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小木的小酒馆
1
洞房花烛夜是人生一大幸事,罗星怎能让自己在昏醉中度过如此美好的春宵一夜?
可古代的女子哪知道夫妻之事有何玩法?只知道嫁夫随夫,一切听相公的话便是。
说来罗星已经和采灵有过一次夫妻之实了,虽然那是后世的采灵,但如今怎么看,她们的相貌,神韵和性格,都完全是同一个人罢。
“娘子,你,紧张吗?”罗星问。
“嗯。”采灵上齿咬着下唇“会疼吗?”
“会有一点,但是过后就好了。”罗星露出调皮的笑“娘子,你这般样子,实在可爱,叫我如何忍心让你疼那一下?”
“相公,我愿意。”
罗星左手扶着采灵的后脑,右手握在她的肩膀,缓缓将她往后推。顺着罗星的手势,采灵亦慢慢往下趟着去,心跳非常剧烈,还没喝酒,小脸儿就泛红。
同样的,罗星也是紧张地不行,心快跳到嗓子眼了。
这般貌美娇嫩的妻子,确实需要小心再小心,怕她受到一丁点伤害。
褪去采灵的喜服,里面红花肚兜下,再没穿任何东西。在二十一世纪可没人这么穿,这古代的衣服看着薄如纱,其实肚兜倒也有些厚,搭在上面把娘子的身体遮得严严实实。
又不是第一次见了,怎么还是兴奋地晕眩?
罗星轻扯下肚兜,傻愣了几秒,娘子肌肤白得像雪,纤纤小手一点不像练武的那样粗鄙,反而细如青竹。
她的腿紧紧凑着,是罗星的手放过去,才缓缓地张开。罗星再次呆住,如此竟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些什么了……
若不是采灵在下面动了动,他不知要愣多久。那是因为,他想起来第一次和采灵的时候,在酒店,她也是这样躺着,一句话也不说。
忘了二十一世纪吧,历史后来会怎么样,关我什么事?我又不是顶天立地的英雄,我管不着。
想着这般,罗星长驱直入,听采灵娇嗔一声,紧咬着唇把声音忍过去……
2
翌日早上,刚睁开眼,便看到妻子为他准备好了洗漱的脸盆,更换的衣裳。
“相公昨夜睡得可安好?”
“当然,你呢?”
“我也从未睡得如此踏实过。”采灵咧开嘴,好似在回忆昨晚“赶紧起床啦,一会儿要去给爹请安的呢。”
对哦,这是古代,乐趣少规矩多。入赘元帅府,当大元帅的女婿,就要守元帅府的规矩,但凡做错了一点,不仅会惹岳父大人不高兴,要还落得外人口舌,实在麻烦。
罗星迅速换好衣裳,本想牵着娘子的小手一起去给岳父大人请安,哪知又说是规矩,牵手也不许,只好并肩往前,却各走各的。
刚办完喜事,本来第二天也该是高高兴兴等着女儿女婿献茶的。可将军一大早就黑下了脸,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
“爹,女儿给您请安了。”
“岳父大人,小婿给您请安了。”
噢,你们来啦?好好好……将军笑笑,坐在正堂,等着女儿女婿献茶。喝完茶后,倒是笑了,可见不着他有半点开心。
“岳父大人可是有何烦心事?”
“今早关外急报。”将军站起哀叹“说金人毁约,已经举兵攻我大宋了。”
他气的是,当初圣上不听他劝,执意要和金人签订盟约,现金人养好了兵将,要再对付他们可就没那么简单了。
都说岳将军用兵如神,也怕打仗?有谁不怕?没有任何一场仗的胜利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打仗就意味着要死很多人,受害的始终是百姓。
此时,罗星终于知道他所在的时间轴已经对不上历史,金兵攻宋的时间提前了半年。当然,岳家多了他一个女婿也是已然改变历史,不过他已经决定在此生活,就把自己当成这个世界的人,既然金兵要来攻宋,岳父大人必定挂帅出征,银瓶也会随军,那他也不可能不去了。
果不其然,两日后,圣旨到,命将军即刻挂帅出征,抵抗金兵。
金兵元帅是金国皇帝完颜兀术之侄完颜烈,文武双全,勇气过人。完颜烈屡战屡胜,不到一个月就攻破大宋八个关卡,步步紧逼。
将军所率岳家军本来已经将金兵牵制,却不知金人突然士气大振,出现一批神勇军,身体好像钢铁一样,坚不可摧,刀枪不入,力大无穷,打得岳家军溃散,退守朱仙镇。
到底是何方神圣?当罗星和采灵带援军抵达朱仙镇的时候,看到岳家军被打得伤亡惨重,采灵大惊,向来战无不胜的岳家军从未遇到过这样的挫折。
细问之下才知道金人有一批神勇军,大概百余人,非常厉害。
“让我去会会他们吧……”
罗星检查完士兵的伤口,若有所思,好像已经知道那些神勇军根本不是寻常之物。
“相公,我陪你去。”
采灵见将士们伤的这么重,怕他危险,想一同前往。可夫妻之间,担心是互相的,罗星哪里舍得漂亮老婆去冒险?圆滑地拜托采灵留下照顾受伤的将士,自己带上一百士兵出阵迎战。
神勇军正是由完颜烈亲自率领,丹凤眼,岔虎须,威风八面。罗星和他交战七十回合不分胜负,却探出了他的底细。
完颜烈正是那只狮饕化身而成,可是他的功力竟然在短时间内增长迅猛,到底是为何?
“狮饕,你换几张皮我都认得你。”罗星叫骂“如果你不想被我打得魂飞魄散,就带着你手下的那些小妖滚吧。”
“这张脸,才是我的本来面貌。”
狮饕摸着这一张脸,好像回忆起了许多事情,双眼中,也挂满了对罗星的仇视,好像他们之间有着不共戴天之仇。
“臭道士,你真的以为,现在的我还会怕你吗?”
“那你可小心点了。”罗星从腰间抽出黄金道剑指向完颜烈“受死吧。”
二人又战了上百回合,累得直喘粗气,不过仍然是罗星略胜一筹,并且,他还没有使出全力。罗星佯装败阵,将完颜烈引到了朱仙镇外一枯岩洞,在岩洞里设下灭妖阵,欲一击取了狮饕性命。
哪知道完颜烈一进来就谨慎得狠,步履缓慢,在即将入阵的时候,大摆妖术,将罗星的阵法驱散。
“为什么你能发现我的灭妖阵?”罗星惊觉奇怪“这阵法我从未用过。”
“你没用过,但我见过。”
这时候,完颜烈也已经知道,他们所在的时间轴已经完全错乱,历史不断重复上演,他跟罗星之间打了几百年的事,发生在另一个时间轴。当初第一次对战时,就是罗星把他引到这个岩洞,用灭妖阵打得他重伤差点死掉的。
“不仅如此,我还发现了一个秘密。”完颜烈看着岩洞里的绿光石头“这个石头名叫流沙,可以把我的妖灵化成沙细胞。”
“什么意思?”
“想知道吗?”
完颜烈突然哈哈大笑,将自己的妖灵转移到‘流沙’上面。一刹那间,绿光石里出来无数沙细胞幼虫,往岩洞外跑出去。
罗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但知道一定不是好事,可他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
“一开始我无论如何都驱动不了。”完颜烈说道“后来我发现,需要你的星辰灵力和我的妖灵同时施术,驱动这石头才有用。”
“它到底是什么?”
“你出去看看就知道了。”
3
岩洞外,完颜烈的神勇军和罗星的岳家军那两百多人全部被沙细胞缠上,不到几秒的时间,他们体内的所有细胞就被支配,整个人失去意识,变成了沙细胞载体,也就是俗称的‘僵尸’。
沙细胞本身的生命力极其脆弱,但只要进入人体,就可以不断获得能量,因此可以让载体不老不死。
尽管罗星把‘流沙’毁掉了,但完颜烈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庆幸的是,罗星只带了一百余人过来,被沙细胞变成僵尸的只有这一百多人。
而不幸的是,这一百多人加上神勇军的一百多人,共两百五十三人变成了僵尸,他们不听任何人的,只会一直不断咬人,扩大自己的势力。
为了不让这些僵尸造成祸害,罗星用光身上所有符纸,摆下灼魔阵,大范围灵火煅烧,杀死了过半的僵尸。
但他的灵力也大大折损,没有了灵符,也无法再用一次灼魔阵,只好眼睁睁看着僵尸们冲进朱仙镇。
镇内又是一场血雨腥风,采灵带着受伤的士兵躲进一间破庙,因破庙外曾有高僧设下阵法,一时间不会被僵尸攻破。
罗星绕过僵尸回到军中与采灵汇合,本以为小娘子会吓得哭鼻子,哪知道她比男儿更坚强,又岳家大将风范。
“相公,到底怎么回事?”她问罗星“为何你带着士兵出镇,回来以后他们都变成了怪物?”
“怪我一时大意。”罗星自责“准确来说,他们已经死了,现在是只会咬人的僵尸,而且一旦被他们咬到,就会变得和他们一样。”
“没有办法杀僵尸吗?”
“有。”罗星身上已经没有法器,只有一把道剑“我的道剑是驱魔银符所制,现在我将它拆解,把银符解成粉末,涂在兵器上,可以杀死僵尸。”
但是,拆解之后就意味着我的黄金道剑不复存在,且银符有时效和消耗,要在银符粉末消耗掉之前杀死所有僵尸,否则后患无穷。
好色的驱魔法师(五)
好色的驱魔法师(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