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开源的理解

王开源事件把有关开源的话题又炒了起来。不过炒炒也好,因为对开源(本文中未特别说明的“开源”系广义的开源,泛指FS和OSS)的误解实在太多了。

事 实上与开源相关的有三个方面:商业软件(Business Software)、自由软件(Free Software)和开源软件(Open Source Software,此处为狭义的开源,以下简称OSS)。它们之间的根本区别并不是在是否收费上——这是国内对开源的最大误解。

其实这三者的根本区别在于License。

商业软件用的是商业License,以保障软件商的利益为第一位,基本没有考虑用户的利益。不相信的请自行查阅手上的商业软件License——其 实我不但很怀疑绝大多数人根本从来没有看过自己用的软件的License,我甚至很怀疑那些FUD开源软件的人手里怕是连正版的商业软件也很难找到。

自由软件用的是GPL,目的是在最大程度上保障用户的自由。这种自由表现在,用户除了可以自由使用软件以外,还可以自由分发和自由修改。但是因为 GPL的派生性(就是说基于GPL软件派生的软件也要使用GPL),用户对自由软件作修改和再分发后,用户也成了作者之一,所以GPL对用户自由的保障其 实也保障了作者的权益。

而OSS类似于自由软件,但用的License更加宽松,并不局限于GPL。只不过这些License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开放源代码,赋予用户更多使用自由的同时,还赋予用户选择的自由。BTW:我个人偏爱OSS,曾经写过《选择的自由》来谈这个事情。但是后来有一次跟令狐聊起,他认为GPL的强制派生性是有其重要意义的,因为它保障了自由软件的持续发展。

既然如此,我们就可以很明白地看出来:开源软件并不排斥商业。

不 论是自由软件还是OSS,都可以在其基础上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取得商业利益——只要不违反其License就行。所以你完全可以把下载来的Linux刻成光 盘拿出去卖,当然如果你修改了下载的内容,那么发行时要带上修改过的源代码。事实上,在不违反License的情况下,你可以用开源软件进行一切你能想到 的商业活动。

但是在对待商业软件的态度上,自由软件与OSS还是有区别的。

对于自由软件来说,商业软件是另一个世界的东西,二者是井水不犯河水,自由软件走的是独立自主的道路,不允许商业软件进入自由软件体系,也禁止自由软件的成果进入商业软件中(因为商业软件肯定不是用GPL,这违反了GPL的派生规定)。

但对于OSS来说则要宽松得多,一般没有派生限制,很多开源License都允许其派生成果不开源,即允许这些成果进入商业软件。从这个意义上说,OSS不但不是商业软件的敌人,反而可以说是一种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

反观商业软件,由于开源软件的存在,它们失去了原有的垄断利益。这里的垄断不一定是指绝对垄断,还包括经济学意义上的“垄断竞争”。所谓垄断竞争是指在产品中增加不兼容特性,给用户增加替代壁垒,实现一定程度上的事实 垄断。所谓增加不兼容特性是比如对通用标准的不完全支持——例如Windows的所谓Posix兼容,以及对通用标准的不规范扩展——例如IE对W3C标 准的不规范扩展。

垄 断的好处就在于:用户没有别的选择,我做得再不好,卖得再贵,也能混得很好。但是开源软件的出现给了用户更多更好的选择,这就给它们带来了威胁,所以要 FUD开源软件。但我认为这是没有出路的,商业软件要想在这样的竞争环境下生存下去,唯一的办法就是把你的东西做得比开源软件更好!对于那些因为开源软件 的出现而死去的商业软件,我一点也不同情,因为那完全是咎由自取。

开源这件事情,不论对用户还是开发者来说,都只是选择一种态度。如令狐所说:

开源并不是一项崇高的事业,把它看得太崇高其实也是对它的一种FUD。商业是商业,开源是开源。并不是说开源就比商业更了不起,也不是说商业就比开源更了不起。
最 好的心态其实是,不要去关心任何商业的东西。我参与是因为我开心。至于别人怎么对待我的东西,是别人的事情。如果实在很不希望被商业公司利用,就使用 GPL,呵呵。把开源和商业放到一起谈,带着功利心去看开源,怎么看都觉得不舒服的。如果考虑功利的问题,就不要参与开源了,没意思的。

最后还要说一点:不要把开源软件与盗版混为一谈。

如前面所说,开源也是有License的,违反License的行为就是对开源的盗版——比如把自由软件的代码用到商业软件中的行为就是一种对开源的盗版行为。在反盗版问题上,所有类型软件的立场应该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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