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作品的好小时候是读不出来的,每一个人物传递给我的是我那个年龄还读不懂的人生况味,祥林嫂的复述苦难直到让人麻木,孔乙己作为穷酸文人的苦逼生活,阿Q精神胜利法自我救赎的无望,可以归结到时代,可以归结给命运,总之,可以让人隔岸观火般的感受苦难却并不能感同身受。抑或是那个苦难太深亦太重,让人感同身受不起。唯有《伤逝》,一读再读,鲁迅的文章从不轻涉爱情主题,可是这仅有的一篇,却让惯于在风花雪月的爱情小说里游走的我第一次碰触到婚姻的真相,且每每能在里面咂摸出一点苦涩和扎心的真相来。
一个刚刚走出封建桎梏的女子顶着流言斐语,义无返顾的奔向自己的爱情,奔向自己的光明和希望。却不过是飞蛾扑火般地赴死且无葬身之地。涓生薄情寡幸,是负心汉吗?也不是,他用他深切的忏悔写下他和子君的爱情和爱情消亡后的空虚落寞怅然,是那样的真切,是那样的刻骨。
爱原本是无错的,只是它输给了日复一日的柴米油盐和生活的鸡零狗碎。
涓生爱子君吗?至少在会馆里是爱着的,在寂静和空虚中等着子君的到来,“在久待的焦躁中,一听到皮鞋的高底尖触着砖路的清响,是怎样地使我骤然生动起来呵!”“子君不在我这破屋里时,我什么也看不见。在百无聊赖中,顺手抓过一本书来,科学也好,文学也好,横竖什么都一样;看下去,看下去,忽而自己觉得,已经翻了十多页了,但是毫不记得书上所说的事。只是耳朵却分外地灵,仿佛听到大门外一切往来的履声,从中便有子君的,而且橐橐地逐渐临近,--但是,往往又逐渐渺茫,终于消失在别的步声的杂沓中了。我憎恶那不像子君鞋声的穿布底鞋的长班的儿子,我憎恶那太像子君鞋声的常常穿着新皮鞋的邻院的搽雪花膏的小东西!”这段写初恋写得太生动太传神,以至后来在我初尝恋爱的滋味时,在等待的焦灼中一次次脑际回旋起这段话。
可是这爱是多么经不起推敲呵,会馆里的子君,有着“带着笑涡的苍白的圆脸,苍白的瘦的臂膊,还会带了窗外的半枯的槐树的新叶来,”子君的到来分明为涓生偏僻阴冷的破屋带来了一室的春天,不仅如此,那个时候的子君,还会静静聆听涓生漫无边际地谈人生谈理想谈文学谈艺术,之后“总是微笑点头,两眼里弥漫着稚气的好奇的光泽”的神态让涓生误以为子君便是那个自己遍寻不着的“灵魂之伴侣”。
而事实上,所有完美主义的臆想总会在现实的日常中败下阵来,仅仅在过了三个星期的同居生活以后,激情和新鲜便退了场,涓生眼里的子君像换了个人似的,先是为了饲养的油鸡们和邻居官太太有了暗斗后的琐屑烦恼,然后是沉溺在一日三餐的流水作业中乐此不疲,而且子君好像很享受这样的操劳,“竟胖了起来,脸色也红活了,”涓生自己也说“食物比会馆里好得多了”,可这并不是涓生所希翼和乐享的,他只看到子君终日地汗流满面,短发都粘在了脑额上,两人却再也没有了谈天的功夫和闲情,更何况读书和散步。
除此之外,子君唯一的乐趣便是和涓生重温涓生向自己求婚时的那个粉红色的梦,这是子君安全感的源头,只有时时回味和求证才会觉得生活有所依附。而这是涓生最不愿回首的一幕,他自己的蹩脚戏演便演过了,他恨不能将那段记忆清除,现在是不但没能删除,还要被不再那么可爱的子君时时拉来演练,而成为两人相对时必做的功课,让他一次又一次为自己当时的言行羞耻却无法忘却。
如果这些还能让人忍耐的话,却等来了两人生活的最大考验--涓生失业了,他要的子君,是能和他心意相通,伴他振翅高飞的新女性,而生活中的子君,只是一味地怯懦起来,除了油灯下的凄然神色,便是以吃饭为人生的最大要义,接下来便是饲油鸡和阿随们,对于涓生“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的言论和主张,不是子君不愿,而是子君根本没有这样的见识和能力,以前的涓生光自说自话了,以为子君懂了他了,其实是懂了眼前的这个男人是爱自己的而自己也爱他,至于他说的这些,过日子哪用得上呀。
“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子君的豪言是奔着这个和自己相爱的男人去的,只要这个男人爱自己一天,自己便会有所依附,涓生对子君的不满先是体现在神情上,“坐中给看一点怒色”,而子君竟好似无知觉,“毫无感触似地大嚼起来”,然后是抗争和催逼,将子君精神的又一支柱--油鸡和阿随处理掉了,子君的神色凄惨加了冰冷,这时的涓生,已经不耐烦探究子君冰冷背后瑟缩着的各种想法了,他只想逃离,躲到一个有一点微弱的光和热的地方就行,吉兆胡同里那个冷冰冰的家和人,他是不想再去面对了。
这样的逃离却激起了子君的大恐慌,子君是除了涓生的爱一无所有的人,她把旧的家庭已经挥刀斩断,是没有回头路可走的,自己先前对涓生的冷漠完全是因为有所希翼,或是考察涓生对自己的在乎程度,当她发现涓生对自己的冷漠尤胜自己时,她对涓生态度先是温和了许多,如果涓生给她机会,她还会立逼着涓生温习往日久不去温习的“求婚”功课,可这又于事何补呢,不过是感情到了强弩之末的最终挣扎罢了。
该来的终究会来,涓生也觉得提分手难于起齿,他甚至想到了子君的死方能让他解脱,他想乘他还未忘了翅子的扇动时再飞飞试试,不想这时候有个人在后面“捶着自己的衣角”。
“我已经不爱你了”,当这句无异于宣判子君死刑的话出时,“我同时预期着大的变故的到来,然而只有沉默。她脸色陡然变成灰黄,死了似的;”子君其实比涓生以为的更爱涓生,她身后的那个家哪怕比吉兆胡同的严寒几十倍,她也要离开,子君是奔赴了爱来的,爱不在了,她便没有了留存的意义,那几十枚铜元和生活材料地全幅沉甸甸地摆放在那儿,好让涓生借此维持较久的生活,这是她对涓生能做的最后的事了。
子君明知道回去是死路一条仍回了头,因为她不想做捶涓生衣角的那个人,涓生明知道子君没有回头路可以走仍放了手,因为他知道只有子君的死可以成全自己的生,而爱在生和死面前,是多么微不足道的一件事。
涓生和子君的爱情毋宁说是毁于经济困顿,不如说是毁于两人思想认知的全然不同,子君可以将她毕生的功业耽于厨房,饲油鸡和阿随,还有是和涓生在安逸平淡中享岁月静好,以前的共谈人生理想抱负不过是赢得爱情的一种手段,而涓生,还有别的人生的要义,深知“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而他眼里子君的生活不过是苟活,是很看不起且不以为然的。
是梦便总会有醒的那一刻,好似做了一个长长的迢遥的梦,子君梦醒的尽头--不过是连墓碑也没有的坟墓,涓生的梦醒时,还要继续携了悔恨和遗忘,负重前行。
我一直觉得,爱情只是短时间的电光火石,它的时效很短,保鲜期更短,我们会时时面对当“爱情消逝的时候该怎么办”这个命题。当然因了时代,现代女性在输了爱情时,不至于像子君那样无路可走,可是,正如涓生谆谆告诫的那样“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只要你放空了思想,消磨了意志,放弃了追求,委低了身段,将自己的一身一己,一喜一怒维系在一段感情之上,只会默默地捶了一个人的衣角,任谁也是要厌弃的吧,红玫瑰成为蚊子血,白玫瑰成为饭粘子只是迟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