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收购好莱坞公司并非明智之举

编者按:本文编译自美国科技博客TechCrunch的“Apple Buy Hollywood? That’s A Terrible Idea”一文,内容略有删改。

  苹果不应该耗资1000亿美元收购好莱坞公司。这样的收购不仅会扰乱好莱坞系统,同时对创新的刺激作用也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如果苹果执意收购好莱坞,那最终的结果必然是将其扼杀。

  历史事实曾反复证明,市场营销和推广是科技公司的软肋,是科技公司通常容易忽略的一个巨大盲点。

  从iTunes到Netflix、YouTube、雅虎、AOL和MSN以及早前的公司,没有一家公司能够打造并推出一种真正联系观众的单一数字品牌。他们曾在打造观众喜欢的原创节目、直播内容,以及相关新应用方面屡遭失败,如Red vs. Blue、Lonely Girl、Prom Queen、In the Motherhood、The 9、Gold Rush、The Failure Club等等。

  相比好莱坞营销机器,科技公司通常会贬低内容的价值。一些公司表示,他们能够以低成本甚至免费的方式制作电影、电视节目、音乐以及相关应用。不过事实上,科技公司所做的是在通过在堆栈和数据库中填充各种其他内容贬低媒体价值。

  如果我是Steven Spielberg、J.J. Abrams、Matt或Trey Parker,我绝不会将自己的创作性节目拱手让给混杂的科技巨头们。即便是应用总数超过数十万的苹果App Store,仍无法为少数顶级用户创造单一应用价值和真正营收。苹果的价值创造途径主要是薄利多销和硬件销售。

  当下数字娱乐服务最为缺乏的是高效和有效的宣传平台,算法、收视率、流行度、趋势数据和展示广告等都不是最佳解决方案。不可否认,这些方案有助内容数据库的筛选和分类,但不足以支撑新品牌、获取受众。iTunes商店主页能为下一部《阿凡达》(Avatar)吸引足够多的大众观众吗?YouTube主页能满足下一季《广告狂人》(Mad Men)的需求吗?答案是否定的。如果下一季《广告狂人》仅能在YouTube上观看,无疑会吸引大量观众,但这样的“如果”显然是不可能的。

  Netflix、亚马逊、iTunes和YouTube需要开创新的营销策略与观众进行深入交流。他们拥有很好的机会来推动与观众的关系,与观众建立一种一对一的亲密和积极关系,为他们提供全新的、可激发兴趣的产品。但目前用户所接触到的却大多是低劣的封面艺术、没有任何交流和沟通功能的标题和搜索框。

  那么,数字娱乐服务应该如何联系观众呢?以下是三个简单的小策略:

  • 人:科技公司需要招募专门的人才来装饰优质的内容,将其制作得更为精致,然后销售给观众。有人将这种方法称为内容剪辑,有人称之为包装和推销。
  • 设计:科技公司需要开发接口界面吸引用户,并与之交流。生动、美观的界面有助于更好地吸引用户。
  • 工具:科技公司应该充分利用其平台锁定和跟踪目标用户,为用户提供尽可能优质的内容服务。

  营销资金——如果诸如苹果这类公司计划开拓全新业务,则需要在营销、线上、线下等方面合理分配资金,如电视广告、电影预告片、广告牌、公关活动、在线展示、搜索引擎营销等等。营销的目的不是推广他们的平台,而是推广项目规划。

  好莱坞抵制将一线内容授权给硅谷公司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目前即不存在这样的平台,也尚未找到创造价值或利润的合理途径。不过,如果科技公司开始破解自主网络的密码,培养营销能力,正式投入营销资金打造新的媒体品牌,那么,他们将真正实现行业的增长与变革,对我们的消费行为产生积极的影响。

  Via TC

http://www.leiphone.com/apple-buy-hollywood-n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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