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税务干部学校伊犁校区学习制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进一步加强学员学习效果,激发学员的学习热情,便于督促学员具备一个良好的学习风气和作风,本着对学员负责的初衷,特制订本学习管理制度,望每一位学员认真遵守本制度,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达到本次培训的目的。

1.每天课前提前15分钟到达教室进行点名;到上课时间后,迟到一次口头警告,迟到三次扣学员考勤分5分,累计迟到五次扣学员考勤分10分,上报班主任;旷到一次扣10分,上报班主任。(学员个人分数将会作为优秀学员等评优表彰的参考,望各位学员对分数予以重视。)

2.每周一至周五,晚上8:00-10:00必上晚自习,周六周日选上晚自习,晚自习前签到,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请假需向学习委员和班长说明理由报备,无故不参加者扣2分/次。

3.班委将在培训时间不定期抽查学习笔记和作业,望各位学员认真听课认真对待。笔记优秀态度端正的学员,每次加2分。

4.如有学习上的疑问可向学习委员反映,学习委员将会视问题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请班主任或辅导员集中答疑。

5.班委将会请任课老师出题组织小测验,检验学员的学习成果,一周一次(班委一同参加)。对表现较差成绩不及格的学员予以批评并扣个人分2分/次,对成绩优秀的前十名学员予以表扬并加个人分5分/次。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请各位学员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要求自己,重视学习任务。欢迎各位学员监督班委的工作,希望所有学员都能对自己负责,在结业考试中取得好成绩,检验自己40天的学习效果,为本次培训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本办法至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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