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要追溯到国假安排上班上面去了,在这里为了方便,用“A”代表本人,“B”代表同事,在国假前期,由于很多原因,过多的细节,不说太多,这个地方作息时间是B安排,这个人很自私,由于A同上级领导沟通,要求国假期间上班,在排班表上领导安排的是9月30日、10月1日是B上班,10月2日、10月3日、10月4日、10月5日是A上班,后面的6—8日是B上班,(注:国假期间薪资计算是这样计算,国假前四天是三倍薪资计算,后面几天是两倍计算),B这个人心机、城府很深,擅自作主把国假前四天全让A上班,A当时是不同意的,而且已上报直属领导这件事情,领导说B愿意放弃国假两天加班费,就这样安排了,怪A当时疏忽,没有当面把话挑明,要问B,是不是放弃两天三倍加班费,放弃A就上班,不放弃A不上班,就是因为A的疏忽,没有注意这个细节,埋下后面的伏笔。

          国假期间上完班后,B擅自作主,在加班申请表里,写上9月30日、10月1日是B值班,10月2日—10月5日是A值班(注:9月30日—10月1日,这两天B没有当班),没有想到有这种人厚颜无耻的用国假后面两倍加班费两天同A对调两天国假三倍加班费,等A休息五天假后,在QQ上留言,说什么假期平分,加班费平分,看到这句话时,真没想到会有这种人有脸说这话出来,对他不作过多的评论,A在第一时间报告领导,让领导处理此事,不想同这种人去理论。领导是坚持谁在那几天上班,三倍薪资归谁,后来A不想同B结下怨,作出让步,把其中两天三倍加班费同他对调两天二倍加班费。出于某种原因,A和B的聊天对话不大方便贴出来在这里,请各位博友见谅。

           虽说B帮过A两个忙,A在平时无形中还他这个人情了,没想到B这个人以帮忙过A为这个理由,要A无限期还人情给B,摸着自己的良心说,B平时上班期间多次脱岗两小时,有时趁客户休息或者回家,B会找个理由早早走人,A平时睁只眼闭只眼,谁叫A受过别人恩情,在说工作地点一个人也能应付,就算是还人情,A觉得是仁至义尽了。与这种狭隘的人在工作上共事,很难磨合,故此A有找领导谈话,最终的结果,领导出于某些原因,不好过多作出评价,A在这件事情上,也有过失,值得深思。B在这里同客户的关系把握的很好,与公司领导层的关系也很好,基于这些原因,在这里技术方面要求不是甚高,在沟通、协调方面A比B落后一些,A即将面临两种选择:一、进行工作调动(不知道调动工作的地方是怎样的,而且新任领导及同事会如何看待你,这也是不得不考虑的一个地方),二、重新回到起点,开始寻找新的公司,做人要有志气,认清形势,从种种迹象来看,A觉得没有必要在这个公司继续待下去,会选择重新开始。

            从此件事情,A明白了很多事情,在工作上遇到厚颜无耻的小人,要想办法应对,在人际沟通、协调方面加强锻炼,这方面不能疏忽,技术这个不是很难的,就是不会,在进来公司后,可以慢慢学习来,而沟通、协调方面会影响到技术人的发展,各位朋友们,在这方面一定要下功夫,这方面对人的一生受用无穷。

             在职场上,真的存在着“潜规则”,至于A有没有给“潜规则”下去,从个人角度看,明显处于劣势。为人处事要讲良心,帮助别人时,不要怀着让别人永远记得帮过你,而要别人还人情,如果要这样,不如刚开始时,不要帮助别人,对别人是一种侮辱。帮助过的人,别人会记得你的好,会还人情的,请看过我博文的朋友们,一定要注意A身边的这样的同事,千万不要接受这种人的人情,不然真的是有理说不清,还人情是没完没了的。

             在利益面前,有的人会不择手段得到,对于这个问题,A是这么看的,在某些时候,A会选择和别人平分,或者让给他,做人嘛,要学会宽已待人,人都是讲感情的,大家在工作、生活上多为对方着想下,将会受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