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七天

看了《七十七天》只有一个问题,男主为毛在自己快死的情况下,不把那只瘦骨如柴的小狼给吃了。

桥段是这样的,在羌溏无人区的一次被洪水围困中,他救了一只小狼。然后这只狼就把他当成了妈咪,一路跟着,在崎岖的路段,这货还要把他装在自己的包里背着,体现了人类的某种善良和伟大。

最后,那货因为饥饿终究丧命无人区。

从结构力的角度来说,电影说了一个很完整的故事。
一个人因为某某,或者也不因为某某,只是为了自己活一次自己想活的,反正大爷就是任性,就是有那种挑战什么的勇气,要去无人区走一趟。
遇到一个姑娘,邂逅了一段爱情,这个姑娘还是个残疾,也是爱好把疯子当成正常人过的诗与远方的女人。(生活中确实有这么一个人的存在,身残志不残,只是有没有爱情不知道)。
然后小伙子带姑娘远远看了一眼珠峰,算是圆了姑娘的梦。
自己走近了无人区。
那种荒原片该有的都有,遇到狼遇到牦牛还有大狗熊,遇到洪水,遇到缺水,遇到高原难受,缺少食物,最后还遇到了那只小狼,他却没动杀机,最后把自己饿死了。。。

我只是困惑,为毛不吃了它?人类已经是这个世界的创造者和毁灭者,已经是王中王,因为人类的扩张,占了这个世界大部分的资源,就说明了作为强者的人类就是靠着这种聪明劲达到了这个顶峰的。

在你吃饱喝足的时候,可以去表达爱,表达对大自然的感激,但是在生死存亡的时候,什么时候,人类表现过那种纯粹的善良了?如果有,早就被狮子老虎吃光了。

电影想表现得是一种我们普通人无法理解的固执、坚持和勇气,这些都是人类最早的基因。同时,也因为人类的各种的欲望,永远不满足的欲望,才造就了人类今天的辉煌,不是吗?

如果你想要找回最初的勇气和坚持,那么就应该恢复人类作为动物的残酷和聪明的一面,这样才算是可以圆满故事链。

大多数人,总是想得很多,都愿意当马云,不愿意承担马云承担的那些经历。我们总是在等待着什么,某种机遇,可能性,好运气,点石成金。

既然你已经走入无人区,好好想想,为什么有人会活着走出来。
你是否应用了所有人类可以让自己战胜困难的经验、技术、勇气,来接受一个大自然的挑战。
你是不是把自己活着走出来看做是一个最高的原则。
如果是,那么还有什么事情是你不能做的呢?

你应该吻那个姑娘,告诉她你爱他,让她乖乖等着你归来,这是强大的心理动力。
你会找一个可能的后援,在你可能失败的情况下,及时赶到,解决你的问题。
你会找到最先进的设备,一切可以救生的设备,保证在各种可能性下能够救你的命。因为人类最后牛逼的地方就是因为善于使用工具。
最后,把身体练得棒棒的,有足够的体力走完那段路。。。

如果这些搞不定,还是别去了。
如果偏要去,那就是去送死,如果死了,还有什么可以证明你的荣耀和自己想要的生活呢?
在最后时刻,不杀那只狼只是为了表达人类对狼的爱,这样的爱真的太矫情了,太没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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