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Primer Plus 第十三章笔记

1.      使用公有派生,基类的公有成员将成为派生类的共有成员;基类的私有部分也将成为派生类的一部分,但只能通过基类的公有和保护方法访问。

2.      派生类构造函数必须使用基类构造函数,意味着基类对象应当在程序进入派生类构造函数之前被创建。如果不调用基类构造函数,程序将使用默认的基类构造函数。

3.      可将派生类对象和地址赋给基类引用和指针,被称为向上强制转换,不需进行显式类型转换,其中基类指针或引用只能用于调用基类方法;不可以将基类对象和地址赋给派生类引用和指针,被称为向下强制转换,若不使用显式类型转换,则不允许向下强制转换。引用兼容性属性使得能够将基类对象初始化为派生对象。

4.      公有继承:建立一种is-a关系,即派生类对象也是一个基类对象,可以对基类对象执行的任何操作也可以对派生类对象执行。

5.      如果没有使用关键字virtual,程序将根据引用类型或指针类型选择方法;若使用了virtual,程序将根据引用或指针指向的对象的类型来选择方法。因此,经常在基类中将派生类会重新定义的方法声明为虚方法,方法在基类中被声明为虚的后,它在派生类中将自动成为虚方法。

注意:关键字virtual只用于类声明的方法原型中。

6.      编译器对非虚方法使用静态联编,对虚方法使用动态联编。静态联编效率更高。

7.      构造函数不能是虚函数;

析构函数应当是虚函数,除非类不用做基类;

友元不能是虚函数,因为友元不是类成员,只有成员才能是虚函数。

8.      对于外部世界来说,保护成员的行为与私有成员相似;但对派生类来说,保护成员的行为与公有成员相似。

9.      当类声明中包含纯虚函数时,只用作基类,即抽象基类(ABC),不能创建该类的对象。纯虚函数声明的结尾处为=0,在类中不能定义纯虚函数。

注意:ABC描述的是至少使用一个纯虚函数的接口。

10.  构造函数、析构函数、赋值运算符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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