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自在——书法人的大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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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十一月初,拙文《六届兰亭奖评奖,十问曹宝麟先生》发在网上,引来不同书法人的声音,乃出笔者意料之外。

   

      朋友言“曹氏是批不倒的”!哈哈哈……拙论无意贬此褒彼,书法这玩意儿,玩玩爽心悦己就行,书法人不害他人,不危害社会,都是好人!不管书法大伽或底层书法人,都是个体劳动,都不容易,本是书法人,相贬固然可恶,然盲目抬轿子,相互吹捧,跪膝逢迎,则令人恶心,更让人嗤之以鼻!

         

        人真、情切、意浓、味淳否?书法明白人都明白,泱泱华夏五千年,一个朝代有无数善书技高者,书名能留到今天者,仍是屈指可数!自己有多高的法术,书法人眼睛是明亮的,唯有历史有发言权!高艺不入俗眼,入俗眼者定非高艺,书法也不例外。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审美特质。如你要参与竞技展赛,就必须老实遵循竞技的游戏规则。不管长江后浪推前浪,还是前浪带后浪,孙老前贤在一千多年前,就告诫后书法人——“ 古不乖时,今不同弊 ”才是书法人的终极关怀。道法自然书返朴,情融天地画归真!才是书法人终身所求!!只有观自在才是书法的大自在!!!

    戊戌正月初二新野人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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