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十二章:圣人为腹

【原文】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解字:

五色、五音、无味:形容各种各样的事物,各种口味的美食。

目盲:眼花缭乱的意思。

耳聋:听觉不灵敏。

口爽:爽字有别于今天的意思,这里是麻木,没有感觉了。口爽正是味觉麻木的意思。

防:本来指妨碍,伤害的意思,这里指偷盗,掠夺。

为:追求。

腹:腹部,内在的修养。

目:眼睛所能看到的外界的事物。

理解:

绚丽多彩的颜色,会使人眼花缭乱;优美动听的音乐,会让人的听觉变得越来越迟钝;浓郁可口的美食,会让人的口感麻木;纵马打猎,会让人的心发狂;稀有的物品,会让人产生偷盗和抢夺的行为。所以圣人只追求内在的修养,不会去追求那些在外的诱惑。因此舍弃那些外在的诱惑,只留下内心的满足。

这一章老子用五个排比句阐明了外界的诱惑对人的感官的伤害,那些诱惑会激起人们的欲望,当欲望无限膨胀时,人就会失去理智,酿成大错。

所以老子提醒人们要像圣人那样不被物欲诱惑,修养内心,知足常乐。

【为人之道】——齐庄公之死

被色欲控制的人不止得不到心灵的自由,还很容易深陷祸患。春秋时期,齐庄公因贪恋美色误入歧途,最后一个死于非命。

崔杼本为庄公的重臣,很受庄公信任。但是齐庄公却迷上了他的妻子棠姜,还出重金贿赂崔杼的家臣帮他与棠姜私通。崔杼知道后非常气愤,当初他帮庄公登上王位,现在庄公居然还霸占他的妻子。一气之下便设计杀了庄公。虽然是庄公犯错在前,但是臣子杀死君主是会被记入史册的,于是史书里便有了“崔杼弑君”的记录。崔杼也从此背上了“乱臣贼子”的骂名。

若齐庄公能够做到“去彼取此”,不被美色诱惑,也不会有此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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