢把黄太太看作亲生母亲一般,总是想方设法地讨好她,还必须完全无条件地遵从她。

当然,看看幼时的林多,不是天然的这样温顺,那个媒婆吹嘘起来:“土马配土羊 ,这可是绝配啊!”说着,她拍了拍我的胳膊,我一把将她的手推开了。没错,执拗,自我,真实的林多,如今,被时光掩埋的锋芒,这一刻,她为门庭争脸,履行了诺言,掩藏内心的痛苦,喜怒不形于色,要知道,逆来顺受的觉新是比桀骜乖张的觉慧更痛苦的呀。

林多的身体由进黄家时的木讷粗苯,变得灵活讨巧,而灵魂却恰恰相反,出阁的林多是这样的:

我穿着一袭漂亮的红裙,但我看到的是比这更有价值的东西。镜中的我很坚强,很纯洁。我的内心深处有着别人无从窥见,更无法攫取的真实思想。我就像风。

我扬起头来,对镜中的自己自豪地笑了。随后我将一块大红绣花盖头遮在脸上,同时也把我的这些想法掩藏起来。但此时藏在盖头下面的我,仍清醒地知道自己是谁。我对自己许下诺言:我要时刻铭记父母的心愿,但永远不会遗忘自我。

被黄家洗脑后的林多:在我满十六岁的那个春节,黄太太对我说她明年准备要一个孙子。即使我还不想结婚,又能住到哪儿去呢?尽管我壮得像马儿一般,又怎么能逃走呢?因为那时日军几乎已占领整个中国。全然颓废放弃对生命的挣扎,她已经忘记了,太原汾河那些光溜溜的大鱼,还沉在河底冬眠时,就被打捞起来的样子,那些鱼真是太鲜活了,将它们净膛之后扔到热锅里时还活蹦乱跳呢,她却不跳了,彻底被驯服了,就像小王子的玫瑰花。不同的是,她不爱天余。直到时机终于到来,她灰敗的花园才再次苏醒,花朵才在春天的美妙音乐中渐次绽放

那天一早,我哭天抢地,吵醒了天余和家里所有人。过了许久,黄太太才到我屋里来。她先是在她自己屋里喊:“她这是怎么的啦?去叫她别闹了。”但我仍兀自嚎啕大哭,她最后只好冲到我屋里,扯开嗓门对我厉声呵斥。

我一只手紧按着自己的嘴,另一只手捂着眼睛,仿佛遭受剧痛似的全身扭作一团。我的表演真是太逼真了,黄太太倒退了几步,瘪了下去,倒像个受惊吓的动物。

“你怎么了,小丫头?快告诉我。”她大声问道。

“哦!太可怕了,我想都不敢想,更不敢说出来。”我哽哽咽咽,上气不接下气,断断续续地回答。

等到哭得差不多了,我编了一番令人匪夷所思的话:“我做了个梦,我们的老祖宗们回来找我,说希望看看我们的婚礼。所以天余和我又为他们过了一遍婚礼。我们看到媒婆将红烛点燃,把它交给仆人看管。我们的老祖宗非常欣慰,非常欣慰……”

说到这儿,我又开始轻轻啜泣起来,黄太太显得有点不耐烦,于是我接着说道:“但那个仆人将我们的红烛端走之后,一阵大风刮起,吹灭了蜡烛。祖宗们非常生气。他们大喊说这桩婚姻在劫难逃!他们说天余那端蜡烛被吹灭了!老祖宗还说天余如果和我一直这么过下去,非送命不可!”

闻听此言,天余吓得脸色煞白,但黄太太只是皱了皱眉。“傻姑娘才会做这样的噩梦!”然后她责令所有人回屋睡觉。

我嗓音沙哑,低声冲她说:“妈!求求你别离开我!我害怕!老祖宗说这事要是不了结,他们会连降厄运到咱们家。”

“胡说八道!”黄太太骂道,又转身朝我走来。天余跟了过来,像他母亲一样愁眉不展。我觉察出他们差不多已经中计了,像两只即将掉进锅里的鸭子。

“他们知道你不会相信我,”我说道,口气里满是自责,“因为嫁到这里过得太安逸了,他们知道我不肯放弃。所以我们的老祖宗说会降下先兆,表明我们的婚姻即将毁灭。”

“你这傻子说些什么蠢话呀!”黄太太说着叹了口气,但是她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是什么先兆呢?”

“我在梦里见到一个胡子很长的男人,脸上有一颗黑痣。”

“是天余的祖父?”黄太太问。我点点头,心想这是自己在墙上看见的画像。

“他说有三个先兆。第一,他会在天余的后背上画一个黑点,这个黑点会越长越大,最后让天余的肉都烂掉,就像它让我们祖宗的脸在临死前都烂掉那样。”

黄太太马上转向天余,将他的衣衫拉起来检视。“哎呀!”她大叫一声,因为她看到就在天余后背上,分明有一颗指尖大小的黑痣。其实,自从我最近五个月和天余如姐弟般同床共寝以来,总能看见那颗痣。

“后来,老祖宗摸了摸我的嘴,”我拍拍自己的脸颊,假装脸已经受伤似的,“他说我的牙齿会一个一个脱落,掉光以后就只好一声不吭地离婚了。”

黄太太扳开我的嘴,目瞪口呆地盯着四年前我掉了一颗后槽牙的位置。

“最后,我看到他在一个小丫鬟的肚子里埋下了种子,还说这个女孩谎称自己家庭出身不好,但其实是皇室血脉,而且……”

我假装累得讲不下去,又躺回到枕头上。黄太太推推我的肩:“他还说什么了?”

“他说这个丫鬟才是老天赐给天余真正的妻子,而他播下的种将成为天余的子嗣。”

晌午时,他们把媒婆的仆人拉到我们家里,盘问出婚礼当天蜡烛熄灭的可怕真相。

他们又盘查了家中的佣人,最终找到我非常喜爱的那个小丫鬟。我每天在窗口那里看着她,每次那个英俊的送货郎一来,她的眼睛都变得大而有神,揶揄调笑声也变得轻柔了。不久以后,我发现她的肚子越来越圆,而神情却多了些惧怕和忧虑。

所以,你可以想象,当黄家逼着那个小丫鬟将她的皇室血统和盘托出时,她该是多么喜出望外啊。后来,我听说她嫁给天余,这桩奇妙的姻缘让她惊诧不已,最终变成了一个非常虔诚的教徒,还让佣人们打扫祖坟,每天如此,可不是每年一次。

既救了自己,又救了他人。

所以,不难理解,薇弗里为自己争光时候,是多么高兴啊,就像自己年幼时履行对母亲的诺言一样,然而,不同的是,时代变了,薇弗里这一代人,更想成为自己,而不想完全成为母亲精心设计的那个人设的套子里的人,诺言的诺字和誓言的誓字都是有口无心的。这对你而言算不了什么,因为诺言在你心中是无足轻重的。一个女儿许诺要回家与父母共进晚餐,但是如果她突然有点头疼,或是被堵在路上,又或是想在电视上看一部自己喜欢的电影,那么诺言就成了泡影。

林多和她的女儿薇弗里之间的相处模式显然是一种“中国式折磨”,直到最后

薇弗里:妈妈,你为什么不喜欢里奇?

林多:你担心我不喜欢他?

如果我不喜欢里奇,

我会表现的很有礼貌,

什么都不说,

让他得癌症,让我女儿守寡,

我当然喜欢里奇,

不然怎么会让她娶这么好的女儿。

薇弗里:你不知道,你对我有种影响,你的一句话,一个眼神,我就又回到四岁,哭着入睡,因为不管我做什么,都不会取悦你

林多:现在,你让我高兴

薇弗里在拍着林多的肩膀,两人在镜子前大笑,多年的癌瘤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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