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节后复工第一天,老板召集全体员工开会,宣布公司减员20%,全员降薪30%,并且当场宣读裁员名单。
被裁的员工都懵了:“上班第一天就被裁员,这也太突然了,完全没有任何心理准备。”
有员工质问老板:“公司不是一直效益不错嘛?为什么突然宣布裁员?”
老板解释说:“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收入的情况下只能活6-7个月,为了长远利益,想要战胜疫情必须保护好现金流,把成本降到最低。”
被裁的员工很气愤,被降薪的员工很无奈......
企业因为经营困难,大部分公司都会采取降薪、裁员的办法度过这个“经济寒冬”,但是,疫情期间公司裁员合法吗?疫情期间公司可以降薪吗?疫情期间裁员怎么赔偿?......诸如此类的问题随之而来,下面就为大家一一解答。
一、疫情期间公司裁员合法吗?
裁员的实质是企业单方面大规模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四种裁员的情形: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企业裁员满足上述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之后进行裁员。
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但是企业需要证明这种影响已经导致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方可裁员。
二、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可以适度降薪吗?
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在家办公,也是办公,劳动者也提供了劳动。
原则上来讲,企业安排员工在家办公,应该正常支付员工工资,假设员工是固定工资,比如月薪10000元,在家办公不得降薪。
但是,有些单位薪资构成中含有绩效工资,在家办公,效率降低,一些出外勤的工作等等无法完成,单位根据绩效考核核算绩效工资(适度降低)合理合法。
因为疫情影响,企业可能会面临一些困境,向员工说明情况,员工自愿协商一致降薪,法律层面是允许的。
但这种协商需员工签字确认,强制通知决定员工集体降薪,不合法。
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明确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如果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企业应当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如果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地规定的办法执行。
降薪的合法性取决于单位采取的降薪方式,即如何实现与员工的降薪。如果与员工协商一致降薪,法律是允许的。企业强制单方面决定员工降薪,一般来说是不合法的,当然,如果单位本身薪酬结构中有绩效工资或浮动工资部分,正常的绩效考核导致薪酬合理调整是允许的。
三、公司不提供口罩吗,员工可以拒绝上班吗?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但对一般企业而言,口罩并不是单位必须要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
有些地方规定,办公室也可以不戴口罩。如广东省疾控中心的口罩使用指南可以供大家参考:通风良好的办公室不需要佩戴口罩。正常工作时,如果没有口罩,可以佩戴遮掩口鼻的物品,勤洗勤换。
所以员工不能以单位不提供口罩为由,拒绝上班。但在特殊时期为员工提供口罩,充分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关怀,建议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员工准备些口罩。
四、上下班途中感染了新冠病毒,算工伤吗?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写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非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可以享受这项政策?工伤认定需根据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进行综合认定。因为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感染场所较多,出门买菜也可能导致感染,很难认定感染一定是发生在单位,建议大伙做好防护措施。
原则上,工伤的判定标准应该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对于在上下班途中遭受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原则上仅仅在满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对于在上下班途中感染疫情不应该做类比推理,即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型肺炎是不属于工伤。
五、员工因疫情无法返工或者单位出于安全考虑决定推迟复工时间,单位该如何安排?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如遇员工因疫情严重无法返工或者单位出于安全考虑决定推迟复工时间,企业可以与员工协商一致,倡导、引导或建议员工按以下假期安排处理:
法定/福利年休假/倒休
优先安排员工休法定年休假、单位的福利年休假、员工存在的倒休假。法定年休假期间以及倒休期间,单位应正常支付员工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年休假期间工资按照单位规章制度进行工资支付。对于员工不服从假期安排的,单位可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明确通知员工单位的假期安排,特别提示要留存好相关录音原件、电子邮件、微信沟通记录、快递详情单及查询回执等上述相关证据。
个别单位提出,鉴于员工在节前节后已经预先休完了2020年度整年的年休假,建议也可以尝试与员工协商预先使用2021年度的年休假,因该操作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和理论争议,故建议如果执行该操作,务必须签署明确的专项协议,确定该操作系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但仍须知,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于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休完的年休假,如员工中途离职,则经过折算后员工多休的年休假天数不再扣回。
事假
建议单位可以引导员工休事假,原则上事假期间单位可以不为员工发工资,但是单位对于事假期间工资另有约定的,如个别福利较好单位规定一定天数的带薪事假,需要按照单位的约定或者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
病假
人社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明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但对于员工因其他原因产生身体不适的,建议单位引导员工休病假,提交病假条,并按照各地的规定对员工支付病假工资。
待岗
如果企业并未达到停工停产的严重程度,单方通知待岗操作存在重大法律风险,员工可能会通过仲裁主张补发工资差额或者以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未按约定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被迫辞职,从而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N的补偿金,故建议企业与员工采取协商一致方式安排员工待岗,企业与员工签署待岗协议,并约定待岗期间的工资标准。
优先休假、事后补班
可以与员工协商一致,安排员工先休假,待复工后再要求员工进行补班。
在家办公
企业可以与员工协商一致要求员工在家办公,对于员工在家办公期间的工资,如果单位与员工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单位应该按照员工正常出勤支付工资。
上述假期中仅年休假及倒休部分系单位可以单方安排的假期,对于事假、病假、待岗、补班等措施,单位适用的前提系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否则员工有权拒绝单位的要求,且单位可能面临员工依据“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被迫解除。同时,对于协商一致的员工,单位需注意保留好与员工协商一致的相关证据,例如微信、电话、邮件沟通记录原件,避免因证据留存不足产生纠纷时,单位陷入被动。
六、企业给员工降薪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采取回复邮件、微信回复等方式,同时将相关回复内容留存。
2、同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地规定的办法执行。
3、企业停工停产安排员工待岗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正常发薪,超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放基本生活费(北京的标准是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也就是说,单位安排员工停工待岗的,第一个月的工资仍然需要保障,正常支付;从第二个月开始,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
4、企业没有停工,但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与职工协商一致后降低薪酬: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5、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要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给予协助,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
七、疫情期间企业裁员,如何进行赔偿?
如果是经济性裁员,可以获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标准。但不符合经济性裁员的话,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依照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的赔偿金。
在程序上,因为疫情辞退员工肯定不符合经济性裁员的要求:
1、疫情自21日起迄今也就20多天,贵单位不可能提前30天向工会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2、如果没有向劳动部门报告并且该方案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符合20人以上或者职工总数百分之十等条件的话,那就不符合我国经济性裁员的实体和程序要求,那单位就构成借经济性裁员的名义实际构成了单方违法解除,你有权利获得二倍经济赔偿金。
建议跟单位良性沟通协商,必要的时候等疫情结束可以向劳动监察进行举报或者向劳动仲裁申请仲裁。
八、哪些薪酬不能降?
1、员工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工资不能随意降低,更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标准不能随意降低。
2、在存在加班事实的情况下,加班费不能降低。
加班费的多少与工资基数有关。工资基数,一种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一种是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还有一种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加班工资基数不能随意降低,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变相延长工作时间属于加班,但是前提是员工需有证据证明,延长工作时间确因用人单位安排了过多的工作任务所致。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员工自愿加班,企业无须支付加班费。
3、企业停工、停产、歇业期间的工资标准,不能随意降低。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企业安排以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职工,薪酬不能随意降低。
近日,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和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对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主动指导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开展协商,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支付工资、发放生活费;监督企业履行依法隔离期、医疗期职工工资支付义务,对于企业安排以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职工,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同时,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引导职工与企业协商延期支付,在充分征求职工意见基础上,制定支付计划并监督执行、保障实施。对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行为,提请行政执法部门及时予以纠正。
5、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不能降低。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故用人单位无权降低产假期间的工资。
6、职工不幸染病或因密切接触被迫隔离期间工资要正常支付,不得随意减免。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也就是说若职工不幸染病或因密接被迫隔离需要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工资要正常支付,不得随意减免。
九、企业违法降薪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未经与员工协商一致,且无其他合理理由,企业单方面强制通知决定员工集体降薪,不合法。
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1、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0、企业违法降薪,员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公司降低员工薪酬必须有正当理由。例如,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作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满后不能从事原有工作,或者工伤事故发生后、不适合从事原有岗位工作。如果公司没有正当理由,就直接降低员工薪酬,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如果被违法降薪可以按照下面的方式处理:
1、明确表示拒绝,如果是以邮寄的方式送达的通知,要拒绝签收;
2、立即以书面的方式向公司提出异议,提交的书面材料自己要留一份,以便作为证据;
3、继续以前的工作,如果你之前的工作岗位被撤销或者替换,你就要收集证据;
4、与公司或调解委员会协商,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5、协商不成,可以先劳动监察大队等部门投诉;
6、如果投诉无果,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最后,提醒一下职场的朋友们,特殊时期公司遇到困难,员工可以跟公司一起渡过难关,但是前提也应该是自愿的,而不是强迫,毕竟选择权都在员工的身上。为了安全起见,也要养成及时做好聊天、电话录音等记录。防止浑水摸鱼的公司做出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故意侵犯大家合法权益!疫情过后大家是可以举证维权的!
对此大家怎么看?大家所在公司遇到减薪或者裁员情况了吗?欢迎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