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歌

我最喜欢的歌手是陈奕迅,他的歌从背包,富士山下,好久不见、约定和防不胜防,都能跟着哼唱。前几年听的歌,不管电脑还是手机里,全是陈奕迅的,歌曲随机播放。红玫瑰中“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这句歌词被很多人用作个性签名,可见这句话能直击很多无奈的歌迷的内心。

我喜欢的歌_第1张图片
Eason

我听好久不见,听到“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 回首寒暄,和你坐着聊聊天,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看看你最近改变。”总是习惯性带入,抬头看前方路的拐角处,期待着也会出现奇迹。明明知道不现实,还是屡屡重复这一动作。

有一阶段十分迷恋防不胜防,不断单曲循环,每每听到,“从你工作间带走废纸是我,照着你的笔迹写封信给我”就会泪流满面,就觉得唱歌的人是达哥。但是每天早晨顶着两个大肿眼泡去上班,好像不太好,就强制性的放小苹果,以期换种心情,但是好像没大起作用。因为小苹果,也被自动置换成达哥了,达哥就是我的小苹果呀。那段时间其实是五月,每年的五月,无论换什么歌都是无解。

五月过后,用一首落花流水,强行把防不胜防替换了。并不断暗示自己“流水很清楚惜花这个责任,真的身份不过送运”“习惯无常才会庆幸”,渐渐把自己从自虐的悬崖边上拉回正道,但是还是留下后遗症,就是至今不敢再听防不胜防。

我们家的车载音乐也大部分是陈奕迅的歌。比较大众的那首他和王菲唱的因为爱情,因为下重了,每次循环的时候,都多放一次,搞得连五音不全的万老师偶尔也能哼上几句。算起来,我喜欢陈奕迅也差不多有十年了。

今年熬夜看中国新歌声,主要是为陈奕迅。因为之前有三四年不看新歌声了。中国好声音走下坡路,渐渐变成鸡肋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今年的新歌声因陈奕迅的加入,瞬间大放异彩,收视率好像也节节攀升吧?但是陈奕迅也真没让我们一众粉丝失望,时而搞怪卖萌,时而情深义重。为你点赞,Eason。

其实喜欢一首歌,往往是被其中的歌词打动。最近喜欢戴荃的悟空传,也是因为几句歌词。其中的那句“叫一声佛祖,回头无岸,跪一人为师,生死无关”,听到这里,老是给这歌配画外音,回头无岸,那就不回头了,既然叫了人家师父,可不就是不论生死,都是你师父了吗?“我要这铁棒有何用?”用处大着呢,打妖怪。要不就铁棒磨成针?老给自己加戏,这可咋整?

那天早晨上班路上,哦,为了锻炼和减肥,早晨不热的时候,我一般步行上班,步行大概需要一个小时才到单位,这一个小时可以听好几首歌,费流量也不管。早晨,我的标配就是左手拿手机,带耳机听歌,看到好的景色顺手拍一拍,在朋友圈或者里显摆显摆;右手拿一大饭袋子,里面是中午饭,至于别人眼中五十加的老太太这幅打扮,会不会是个神经病我是不管的。这天早晨,刚听完悟空这首歌,中午吃饭时浏览,看到有一个名叫昂贵的考拉熊的签约作者,写了一篇关于悟空的文章,是我喜欢的文风。就在他的文章下留言,一来二去竟成莫逆之交了。他称呼我是和他妈妈一样年纪的阿姨,其实我心里更希望他把年纪两个字去掉。因为我心里正把他当成了达达那样的孩子。他年龄比达达小两三岁,九零后。但是他真的和达达好像啊,玩游戏、打篮球,就连搞怪卖萌都像。没好意思问他唱歌好不好听。

完了,又绕回来了,这是不是病的不轻啊?但是,即便是病,我也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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