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群青原来是个女孩子的名字
我把这本书里的大部分故事放在一个安逸的名叫海陵的小县城。在这个县城里,有一家专门供人喝茶喝咖啡的店,这是我一边上学一边兼职一边混吃混喝的地方,店的名字很好听,叫作“渡客”。
老板是美剧《行尸走肉》的忠实粉,尤其是崇拜导演弗兰克·德拉邦特。“渡客”是两层的店,玻璃外墙,中式镂空雕花,店里的墙面上上下下挂满了各式各样各大美剧的剧照,整体画风看起来显得一点也不搭,用他的话说,这叫混搭风。
有一天,他给自己起了一个新的名字:邦特。
时光流逝,娴静淡雅。
他经常对我说的一句话是,即使有坎坷,偶遇困顿,也终能化险为夷。
一大清早,邦特提着一大袋豆浆和油条交给我。告诉我说,不要和一位异性聊太久,就算不是情侣,也会有所依赖。如果哪天突然不聊了,你就会感到浑身的失落。
习惯不可怕,走心才是最可怕的,说来说去,他要表达是这个意思。
我追着他问,“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
邦特反问我,“你吸过毒吗?”
我摇了摇头,“老师说吸毒犯法。”
“那你戒过毒吗?”
“特么的,不是说了吗?老师说吸毒犯法,我不吸毒怎么来的戒毒!”
他又换个话题问我,“你知道爱上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我又摇了摇头,明显掉坑里了,原本不是我在问他问题吗?
他反问我,“有一天她伤害了你,你手上有把锋利的刀,你会捅她吗?”
“不会!”我坚决的说。
“那么如果你捅了她一刀,害怕血溅到你衣服上没人帮你洗,这才是真爱。”
我在脑子里想了一大圈,才转过弯,白了他一眼,“这是屁的真爱!”
直到那天,我瞧见了邦特的手机屏幕,推了推他,问道,“你手机的屏保上的照片怎么换了?”
他像一只胖嘟嘟的蚕蛹,左右晃了几下,很忧伤的说,“她去照顾别的男孩子了。”
我没听大懂,又问,“她送的那只猫怎么办?”
窗台下那只猫,肥嘟嘟的,在清晨的阳光下,眯着眼睛打瞌睡。
邦特给它起了个很拗口的名字,Wesbox Channing。
我见过他每天怀里从不缺女人,他每天拿好多钱给女人买东西,每天对不同的女人说着不同的情话,可是眼睛里,却一片冰发冷。
我却和他不同,只暗恋着班级里最漂亮的那个女孩子,属于校花的那种级别。有次下课我脑袋抽筋,朝她脸上亲了一口就跑。后来我才发现,我其实一点也不喜欢她。她男朋友是县城里最厉害的小混混,我就喜欢那种被人追着打一个星期的感觉。
死亡如风,常伴吾身。
“邦特,以后我只能晚上来了。”
“为什么?”他恶狠狠的望着我。
那时候,高中学美术专业,是考上名牌大学最便捷的途径,分数线低、门槛也低,关键是高考不用考数学,更重要的是上课自由,晚自习可以整宿的泡在画室,无所事事,无拘无束。
每年县城中学高考放榜,总能看到学校里著名的学渣考上了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南京艺术学院......羡煞旁人。
一天上课的时候,我正抱着一本故事会看得起劲,数学老师夺了过来,撕的粉碎,扔在半空中,像雪花一样飘了下来。
数学老师是我远房的亲戚,下课之后,揪着我的耳朵将我拽进了办公室,“我和你爸说了,下周你去学美术吧。”
邦特听我这么一说,笑的岔气。
“你看看你浑身上下,每个零件上到底有没有一点艺术细胞?”
我白了他一眼,一脸落寞的站在吧台,擦着手里的一只只茶杯咖啡杯。
“这么滴吧”,邦特凑上前跟我说,“你还是别上学了,以后就来我这上班,老子养你一辈子。”
我又白了他一眼,自言自语的摇着头说道,“要你养?没出息。”
我几乎考虑都没考虑,果断的接受了数学老师的建议。
在交了三百元一学期的美术费用之后,我开始了我的艺术生涯之路。家里又给了我两百块钱,我拿着美术老师开的清单,在县城的一家美术用品店里,买了素描板、素描笔、画纸,还有一大堆画水粉用的工具。
第二天,我猛的意识到,邦特的话是多么的正确。在我身上,的确没有艺术的细胞。
我对着桌上的一只通红的苹果,一边流口水一边画出来的玩意儿,自己都看不下去,身旁一位手指修长的漂亮妹妹神着脑袋一看,抿着嘴忍不住笑了起来,我打量了她,手指修长如竹节,瓷白,穿着破旧的牛仔上衣,一身冷酷的脏范,这才是学习艺术的样子。
画室里的学生太多,高个子长头发的老师根本顾不上我,偶尔转身过来,看了看我的作品,甩来一句狠话。
“撕掉重来!”
第一天学画,我就打了退堂鼓。
傍晚,我拖着疲倦的身子,圾拉着拖鞋,背着书包,灰头土脸的回到“渡客”。
邦特见了我的样子,大声喊道,“呦!米开朗基罗回来啦!”
“渡客”里所有的人笑开了花。
我强忍着怒气,放下书包,来到吧台开始干活。我在想,也许面对这种对学渣的嘲笑,真正快乐的人反而是我自己。我告诉自己,只有忍受了这种场面,以后的人生才能更加丰富多彩,其实,这些也是邦特教会我的。
一位清秀的女孩走了过来,坐在吧台椅上,两手托着腮,直勾勾的看着我。
问道,“你知道蜡笔小星为什么长不大吗?”
又来了个邦特,整天哪来那么多又深奥又不知所终的问题。
我摇了摇头。
“因为蜡笔小星只活了五岁。”
“哦。”原来如此。
“那你知道为什么海绵宝宝没有第二季吗?”
“对不起,我没看过海绵宝宝。”我开始厌烦她提的所有问题。
“因为海绵宝宝的配音死了。”
“哦。”
“那你知道哆啦A梦为什么没有大结局吗?”
“因为我爸说了,男人长大了,不能再看那么幼稚的动画片了。”
“错!是因为大雄不愿意接受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哆啦A梦的事实。”
“那你的意思多大啦A梦是个鬼故事了?”我有点不耐烦,斜着眼睛问她,“你到底要说啥?”
“记住,有道是:琵琶已响数十载,不知公子何时归?很多事情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
我叹了一口气,朝她轻蔑的点了点头,“我的天,幸亏李白生的早,不然诗仙都难保!”
她听了,笑的像一朵花。
邦特抓着台球杆走了过来,手里端着一杯冰镇可乐,“亨得利,快,快叫师姐。”
我斜了眼睛望着他,“你特么的一天给我起了十个名字,我到底叫啥?”
邦特是起外号的高手,身边每个人都拥有着无数个他起的名字,每个名字创意十足个性十足有理有据。我对他说,他应该戴个墨镜装瞎子,开一家给人起名字的店,咖啡店已经埋没了他的才华。
对我来说,认识他,算倒八辈子血霉了。
“赶紧叫师姐啊!”邦特催促着。
我一脸无辜,嘴里嘟囔着,“她是谁啊?我为什么叫师姐。”
面前的女孩子伸出手,这只手和我今天在画室见到的漂亮妹妹的手一样,瓷白,鲜嫩,细长,“小子,我坐在你后面一天了,你都没看见我?”
原来她也在这家画室学画画。
这才想起来,我已经有一天没上厕所了,为了画好桌上一只苹果,一泡尿憋到现在。
这只苹果是亚当夏娃啃的那只?还是砸中牛顿的那只?还是毒死艾伦·图灵的那只?
我净想着这些不着边际的事。
我正反手面拍了两下她的手,权当是握手了。
“师姐,你先坐,我去上个厕所。”
邦特一脸无奈,耸了耸肩。“他就是个废物,你以后少招他。”
尿尿的时候,看见墙上被人用笔写了一句话。
纵然万劫不复,纵然相思入骨,我也待你眉眼如初,岁月如故。
第二天,我照常去画室学画。我看着身边一个哥们,装模作样的对着面前的大卫雕塑,用2B铅笔比划着,一边嘴里嘟囔着窗外照进来的光影是多么的细腻。
我看着他专注的样子,不住的点头,竖着大拇指,装作很崇拜的样子,夸赞道,“哥们,你真有画画的天赋。”
突然屁股下坐的凳子被人踢了一脚,耳朵后面甩进来一句恶狠狠的话,“画你的,别说话!”
震的屁股生疼。
“我特么的.....”
我回头一看,原来身后坐着正是那位我该叫师姐的女孩。
她侧着身对着我,我探过头去,认真的打量起她。
穿着背带牛仔短裙,两条腿如洗净的莲藕一般白皙,上身穿着一件天蓝色的短袖T恤,胸前印着一只可爱的袋鼠。脑袋后面扎着马尾辫,两鬓细细的汗珠挂在发梢上,大大的眼睛认真的盯着眼前的画板,小巧的嘴唇随着细长的手指捏着油画笔的动作,微微的张合。
我赶紧起身,不敢搭话,伸着脖子盯着她画的作品,可是看了半天,始终看不明白她画的意境。
直到她给我解释我才稍微能明白,她正在临摹的是福约翰内斯·维米尔的《戴珍珠耳环的少女》。
我见她正在给画上少女的头巾着上深艳的蓝色,忍不住轻轻的说道,“这蓝色真好看。”
说这话时,明显感觉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
“喏,这叫群青色,你看她心无旁骛的凝视着我俩,超凡脱俗。”她头也没回,开始孤芳自赏起来,“这幅画曾经被人拿来和《蒙娜丽莎》比较,可见她的魅力。”
我听不大懂,配合着不住的点头,心里其实觉得她和画里的女孩一样漂亮,一样超凡脱俗。
直到写这本小说的时候,我还是没有想好最合适她故事的名字。其实还有个很重要的原因,邦特给她也起过很多名字,多到记不住。
就叫她群青吧。
我开始有了自己的目标,我觉得通过没日没夜的努力和思考,应该能达到这样的水平。
从素描到水粉,是个很漫长很艰难很痛苦的过程,更何况还有油画这条不归路要走,我抱着一本《文艺复兴艺术史》,钻进被窝里,打开手电一页一页的翻看。
我那时候觉得,一名好的画家,应该是个给房子装修刮大白的高手,肆意涂鸦,不分青红皂白,不食人间烟火,给人的感觉是心中有画铺满天下艺术殿堂的错觉。
当我把一幅静物画完的时候,画室里的人早已经走完了,高个长发老师住在画室隔壁的仓库里,鼾声如雷。我叼着一支烟,翘着二郎腿,笑呵呵的孤芳自赏起来。
群青突然推开门,手里端着一只一次性饭盒,里面装着烤肠、海带和肉串,嘴里一边嚼着,鼓鼓囊囊的,满嘴油腻。
“呦!米开朗基罗,这么刻苦呀!”先进来的,是两条雪白细长的腿。
她怎么也跟邦特学起来了,连口气学的也像,近墨者黑,一个揍性。
群青把饭盒递给我,从我口袋里抽出一支烟,自己点了起来。
我拣起一只烤肠塞进嘴里,一边自夸起来,“您老人家给看看,有没有进步?”
她坐在我的旁边抽着烟,一边不停的伸手给我指点。我见她手背上纹了一只很好看的蝴蝶,深蓝色的蝴蝶。
我指着蝴蝶问她,“这也是群青色吧?”
她笑嘻嘻的提溜一下我的耳垂,学着幼儿园老师批评小朋友的口吻,“你还蛮有天赋的嘛,这种颜色竟然能记得。”
我手挣扎了一下,手臂不小心碰到了她的胸部。
软软的,如一只鼓鼓囊囊的水袋,有弹性,很结实,很挺拔。
真希望那一刻时间能停止,除了思想,这辈子永远忘不了那不到一秒的触感。
直到现在,我仍能清晰的记得当时那种感觉,像触电。
那时候的我,认为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时刻,就在我毫无准备的时候,意料之外的事情,像这样不期而遇。
如果没有把你保护的周全,那就冷酷到一直没有软肋。而且表现的泰然处之才好,胸有惊雷而面如平湖。
我把这事告诉了邦特。
他正靠在窗边的椅子上,点了一支烟,眼神有些忧郁,轻描淡写的说道,“爱情应该是大面积撒网,选择性捕捞。”
又在答非所问,我被他气坏了,使劲的用手指翘着桌子,“嘿!我在给你说正经事呢,好好回答。”
“我也在给你很正经的说呀。”
“正经个屁!”我转过身,回到吧台继续干活。
邦特笑着走了过来,“我的于连呀。”
我特么又叫于连了?难怪他这段时间,见他没事的时候,在窗台边翻看司汤达的那本《红与黑》。
“这个年纪呢,喜欢一个人是很正常的,但是呢,最好藏在心里,不要太高调。”
语调语重心长。
我点了点头,终于发现,邦特有思想了。
晚上回到家,我脑子一热,想了个馊主意,如果我想她,就做一道数学题,等到我把数学题都做完的时候,明天交给她,告诉她我有多喜欢她,不信她不感动。
可是,当我做到第二题的时候,我就不喜欢她了。
因为我猛然发现,学美术的人,高考不用考数学。
我觉得,把画画好,才是我现在最大的追求,那样再也不会被邦特鄙视了。
因为这样,我每天都可以看见她了。画室里群芳荟萃,但论稍微好看那么一点点的,只有群青了。
当时的我的确是这么认为的。
难道仅仅是无意间碰了她的胸脯一下就能断定我喜欢她了?不至于吧,我还在纠结这是不是爱情。很明显,这离爱情还很遥远,我问邦特,“从科学上来看,这是不是叫做青春期荷尔蒙发作了?”
邦特差点笑岔气了,“你都快二十岁了,还青春期呢,马上立秋了。”
被他怄气的半死。
看样子,如果我再不淡定一些的话,在“渡客”,我会被所有人嘲笑至死。
傍晚的时候,来了一个生脸。通常,来店里喝茶喝咖啡的人,都是熟客,生脸很少。
他点了一壶普洱,我见他头发蓬松的样子,穿着一件发旧的广告衫,破了几个洞,背后印几个大字,“某某化肥”。
我想告诉他,你的风格不太适合普洱。
邦特一把拉住我,瞪着问我,“那你觉得他适合喝什么?”
我一本正经的说,“我觉得最好是金桔柠檬水,比较适合他。”
我装了一壶滚烫的普洱茶,放在他面前的时候,他看了我一眼,又低头拨着电话,笑容很腼腆,脸色泛红,嘴角明显的发抖。
电话拨通了,他回过头看着我,眼神里分明是在问我,“你怎么还不走?”
我尴尬的笑着,挥了挥手,示意他继续打电话。
他无奈的继续听着电话,应该是打给一位女孩,我瞥见手机上显示的名字是个女孩名。
“我好喜欢你,我给你唱首歌好不好?”
......
听到这句开场白的时候,已经懵了,好高雅的表白!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足足清唱了三分钟,张国荣的那首《沉默是金》。标准的粤语,虽然我也听不出粤语的好坏,但我至少懂得拿原唱来比较。
在“渡客”里所有的喝茶喝咖啡的人,全安静了下来。
世界上最好听的声音,莫不就是没有音乐配乐的清唱,人世间的风尘、罪恶、贪婪在那一瞬间,一扫而空。
只有经历过挫折、冷眼、讥笑、众叛亲离和有口难辩的时候,这样的声音才能真正的烙印在心里。
我亲眼见到他唱完的那一瞬间,顿时就哭了,脸上挂着两行泪,我伸头看见手机屏幕,竟然早已经挂了,上面显示的通话时间,只有短短的七秒。
他擦干了眼泪,转回头看着我,眼神中弥漫着呆滞。
我更加尴尬,愣了几秒,带头鼓掌。“渡客”里所有的人,跟着鼓起了掌,交头接耳的说道。
“好听!”
“唱得好!”
“再来一首!”
......
我脑袋一抽,坐在他面前,说道,“哥哥,我觉得吧,你这歌选的不对。”
哥哥沮丧的趴在桌子上,抬头望着我,眼珠通红,凄凄的说道,“我只会唱哥哥的歌。”
邦特和群青围了过来,问我,“咋了?”
“喏,这不,感情挫折了嘛。”
“关你屁事?感情的问题得问我。”邦特一把抓住我,把我当作一团废纸,甩向一边,“招呼客人去!”
群青在一旁笑着打岔,“就是,就是,你这个小屁孩哪懂情感开导。”
我盯着群青高耸入云的胸部看了几秒,原谅她了。邦特教我的,这叫意识流强奸。
转过身,喘了一口粗气,猛然意识到脸皮发烫。
我远远的看着邦特手舞足蹈的给哥哥在开导,群青也在一旁配合着笑嘻嘻的一边听一边点头。
肥嘟嘟的Wesbox Channing趴在一旁的窗台上,眯着眼睛打盹,连它似乎也听不下去了。
我拎着一壶开水,走上前,煞有介事的问邦特,“情感专家,要不要我给你泡一杯拿铁?”
我一边给哥哥的茶壶里添水,哥哥受宠若惊的起身说道,“谢谢!谢谢!”
邦特严肃的点了点头,对哥哥说,“瞧!我这伙计多有眼力劲!”
群青抢着说,“给我也来一杯,不要放糖,多放牛奶。”
邦特也说,“为了配合哥哥这么凄苦的爱情,我也不要放糖。”
看样子,他俩已准备好陪着这位哥哥一起品尝苦涩了。
我问哥哥,话中带刺儿,“要不要也给你泡一杯浓茶?极苦的那种。”
邦特犹豫了下,问我和群青,“不了吧?哥哥够苦的了。”
群青点了点头,也说,“对,不了吧?”
我眼睛朝上翻了翻,转身走开了。
看样子,邦特是要铁了心当个情感专家了。
送走了哥哥,我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挂钟,他们竟然聊了有三个多小时。说是在聊天,不如说是在谈判。
邦特一本正经的坐在我对面,开始无休止的给我讲大道理。
“你看见一位女孩坐在公交车上听着歌,没有给身旁的老年人让座,你心里是不是在想这人特别的没素质?可是,你可能不知道她正在经期,肚子里像一把利刀剜刮一样疼痛。”
“你认识的在KTV当小姐的女孩们,把挣的钱一分不留的寄回了家。你却也可以看见平时纯情的妹子也许每天晚上在夜店里衣着暴露酒量惊人。”
“你看见平时大大咧咧简单粗暴的女汉子活的疯疯癫癫好像永远不会伤心,可是她在深夜里坐在床边默默的流泪。”
......
我听他说完,左顾右盼了一番,“你特么的给我说这干嘛?为什么?”
群青却在一旁附和,“邦特说的有道理。”
他的意思是每个人心底里的故事,都是藏的很深的,你只有走进每个人的心里,才能了解到每个人最真实的一面。
我一脸茫然,“我是不是哪里做的不对了?邦特你这是准备要骂我的节奏?还是要准备炒我鱿鱼?”
邦特叹了一口气,“美国情感理疗师Esther Perel说过,这世上多的是你想象不到的事情,别把谁想的太好,也别把谁看的太坏。”
画风又不搭,我深刻怀疑他今天脑袋里哪根筋错位了。“你到底还是不是个老板?你们聊了三个小时,你俩喝了四杯咖啡,那位情感受挫的哥哥喝了两壶茶,一分钱没进账,这生意到底做还是不做了?”
邦特两眼放光,假装紧张的催促着我,“你特么快给我追,把两壶的茶钱给我要回来。”
“追个屁,你的情感病人已经奔赴美好的未来了。这钱得你倆出,一人一半。快点,我下班前要记账单。”我伸出手。
群青白了我一眼,耸了耸肩膀,“我可没钱呐,得全从邦特的工资里扣。”
“嗯,我觉得可以。”我点了点头。
“扣!扣!扣!扣个屁,你知道吗,我是掌柜的呀,我乐意。”邦特满脸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没错,他是掌柜的,跟他争论个鬼。
群青收拾了自己的粗麻布包,把几本书、化妆包和一些零碎物品装进去,洒脱的说,“我去画画了,你们慢慢聊。”
我朝她喊,“你就不能再等我半个小时呀?我俩一起去。”
邦特催促着群青,“你走你的我走我的,咱们的王利发还没下班呢。”
我瞪着邦特,“我怎么又成了王利发了,他可是掌柜诶。你应该叫我伙计,肩头搭块白毛巾,跑堂的那种。”
“都一样,都一样,等我退休了,这掌柜的龙椅迟早是你坐,到时候你就自己偷着乐吧。”邦特倒了一杯凉白开,一饮而尽,“这苦涩的咖啡,喝的嗓子眼直发苦。”
“那是你自找的。”我埋头干活,低声的说。
“看样子,我得招个专业的咖啡师了。”邦特若有所思的说道。
“我求求你,你赶紧招!招到了我就解放了。”
邦特放下水杯,把我从吧台里拽了出来,笑着说,“来来来,别干了。给你说故事。”
“掌柜的,我在上班呢,能不能不要剥夺我劳动的权利。”我歪着头问他。
“听我说故事,也是劳动。”
“这不一样好吧?”
......
我擦干净手,给自己倒了一杯冰镇可乐。
我俩坐在刚刚他们坐的地方,Wesbox Channing还没睡醒,我把它抱在怀里,从头到尾捋着背上的绒毛,暖和又不刺挠。
原本以为邦特会给我说刚刚那位哥哥的爱情故事,我也准备好了凄美的表情,甚至我猜到,故事中间会有眼泪。
完全不是。
邦特走到音箱旁,伸手把里面的音乐全给换了,换上一盘张国荣的《红》,这是一盘非常冷门的一张专辑。
里面有几首是林夕写的歌词,我听过,每一句的味道,很应景。
哥哥有个妹妹,比他小六岁,他俩一直生活在这个小县城里。繁星闪烁,烟花飞舞,从小生活到大,一切都像以前一样,生活单纯,简单快乐,无忧无虑。
自小妹妹总是被哥哥欺负,不像故事你大部分的哥哥那样,挺身而出保护着妹妹,替妹妹出头。
妈妈平时分给他俩的零食,转身便被哥哥抢走,一点不剩,亲戚送来的玩具,也被哥哥抢走,连妹妹最心爱的一辆小自行车的车轱辘,也被哥哥和几个小伙伴骑成两条麻花。
看电视的时候,遥控器总在哥哥手里,妹妹满脸泪花的在一旁噘着嘴,不敢言语。过年时候发的压岁钱,总被哥哥一点点的给骗走,家里家外,弄坏的东西,总说是妹妹给弄坏的。
从小长到大,哥哥欺负妹妹的历史,罄竹难书。
他见了妹妹永远是那句话,“哼!当心我揍你。”拳头捏的紧紧的,满脸凶神恶煞。
妹妹那年念初一,哥哥念高三,正准备着高考。平时在校园里,每次见到妹妹跟平时一样,捏着拳头朝她说道,“哼!当心我揍你。”
妹妹照样笑脸相迎,跑了过来,从口袋里掏出半袋饼干,“哥哥,妈妈早上拿给我的,没吃完,你留着吃呗。”
哥哥接了过来,只冷冷的说一句话,“还有吗?”
妹妹无辜的摇了摇头,“哥哥,没有了。”
话刚说完,哥哥转身准备离开,妹妹又笑嘻嘻的从口袋里掏出一袋牛奶,喊他,“哥哥,我骗你的,还有一袋牛奶呢,给你呀。”
哥哥接了过来,气呼呼的说道,“哼!当心我揍你。”
妹妹听了,笑成了一朵花。
一天上午,妹妹在课堂上突然倒地,不省人事。同桌飞快的跑到哥哥的班级,告诉了他。
哥哥正在考试,听了之后,发了疯一样,冲到妹妹的班级,抱起妹妹,飞快的奔向县人民医院。
平时就不善于跑步的他,谁知今天像打了鸡血一般,连续闯了几个红绿灯。
班主任跟在后面跑,追不上他。
哥哥的几个铁磁跟在班主任后面跑,追不上他们。
到了医院,折腾一上午,检查报告出来,急性尿毒症。
听了医生说完,哥哥两眼一黑,一屁股瘫坐在地上,醒来之后发疯似的用脑袋撞墙,几个铁磁哥们紧紧的按住他,不让他动弹。班主任忙前忙后,通知家长,缴费、办理住院。
哥哥跑到专家的办公室,“大夫,我妹妹这病还有救吗?”
专家盯着他,“谁?那个十几岁的小姑娘?”
“特么的,你刚检查的你就给忘了?”
专家翻了翻病历,摇了摇头,无奈的说,“急性的,没得救。除非.....”
“特么的,说啊!除非啥?”
几个铁磁在一旁劝他说话注意分寸,一边又和事佬的向专家道歉。
这种情况专家见得多,点了点头,轻描淡写的说,“理解,理解”
专家又说,“换肾吧,只有换肾才能保命。外面的陌生肾源需要配型,等的时间很长,短则半年,长则三五年。”
“特么的,要等这么长时间?!”
“你是他什么人?”
“哥哥!”
“亲哥哥?”
“对呀!”
“把你的肾给她一只,下周就可以动手术。”
哥哥没有犹豫,“好。”接着又问,“我有几个肾?”
专家白了他一眼,“书念狗肚子里了,人和动物一样,只有两个肾。”
“切吧!来来来,现在就切!”他掀开衣服。
父母亲戚赶了过来,专家办公室里挤满了人。
专家骂他,“切个屁,即使是直系亲属,也要先配型。”
“配!赶紧给我配!”
父母亲戚老师同学在一旁一个劲的哭。
......
两周之后,妹妹睁开了眼睛,发现哥哥也躺在隔壁病床上,睡着了,鼻孔插着管子,手臂上打着点滴。
妹妹挣扎的坐了起来,着急的带着哭腔问,“哥哥!哥哥!你怎么啦?”
连续喊了三遍。
妹妹哭了起来,哭声很大。
哥哥被她吵醒了,“你鬼哭狼嚎什么?吵死了!我刚刚放了一只肾在你身上,你得给我保管好,保管不好当心我揍你。”
他将打点滴的手举了起来,握的紧紧的。
从小到大,只是嘴上说说,连个指头也没碰过。
邦特说这段故事的时候,很煽情。
我听完,哭了,边哭边说,“老子还以为你说的是哥哥的感情故事呢。”
旁边围了几个人,也听哭了。
Wesbox Channing睡醒了,盯着邦特。
那次手术很成功,哥哥却留下了后遗症,加上那年高考落榜,大脑受了一些刺激,整个人变得傻乎乎的。过了几年,家里给安排相亲,知道实情的姑娘,没人愿意嫁给他,这么多年过去了,哥哥就这么一直单着。难得爱上了一个女孩,又被残忍的拒绝,不公平。
我突然理解了为什么刚刚邦特引用Esther Perel那句话,这世上多的是你想象不到的事情,别把谁想的太好,也别把谁看的太坏。
就刚刚,群青转身的那一刹那,满脸泪水。
我自言自语的说道,“哥哥不容易。”
这世上有太多的人读懂了风花雪月,却读不懂沧海桑田。人啊,到一定年龄,都会带一点心事,带一点感动,哪怕心里满满的难言的痛,还得笑嘻嘻的生活下去。
这时,“渡客”里回荡着张国荣的歌。
初闻不知曲中意,再闻已是曲中人。
晚上回到画室,里面只有群青一人。她认真的画那幅未完成的《戴珍珠耳环的少女》。
我将一盒邦特亲手烘焙的法式马卡龙圆饼放在群青身旁的桌子上,坐了下来。
群青拿起盒子,大快朵颐,边吃边问我,“你吃了没?”
“今天是我生日,我刚校门口的面馆叫了一碗鸡蛋面。”
群青瞪大眼睛,“原来今天是你生日呀?怎么不跟我说一声?”
她把一块圆饼塞进嘴里,一边嚼一边在那幅画上署名。然后把画取下来,递给我,捏了一下我的脸蛋,“诺!就当生日礼物啦。”
我很兴奋,接了过来,盯着看。“你别说,这姑娘的侧脸跟你还挺像的呢。”
群青俏皮的嘟了一下嘴,“是吗。”她摸了摸我的额头,柔软的手掌似乎摩挲在我心里。
“邦特跟你说了吧?”
我一脸茫然,“说啥?”
“我哥哥呀?”
“你哥哥?”
“就是今天在‘渡客’唱歌的那人啊。”
......
直到十年之后,我真正明白,成千上万人追逐的理想、抱负、爱情,均在烟消云散中若隐若现。我原本计划在这本书里,描述群青十多年以后的样子:她拥有着属于自己的室内空间设计公司,住着带着花园的房子,地下室自然采光,温暖怡人,周末的时候,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地下室画画,保姆端来一杯热腾腾的咖啡的时候,她正在想着下一部室内作品能够扬名立万,群青口里说的哥哥,一直陪着他身边。她在一篇日记里写过,欠哥哥的不仅仅是一只肾。这是心里话,心里话就应该写进日记里,不然容易忘记。
听群青说完我才知道,由于那次移植的手术清创做的不彻底,导致病毒感染,哥哥因此患了重度的脑炎,外表看上去和正常人一样,其实整个人的意识,却如同游离在世外一般。
听她说完这一段故事,是对邦特说的一个补充。我又一次听的眼睛湿润了。
“哥哥最爱喝普洱,下次如果去了,你记得给他泡上一壶,要那种最苦的。”群青莞尔一笑,眼睛里也湿漉漉的。
我用力点了点头。
“在乎一个人,才会心甘情愿的被他欺负。”
讲真的,我到这会儿才意识到,群青的生活里,三分流水七分尘。
那天雨很大,画室里空荡荡的,只有我俩。
她突然凑了上来,轻轻的,微微的闭着眼睛,我闻出不一样的味道,既熟悉又陌生。等到快要亲上的时候,她贴在我耳朵边轻轻的说,等一下。我纳闷了,问她在干嘛?
她又莞尔一笑,眼睛里闪着光。小心的从口袋里掏出一颗菠萝糖,撕开糖纸,塞进我嘴里,一把扯住我的脖子,我俩接吻了,那是我第一次接吻,整个过程全是满满的菠萝味。和街头买的菠萝串一个味,只不过嘴里多了只软软的舌头尖。
我完全被这样的过程惊吓了,大脑一片懵,这过程中,我觉得双手应该干点啥,却木了一般,一动不动。
吻完,她跟我说,人生那么长,我没想过你能永远记住我,那么以后你吃菠萝的时候,就会想起我啦。
我的天,这难道就是最浪漫的事情?
只有小说里才会出现的桥段情景再现,出乎意料,难以自拔。但小说也是来源于生活的,没有切身的体验,是难以让文字,充满爱、充满情感。慌张会让人鬼迷心窍,慌张也会让人悸动,明明是以前从来没有感受过的东西,却让人由衷的发自内心的舍不得。
每个的人一生,只能有一个让你爱入骨髓的人。绝对不是陪你走到最后的人,却一定是你心底深处无法磨灭的那个。
我坐在椅子上,浑身微微的发抖。
“冷吗?”群青问我。
回到了住处。
我一直寄宿在邦特家,三室两厅的房子,收拾的井井有条。这个王八蛋这会儿还没回来,他几乎每天成宿的泡在网吧打游戏,国内外几款游戏被他打了通关,不光如此,打完游戏回来,拖着我不停的跟我炫耀,买装备的钱足够他再开一家咖啡店了。
这个败家子,我怎么认识这样的人。
但他又是我唯一情感痰盂,除他之外,没有其他人。我该把刚刚这一段让人眩晕的菠萝糖味道的经历告诉他吗?
我踱步到阳台,看见地上有一只发呆的小强,我蹲了下来,默默的将所有的一切告诉它,说着说着,我竟然把自己给说哭了,整整说了一个多小时。
“小强,我该怎么办?”
“小强,这就是爱情吗?”
“小强,你能理解我吗?”
“小强......”
......
话刚说完,我伸脚把小强踩个稀巴烂,它知道的太多了。
生活还得继续,画还得画。每天能在画室里看见群青,我已经足够开心了。
从那以后,她照样经常来“渡客”,见了我,眼神里没有一丝慌乱,我反倒觉得心中发窘,脸色发烫。
释然,是一个多么好的词。
“一杯咖啡,要最苦的。一盘松饼。”
这都怎么了,最近来的人,全是点最苦的咖啡。邦特准备的整整一铁罐糖块,几乎没人需要,快要融化完了。
我端给她,坐在她的面前,一本正经的看着她。
群青正抱着一本《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她脱了鞋,光着两只脚,毫无顾忌的蜷在沙发上,读的起劲。
她抬头见我盯着她,左顾右盼,问我,“怎么了?”
我把托盘抱在胸前,摇了摇头,“没事。”转身走了。
邦特正趴在吧台发呆,见了我,一把把我拽过来,笑嘻嘻的说,“少年维特,你是不是恋爱了?”
我故作一脸迷茫,低着头没理他,“你才恋爱了呢。”
他一把搂着我的肩膀,“记住,《少年维特之烦恼》里面有一句至理名言,凡是让人幸福的东西,往往又会成为不幸的源泉。”
我木然的点了点头,似懂非懂。
我接着说道,“我觉得,这充其量叫做暧昧吧。”
邦特严肃的摇摇头是说,“暧昧是所有人都知道你们在一起了,只有你自己清楚你们的距离。你这个应该叫......自作自受。”
话糙理不糙,欣然接受。
“来,我给你说说那年我差点结婚的故事吧。”邦特直直的看着我,他希望我认真的听。
我放下手头的活,“嗯,你说。”
“那年给我的初恋打电话,‘咱们在一起三年了,要不......我娶你吧?’电话那头没有声音,好久都没有声音,一直的沉默,我急哭了,‘我真的好想娶你,嫁给我好吗?’,电话那头依旧沉默,我又急哭了,‘不结婚了,不结婚了’......”
“那后来呢?”听的起劲。
邦特一阵怆然,脸色忧伤,“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她在找户口本呢。”接着又问我,“伤感不?”
我看着他,轻蔑的一笑。
“你不信?”
“你就是个骗子,你的话不能信。”
群青已经喝完咖啡,端着空杯子,走过来续杯。听完邦特说的故事,用着诗歌朗诵的调调,抑扬顿挫的念道,“残冬行将消失,春天恍然来临。”
我心里念叨着,“两个神经病。”
忙活了一阵,我煮了一杯更苦的咖啡,递给群青,群青抿了一口,连声夸赞。一边“啵”的一声向我抛来一个吻。
心里又一阵悸动。
人心真是个难以捉摸的东西。
邦特拍了拍我的肩膀走开了,“唉,苦命的人。”
我摇头晃脑一阵,“你最近怎么没带新的女朋友过来?”
“不是跟你说了吗,我最爱的人去照顾别的男生了。”
我向他竖着大拇指,认真的点了点头。
群青一直坐到下午,咖啡续了一杯又一杯,一杯比一杯苦。
我走过去,假装一本正经的问她,“嘿!你是要自杀吗?”
群青怔怔的看着我,突然眼泪婆娑,“康尼好可怜,真的好可怜。”
“谁?”我最烦答非所问的人。
她合了书,用手指关节使劲的敲了几下那本《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封面。
我点了点头,看着她脸上毫无征兆的泪水,连连说,“戏精,戏精。”
群青破涕为笑。
边走边念,这两个字,我一直念叨到吧台。
突然,推门而入一位短发姑娘,一身男生的装扮,脖子上挂个耳机,右耳打着白色的耳钉,裤腿卷到洁白的小腿肚,左手臂上佩戴着一串串饰品,右手腕纹了一行波斯文。
我和邦特看愣了。
邦特花痴一般,双眼迷离,自言自语的说,“真好看,我喜欢。”
我也如花痴一般,接着说,“是好看。你看她小腿多白,快去把她泡到手。”
邦特摇了摇头,“难度太大,这姑娘一看就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货。”
我捅了捅他,问,“你咋看出来的。”
“经验。Experience。”
我走上前,问到,“请问......”
群青打招呼,挥了挥手。“这儿!”
邦特难得的热情,他放下掌柜的身段,拿着菜单嬉皮笑脸的走上前,“请问喝点啥?”
群青一个劲的笑。
邦特又问,“你朋友?没见过嘛。”
群青点了点头,“我朋友,练练。他是这儿的老板,邦特。”
邦特激动抓住练练的手,“你好,你好。请问你想喝点什么?”
练练一脸冷漠,抽出手,淡淡的说句,“给我来一杯白开水吧,里面放一片柠檬就好。”说完,扭过头,两手托腮,一脸幸福的看着群青。
我趴在一旁,歪着头竖着耳朵听。
群青瞪了我一眼,“去去去!”
我皮笑肉不笑的望着她俩,“小的我在等候伺候二位爷,等着二位爷还有什么吩咐?”
练练噗呲一下笑了起来,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
这才发现练练的头发抹了定型的发胶,真帅气。
当我从烘焙房里端着一盘松饼走了出来的时候,眼前的一幕把我给惊住了。
群青半躺在练练怀里,两只光着的脚丫平放在沙发上,幸福的把脸贴在练练的脸上,微闭着眼睛,露出修长的眉毛。慢慢的,两人嘴唇对在了一起,看上去,一刻也不愿意分离的样子。
两人伸出手,抱着对方的脑袋,缠绵的样子仿佛置身世外。
邦特蹲在角落里,探出个脑袋,我看见他露出了诡异的笑。
我的腿上像灌了铅,迈不动脚步,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脑海里嗡嗡的,那种感觉和群青吻我的那次,几乎一模一样,一种无法自拔的眩晕感。
爱情能让人骄傲如烈日,也能让人卑微如尘土。
事后我可能会想,自己为什么不会像吃了苍蝇一样恶心?就在那一瞬间,觉得无边无际的唯美,在我眼前,弥漫开来。
她俩依旧在我面前肆无忌惮的拥吻,丝毫无顾忌四周的目光,也包括我的。
当我看见群青脸上幸福的笑容的时候,想起邦特跟我说过的话,如果你打算去认真的爱一个人,你一定要想清楚哦,你是否可以为了她,认可她的一切,
我知道像我这样的人,第一次坠入爱河,往往最容易犯这种错的。
我把松饼放在她们面前,群青和练练看见我,有些不好意思,慢慢地分开。更让我失望的是,群青脸上看不出来半点愧疚,幸福的看了一会练练,又看了一会我。
对我来说,一切于事无补,只好默默的承受。
我沮丧的对她说,“你什么也没有留给我。”
群青仿佛想起了什么,笑嘻嘻的直起了身子,从牛仔裤口袋里,掏出了几只菠萝糖,放在我手心里。
练练撕开了一颗,伸手放进我的嘴里。
问我,“什么味道?”
练练笑成一朵花,特别的耐看。
我也配合着笑的咧开了嘴,“菠萝味,是菠萝味。”
我想,以后我最应该讨厌的就是菠萝味,包括街头卖的菠萝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