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银行往来及资金清算业务的核算

第五章:银行往来及资金清算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概述

主要解决央行和商业银行间、各个商业银行间、各个商业银行内部清算业务。

1、银行往来资金清算

  • 同一银行各个部门不同系统之间进行资金往来。
  • 商业银行间经常进行资金融通、相互拆借。
  • 商业银行吸收的一般存款要按规定比例缴存中央银行。
  • 商业银行吸收的财政性存款,必须全部缴存中央银行。
  • 中央银行为各个商业银行提供资金清算服务
  • 银行往来包括:央行与商业银行;各个商业银行间;同一银行不同系统间

2、银行资金清算模式

序号 系统 用途
1 联行往来系统 异地资金划拨
2 人民银行手工联行系统 未开通电子账户的各个区域的跨行和跨区域划拨
3 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 个行之间的贷记资金划拨业务
4 票据交互系统 银行之间的票据往来
5 现代化支付系统 大额实时支付、小额实时支付
6 银行支付系统 银行跨行支付的结算。

第二节、资金汇划清算的核算

1、资金汇划清算的业务范围和基本方法

  1. 业务范围
    资金汇划清算系统承担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银行汇票、银行卡、储蓄旅游支票、内部资金划拨、其他总行批准的款项和资金清算,对储蓄、银行卡异地村通兑业务的资金清算,同时办理有关的查询、查复业务。

  2. 资金汇划系统的结构

    类型 功能
    经办行 实际办理资金业务的地方。汇划业务的发生行为发报经办行,汇划业务的接受行为为接收经办行
    清算行 总行清算中心开立的备付金存款账户的行。各个二级分行和一级分行都是清算行。清算行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清算。
    省区分行 总行清算中心开立备用金户,不用于汇划款项的清算,只办理系统内资金的调拨和内部资金利息的汇划。
    总行清算中心 主要办理各个经办行之间的资金汇划、各个清算行之间的资金清拆借、账户对账等账务的核算与管理。
  3. 基本做法和处理程序

  • 基本做法:实存资金、同步清算、头寸控制、集中监管。

    做法 说明
    实存资金 是指以清算行为单位再总行清算中心开立备付金存款账户,用于汇划款项的资金清算
    同步清算 发报经办行通过其清算中心经总行清算中心将款项汇划给收报经办行的同时,总行清算中心根据每天各行汇入汇出的情况,从各清算行备付资金账户付出资金或存入资金,从而实现各个清算行之间的资金清算==“分级对账,各管各的”==
    头寸控制 清算行在总行清算中心开立的备付金存款账户,保证足额存款,总行清算中心对各行汇划资金进行实时集中清算。清算行备付金额不足时,二级分行可向管辖省区分行借款,二级或一级分行备用金不足时可向总行借款。
    集中监管 资金汇划清算系统中,总行清算中心对汇划过程中往来数据发送、资金清算、储备金存款账户资金情况、行际间查询、查复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 处理程序

清算行处于中转地位,纪要向总行上报,也要想支行下发。

发送
当天/次日
经办发起行
清算含行
总行
收报清算行
收报经办行

2、资金汇划清算的会计科目和会计凭证

  1. 资金汇划清算业务的会计科目

  2. 科目 描述
    存系统内款项科目 资产类科目,凡核算下级行存放上级的资金。各行在上级开立的备用金账户均在此核算。
    统内款项存放科目 负债类科目,各上级行用以核算下级行备付存金存款和调拨资金。
    算资金往来科目 资产负债共同类科目,用以反应各发、收经办行与清算行之间的资金往来与清算情况,余额轧查反应。
  3. 资金汇划往来的基本凭证

    • 辖内往来汇总记账凭证: 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
    • 资金汇划补充凭证

3、资金汇划清往来与清算的核算

4、系统内资金调拨及利息清算

  1. 备付金存款账户的开立与资金存入
    清算行和省区分行再总行清算中心开立备付金存款账户时,可通过人民银行将款项直接存入总行清算中心。上存时填制特种转账船票进行账务处理。总行清算中心收到各清算行上存的备付金后,当日通知有关清算行进行账务处理。

  2. 系统内拆借资金的核算

    • 一般借入:
      清算行如果不能通过央行存款来补足再总行清算中心的存款,经批准后向管辖行借入资金,其账户处理。
    • 强行借入 :
      二级分行再总行备付金不足,日终又不能自动借入资金补足。
  3. 总行清算中心按季度计算各清算行及省区分行存入总行的备存金存款和借款利息,并下划给各行。

第三节、商业银行间(同业)往来的清算

商业银行之间跨行系统结算、相互拆借资金引起的账务往来。 由于不同的企业再各个银行开户,彼此之间的往来必然会引起银行资金往来。从而导致同城夸系统的异地资金账务往来。
另外各商业银行之间,短期资金余缺,进行短期拆借也会形成同业往来间的借贷关系。

同业往来核算
同城票据交换
异地系统汇划
同业拆借

1、同城票据交换业务的核算

  • 定义:
    同一城市内各个商业银行间的将相互的代收代付票据在规定时间内在制定场所,当场轧算交换差额,进行资金清算的一种方式。
  • 优点:
    简化来往业务的核算手续,提高结算效率,
  • 组织:
    一般由当地人民银行组织,或由人行委托的商业银行组织。

2、异地夸系统汇划业务的核算

系统内的大额汇划,即夸系统10万以上、系统内50万以上的款项,按照规定都要通过央行转汇,已确保汇划款项和资金清算同步进行,防止商业银行夸系统相互占用资金。(个别大银行不需要)

收报行
人民银行
发报行
转账
转账
汇出行账户
汇出行-准备金账户
汇入行-准备金账户
汇出行账户

3、同业拆借业务的核算

  • 定义:
    同业拆借时商业银行间面临短期性融通资金余缺的一种短期借贷行为,是通过横向融资解决临时资金补足的重要途径。

    特点 描述
    时间 一般很短,不会超过30天
    用途 一般只用于交足准备金、备付金、票据清算、联行汇差头寸、先支后收等 临时性资金周转
    利率 不得超过央行最高限额
    转账 不得通过现金结算,必须使用在央行的存款账户进行办理
    审批 夸地区需上报管辖行,夸省需上报总行。

第四节、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业务的核算

1、商业银行准备金账户的开立

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的往来是指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办理缴存款、借款、再贴现、通过中央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进行清算资金往来。

  • 个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发行库领取现金和缴存现金;
  • 各商业银行吸收的国库款及财政性存款全部缴存中央银行
  • 各银行吸收的商业存款,按照比例缴存中央银行。
  • 商业银行运行资金不足时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贷款,再贴现等。

说明:这些 业务的都需要通过商业银行在央行的存款账户进行核算。

  • 法定准备金
    根据吸收存款的增减变化,按照法律规定将一定比例的资金保留在央行的存款准备金。
  • 支付准备金(备付金)
    保证日常资金支付的备用金。商业银行为满足通过中央银行办理各项业务、资金清算、一级考核法定存款准备金的需求,各级机构 都在央行开立准备金账户。

2、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存取款项的核算

各个银行业务部门,每天能够存放的现金数额一定,超出部分需存入开户人民银行,现金不足时可开只支票区央行提起。

3、缴存一般性存款和财政性存款的核算

主要分为一般性存款缴存、财政性存款缴存

财政存款 一般存款
范围 政府预算存款、代理国债、待结算财政款项 团体存款、单位存款、个人存款、机关团体存款、委托存款
比例 全部缴存 20.5% (中小金融机构为17%) 说明:根据货币政策适时调整
缴纳 直接上交央行 逐级上交
起点 根据当月(旬)的资金增减调整(千元为单位) ~

4、再贷款的核算

中央银行根据商业银行的贷款计划,向其发放的贷款成为“再贷款”。商业银行在贷款计划的过程中资金不足可以向上级申请调入资金、同行拆借、或通过金融市场融资等手段,也可向央行申请贷款。
类型: 年度贷款、季度贷款、日贷款(日贷款一般用于头寸不足)

5、再贴现的核算

商业银行办理票据资金贴现占用资金,引起资金补足时,以贴现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央行申请贴现,称为再帖现。

第五节、现代化支付系统的核算

  1. 现代化支付系统分两级,国家级中心NPC,省会心中处理中心(CCPC)。

本章小结

银行往来是金融机构往来的一部分,是实现银行之间资金划拨的总要工具。银行往来主要包括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各个商业银行之间的往来以及同一银行之间内部的系统往来。
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以及各个商业银行之间,由于资金调拨与缴存款项之间的汇划和结算、资金的融通与拆借等原因引起的资金间的往来。
银行间的资金往来经历了从手工联行、电子联行、资金汇划等系统的到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发展历程。
资金汇划的基本方法是:实存资金、同步清算、头寸控制、集中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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