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评《提着脑袋上阵——电视记者报新闻》

最近,我读了著名台湾作家刘墉的一篇文章:《提着脑袋上阵——电视记者报新闻》。

文章叙写了电视记者报新闻的一些趣事。如某位记者在播报新闻时,读了“分尸字”(把一个字分成两个字来读)索性将错就错,面不改色的继续播报。还有一位倒霉的记者,正在播报时,椅子被不知情的工作人员借去了,只能扎马步,假装坐着椅子似的,坚持播报新闻,真是服了。更有甚者在播报新闻时断句不当,把“美国国务卿休兹任命案”读成“美国国务卿休兹任,命案。”闹了笑话。

作者的文风朴实无华,生动形象,寥寥数语使几位记者的囧事跃然纸上。文章的用词没有太多雕琢,文字平实简约,内容多深刻幽默。

一开始读这篇文章,就体会到文章充满了幽默与反讽的特点。文章用通俗易懂的句子,描写了电视记者的种种突发事件,文章比较口语化,平易近人,没有什么阅读障碍。作者用了较多感叹句的语气,除了叙写,还穿插着一些议论。

在这篇文章的开头,作者首先写了美国的记者,由美国的记者引出他要写的台湾记者,抒发感情,渲染整体气氛。这种开头,对学写作的学生具有借鉴作用。这种开头增强了文章的可读性,把美国记者与台湾记者作比较,丰富了文章的内容。作者运用的词语既有成语,也有俗语,口头语与书面语结合,雅俗共赏。文章不加修饰,情真词切。

这篇文章是一篇散文,作者运用形象生动的文笔,把事情活生生地呈现在读者眼前。并且在一个故事中呈现了相关事件,交给读者去思索,引发了读者的好奇心。如文中写到一位专报体育新闻的记者,一边在播报拳赛的稿子,一边趁着正在放映影片的间隙挠痒。不料,影片太短,很快播完了,这位记者还在挠痒。镜头切换回播报记者,这时,他随机应变将挠痒的姿势转变为挥拳的手势,真是机智。文章通篇举了例子,用平实自然的语言叙写了电视记者播报新闻时种种突发状况。作者写文章用词丰富,语言生动形象,句法多变,不拘一格以叙述、描写为主要表达方式。属于艺术语体。用字准确,文中描写的那些记者发生突发状况的情形历历在目,展现了作者的白描功底。作者的用词并没有用多么优美的语句,胜在句子简练上,词汇的选用准确贴切,使读者一目了然。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刻地体会到了电视记者报新闻的不易,从而佩服作者写作功底的深厚。

你可能感兴趣的:(简评《提着脑袋上阵——电视记者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