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新的称呼

叶璃那一丁点儿的感激是无法把程廷辰那恶劣行为的延续给淹没的,在微机室的几十分钟,自然也不可能是风平浪静的,至于争吵的理由,叶璃不记得了,她只记得这一架,让她更加讨厌这个自大的家伙,连看都不想再看他一眼,这一天被叶璃封号为‘悲催日’。

所谓的电脑培训更多还是做戏的成分,中午放学前,小眼镜又嘟嘟囔囔了很长时间才让叶璃他们放学,反正叶璃是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全跟着那金蝉的六月协奏去梦游了,不过从南瑾的口中得知,培训结束了。名符其实的虚晃子,但有怨也只能心中埋,谁让学生是社会最底层,注定要受学校老师们这些地主的压迫呢?

整整一个假期,叶璃都是在南瑾的同桌阿辰长,同桌阿辰短的声音中过来的,叶璃对这个一见面就掐的男生没有一点儿的好感,甚至根本就不记得他的样子。叶璃说如果当时程廷辰不提起阳光湾电脑培训,不提起南瑾,不提起那有些耻辱的争吵,就算程廷辰这个名字上了全国富豪榜,她也只不过会说这个人好像是我初中同学。也绝对不会想到他们之间还有过争吵。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们会以这种方式见面,也没有想到这个男生的记忆力这般好,能一下子就把她认了出来,她更不会想到这个男生后来竟让自己那么的难忘和痛苦,如果真的有如果,我想叶璃是不想被他认出来的吧。

第二天清早,迎着新一轮升起的朝阳,叶璃的一切皆因一个‘老乡’的新称呼而发生了改变。多年后叶璃再次想到这段故事,自嘲:“真的是应了那句老话,‘问世间情为何物,不过是一物降一物’。”曾经还笑那红楼梦中的宝黛的早熟,而却在不知不觉中自己的情愫萌生在13岁的年纪。什么都不懂,所以敢于固执的许诺终生,却不知道诺言是很邪门的东西,许诺了就没有悔过的余地,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诺言进行到底。

时间一点一滴的划过指尖,叶璃也慢慢的由不合群到了公共的最喜欢,虽然最的指数有点虚,但叶璃也有了自己的死党,这个死党一交往就是十年,叶璃说她最不后悔花重金读贵族中学,不过是因为在这里,她的生命中出现了两个人,一个是她,一个是他,幸好没有狗血到她和他有了交集,至少她还留下了青葱岁月里的友谊。

叶璃与程廷辰的慢慢熟悉,慢慢走近,就算是在那个胡乱猜疑男女生关系的懵懂年纪里,没有任何人看他们的眼光不对,单单他们都是阳光湾人,单单他们是老乡,就足以比过任何的万能胶去堵住外人的嘴了。叶璃说这是她以前的想法,直到后来她看到那站在他身边的漂亮的女孩子的时候,一切才恍然大悟,真正的原因是因为那几年的叶璃直白的像个假小子,乱糟糟的短发,胖乎乎的小胳膊小腿,每天傻呵呵的笑,简单的像杯白开水,她只知道按着自己最原始的内心去生存,却忽视了周围的女孩子全部都像是那含苞待放的花骨朵,早就知道了雪纺裙比那黑白格子衫更加的好看和飘逸。在别人开始精致的年纪,她把自己活的杂乱无章,先敬罗衫后敬人,就是这个道理,不修边幅吧,却苦于没有天生丽质。

天气慢慢转凉,叶璃的心也被一层层接连套在身上的衣服包围着稳了下来,位子动过几次,叶璃与程廷辰隔得越来越远,能交谈的次数越来越少,叶璃曾经很是难受,只是就算自己不是美女,可是女孩子的那份矜持却让她在他的面前表现的淋漓尽致,她怎么也做不到像一些女孩子一样,大方的跑到感兴趣的男孩子面前借东借西。叶璃笑着说当时和张婧(也就是她的那个死党)的友谊就是自己死皮赖脸,死缠烂打得到的,每天一下课就窜到张婧那里,借笔记,借铅笔,等着一起上厕所,直到张婧习惯了一切都有这个人。可是对于程廷辰,她却怎么也无法做到这样子。叶璃自嘲:“如果当初对他有对张婧放入半分无赖劲,也不至于……”

席仝想,当局者迷,就是这个道理,越是因为太在乎,所以更加的小心和谨慎,以至于永远站在不远处,却再也不敢再向前一步,以至于除了错过,没有更好的结局。

程廷辰的花边新闻多了起来,叶璃从来不相信,也迫使自己不去在乎,很多年后当他读到顾漫的《何以笙箫默》时才明白何以玫当时的心情,难道她是注定无法和他接近的,只能遥遥相望,在水一方,叶璃说她当时不知道,她当时根本还不懂的爱情是什么,她还单纯的以为只要男孩子和女孩子躺在一起,就会有宝宝的降生,那时候的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喜欢程廷辰,她只是单纯的想做他的老乡,希望他会在下课的时候过来和她说几句话。

 “老大,有人追我,可我不喜欢他。”刚下晚自习,叶璃还在收拾着书本,筝筝就跑了过来,一脸的神秘中难以掩盖的骄傲。筝筝,一身男装,酷酷的,帅到令全班男生汗颜,和叶璃是死党加哥们,在叶璃心中的位置不亚于张婧,只是她注定和筝筝不是一条船上的游客,只能早早的分开旅行,祝福彼此。

筝筝是典型的假小子,活泼率真,没有人不喜欢她,而叶璃的不伦不类,正是介于真女生的清纯和假男生的帅气之间,于是就只好静静地闲置在青春的懵懂之外,淡出男生的视线之外。果然人人都说男人是蜜蜂,女子是花朵,没有蜜蜂的光顾,花朵都会觉得汗颜,席仝想,他没有说出来,继续听着叶璃的故事,叶璃笑了笑,似乎看穿了席仝的心思,却也不到破,继续讲下去,那种心照不宣的神情淹没在夜色中。

叶璃抬头看了筝筝一眼,刻意装出来的处变不惊,全然的淡定:“那么多人喜欢你,我听这话都听腻歪了。”筝筝当时就是叶璃生活中现实版的沈佳宜,没有一个男生不喜欢她,要是她说有人讨厌她或许叶璃会吃惊是真的。

“你真不听?”筝筝似乎是在挑战叶璃的好奇心,又似乎是因为叶璃的反应没有满足她作为小女孩的虚荣心而感到不甘心。

“没兴趣。”叶璃淡淡的回应,满脸的不在乎中透着虚假,内心深处的那一点嫉妒在慢慢膨胀。叶璃说女孩子天生就喜欢听到赞美的语言,尤其是来自异性的肯定和赞许,记得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过,说是越被人追求的女孩子会变得越来越漂亮,越来越自信。她当时只觉得这不过是一种骗人的语言,而今,她再回首这段往事,才真正的知道这句话说得就是事实。

“那我走了。”筝筝自讨了没趣,恹恹的走开了,寻找下一个感兴趣的目标。

总会有人对八卦感兴趣的,尤其是当年没有多少忧愁的女孩子们,那种还生活在白马王子翩翩而来的幻想中的女孩子们,只要有了八卦消息的来源,就不怕没有传播的介质,只是那种迅速还是让叶璃很是难以掩盖那种不开心。

一进楼道,大老远就听见自己宿舍里的兴奋声,叽叽喳喳,像是一群麻雀,“八婆”叶璃骂了一句,却是加快了脚下的步伐。

“有什么喜事?这么高兴?”作为八卦头子的叶璃怎么会错失一切可以挖掘的资源那,小老三陈晶莹猴子一般一下子跳到叶璃的身边:“老大,你不知道吗?”

“什么?”看着故作神秘的小老三,叶璃撇撇嘴。

“我们家老二叫桃花运了,你们班的木冰,陈凯,还有那个……”陈晶莹拍着脑袋冥思苦想着另外一个护花使者的尊姓大名。

“程廷辰。”舍长尹雪艳很及时的提醒了一下,陈晶莹恍然大悟一般:“对,就是那个程廷辰,你老乡呢?老大”

“怎么了?”叶璃知道自己的问题明显的明知故问,却还是希望自己的装傻能得到心满意足的答案,然而,事情自有他的发展规律,不会因为一个叶璃而发生任何改变。

“喜欢上老二了呗。”陈晶莹似乎也被叶璃这种突如其来的迟钝有些惊异,或许她在内心深处嘀咕:这还是那个八卦王老大吗?

看着陈晶莹兴奋的脸颊,叶璃的心似乎被什么东西给绊了一下,腾空,摔下,很沉,很重,但当时任叶璃再怎么聪明也没有意识到这就是吃醋,那种酸溜溜的感觉不是胃酸,是心酸。

本以为像程廷辰那么优秀的男生,筝筝肯定不会拒绝的,但是事实却是程廷辰遭到了拒绝。在她叶璃眼里程廷辰是个优秀到无可比拟的人物,然而在筝筝的眼里,他什么都不是,不过是一个追着自己屁股跑的臭小子。叶璃说她当时心中是什么感觉,她自己也说不清楚,总之,听了那个消息后她破天荒的吃了俩馒头,直撑得打着饱嗝,却还是高兴的像是中了乐透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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