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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童年、少年、成年
我识字很早。因为喜爱《西游记》,父母便在练字簿上写上孙悟空、猪八戒、哪吒、观音等大神的名字,让我模仿。
这个兴致勃勃的过程因此仙气缭绕。
会认字就能自己看书了,父母便理直气壮地卸下给我讲故事的重担,改为提供《一千零一夜》、《365夜故事》等密密麻麻全是字的书让我自力更生。
后来上了幼儿园和小学,老师发现我看过很多书后,便也理直气壮地卸下了给全班孩子讲故事的重担,改为 让我站在讲台上口若悬河。
我的自信与虚荣在那段时期得到极大滋养,代价是视力迅速下降,且因为非常自我地认定戴眼镜不帅而在朦胧中度过了三年。
那也是我与漫画结缘的时期。
当时市面上所流行的漫画都被我扫荡干净。
为了买到一本喜欢的漫画,我甚至向老妈撒过“以后什么都听你的,你让我出家我绝不贪恋红尘”这样的弥天大谎。
因为老爸有个当船长的满世界跑的朋友,所以我还能接触到许多作为手信的港台原版漫画,施展在课本上。
比如孙悟空问多拉A梦:“你知唔知静夜思中心思想系咩呀?”.......后来创作现场被老师撞见,当时她那纠结的表情,叫我思念到如今。
虽然从未系统学过画,但小时候确实曾向往过漫画家这个职业。那时的一大爱好是在考卷和作业纸的背后空白处画漫画(真是环保),完了装订成册,极度不要脸地写上“超人气连载!好评发售!鸟山明与六小龄童联手推荐.......”等广告。
山寨程度与作品质量一样令人发指。
当然在升上中学后,因为字写得太丑和动辄例题万里,还不错变成了大错特错。
上了初中后,漫画的阅读便锐减了。
看的多少各种各样的文学书籍。
初二的一天,好友给我看他的一篇小说,猛然激活了我的创作欲望。
至今记得那个上午,整整四节课我一个字没听,在一本联系本上写完了自己生平的第一篇小说,猛然得非常痛快。
可惜想象中全校广为流传的盛况没有出现,因为字写得实在太丑,只有我的那个朋友排除万难坚持看完。
所以,我的处女作兼人生唯一一篇手稿,无论点击率还是转发量都只有“1”而已。
这个扫兴的数字让我之后好几年啥都没有写。
高中我开始喜欢上网。
网上有不计其数的小说和漫画资源,以及提供文学菜鸟展现自我的平台。
要混迹网络,首先打字流畅。
干巴巴地打字太无趣,我就干脆再来写故事。
虽然这次写得已经不算“处女作”,但是就完成度而言,还是比当年的那个“1”要高吧。
我写了两个现在看来无比蹩脚的童话,以及一堆自以为是的恐怖小说,赚到了人生最初的几个读者以及几笔稿费。再然后我试着写长篇小说,一写就从高三写到了大学........在我无比自由的大学生涯里,优哉游哉地阅读各种文学作品,尝试各种体裁创作,度过一段梦般单纯的时光。
于此同时开始喜欢上看电影。
现在,我的精神食粮菜单上,文学、漫画与电影仍呈现永恒的三足鼎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