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岳川:书法身份与新世纪书法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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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王岳川教授,北京大学中文系博士生导师,中文系文艺理论教研室主任,北京大学书法艺术研究所所长,北京书法院副院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中国书协教育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中外文艺理论学会副会长,中国文艺理论学会副会长,日本金泽大学客座教授,澳门大学人文学院客座教授,复旦大学等十所大学双聘教授。

中国文化艺术研究著作(包括主编)有:《发现东方》,《目击道存》,《中国镜像》,《中国文艺美学研究》,《本体反思与文化批评》,《全球化与中国》,《大学中庸讲演录》,《文艺美学讲演录》,《发现东方:中国文化身份研究》,《文化输出:王岳川访谈录》,《后东方主义与中国文化复兴》、《季羡林学术精粹》(四卷本),《二十世纪中国学术文化随笔丛书》(六十卷),《中国书法文化大观》,《书法美学》,《书法文化精神》,《书法身份》,《中外名家书法讲演录》,《北京大学文化书法研究丛书》(6本),《北京大学书法研究生班书法精品集》(20本),《《中国思想精神史论》(四卷本:《中国文化精神》、《中国哲思精神》、《中国文论精神》、《中国艺术精神》)。在中外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约400余篇。

西方文论和美学研究著作(包括主编)有:《西方文艺理论名著教程》,《后现代主义文化研究》,《后现代主义文化与美学》,《文艺现象学》,《艺术本体论》,《文艺学美学方法论》,《后殖民与新历史主义文论》,《现象学与解释学文论》,《二十世纪西方哲性诗学》,《20世纪西方文艺理论丛书》九卷本,《后现代后殖民主义在中国》,《王岳川文集》四卷本,《中国后现代话语》,《西方艺术精神》,《当代西方最新文论教程》。

   在学术上主张“发现东方,文化输出,会通中西,守正创新”;提出“国学根基,西学方法,当代问题,未来视野”方法论,关注中国文化身份研究,致力于中国文化的世界化进程。坚持书法是中国文化输出第一步。长期临习汉晋唐诸帖,尤好二王和颜书,强调汉唐气象。书法广涉诸家,对草书最用力,力求得古人用笔之意并加以当代创新。书法理论上提倡“文化书法”,坚持“走进经典、走进魏晋、守正创新、正大气象”,致力于中国书法文化的世界化。书法绘画作品入选多种书法集,并被海外收藏。传略载多种辞书。

书法是一门古老的东方艺术,在当今世界的定位与西方艺术中心主义相比而言有其特殊性。如果说,二十世纪电影、电视、小说、诗歌、建筑、美术、音乐这些艺术形态,基本上是西方风头出尽稳操胜券的话,那么,相应的东方艺术形态与西方相比有着不小的差距,但是惟有一门艺术——书法——是西方难以匹敌的,而且还影响了西方二十世纪的抽象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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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对西方艺术家来说,其抽象性和激情性具有不可忽略的吸引力,能让西方人在目击道存中直接感受到东方艺术魅力。但这也给中国书法界提出了一系列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问题是: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书法,是否仍然跟着西方美术实验走,是否还步亦趋地按照西方的美术规则、形式结构去追逐。是否应当反思行为书法、观念书法、现成品艺术、涂鸦艺术、构成物艺术等究竟给东方书法带了什么命运?究竟为书法注入了何等精神元素?

在我看来,中国书法不应在美术化的道路上因袭下去,而应从自身发展本体依据出发,寻找到一条传统和当代结合的最佳道路,创生出具有东方审美意识和西方大众能够接受的新世纪书法形态。这就要求我们在传统中创新,在走正道大道中开拓新的境界——“守正创新”。换言之,传统是首要的本体论命题,创新是在它的价值论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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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书法到底是一门什么样的艺术的理解,关涉到书法本体论与书法身份的问题。应该说,书法面临两个极点,一极是“文化”,一极是“技法”。书法在文化和技法这两端之间寻求重心平衡。

其一,书法书写的内容是文化——文字魔方、经史子集、名言警句、文化感悟等。可以说,书法是文字的书写,不管是汉字还是日文、韩文甚至西文,都代表了该国家民族文字经验和精神经验的积淀形式,即通过形式表达了中国经验、韩国经验、日本经验的内容。书法书写的内容不外乎古往今来哲人睿智的哲诗或智慧话语,这当然是关乎民族文化精神和文化身份的重要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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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书法的形式不仅有笔法、章法、墨法等,还有黑白对比、强弱对比、结构对比等艺术辩证法。而且书写装裱形式、文房雅趣布置、张挂的空间文化氛围等,代表了书法家和欣赏者的审美趋味和人生观价值观。尽管这个层面是以技法为主,但不难看到,这个层面仍然洋溢出浓郁的文化基因和精神要素,是贝尔所说的“有意味的形式”,非常靠近文化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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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书法是通过一定技法的文字书写所获得的结构化的文化精神形态。这意味着:首先,书法初级阶段面对的主要是“一定的技法”,技法是书法初级阶段的表征,是到达文化大道的基础和关键;其次,书法中级阶段,则是“文字书写”中的“结构化”,是“由技到道”或“技近乎道”中介环节;最后,书法最终要达到的高级阶段或最高境界,是超越了技法之上对“文化精神形态”的呈现——无法而至法的文化之道。

一言以蔽之,书法本体是运用技法又超越技法之上最终达到文化精神内核的艺术境界。

资料由北京松云堂画廊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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