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小不一定可靠,认识一个月的朋友也会成为至交。

和闺密倩认识有两年多了,但彼此的身份从同班同学转向闺密只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倩是班里最认真最与世隔绝的女生。与她同桌之前我俩唯一的交集是我们向彼此请教问题。她算不上聪明,甚至可以说理解能力很一般,这不怪她,数学和理综这种东西本来就是男孩子的玩具,可我们偏偏是女儿身。

也许是遗传爸爸的基因,我对数学略精通,因此在班里多少保有些许存在感。班主任是物理老师,很重视数学,我很荣幸成为他的关注对象。要知道在高三那个人人几乎要崩溃的时代,老师的关注是多大的鼓励。

她当之无愧也是班主任关注的对象,老师们都喜欢闷头闷脑一心学习的学生。为了促进学习,在高三的最后一个月,我成了她的同桌。

起初,除了彼此讨论题之外,我没看到过她的正脸。那是个打下课铃那一秒,上眼皮和下眼皮就不自觉粘在一起的时代,可她好像没有这种“生物钟”。我是那种一打哈欠就会泪流满面的人,她不会泪流满面,因为她几乎不打哈欠,都说打哈欠是会相互传染的,可能是她与世隔绝太久了,不再适应这个世界的惯例了。

五六月的天气很闷,头顶的风扇只带来了些许噪音,并没其他用途。这种时候,心是最容易闷的。跑完步做完课间操大汗淋漓,身上的T恤就像包住了体内的一团火,热始终散发不出去。身为女生的我们只能羡慕的看着男生们把T恤撩起来,露着半个后背和肚子。那是个钻进冰箱仍不解暑的夏天,她却依然穿着冬装的校服外套,拉链拉到不能再靠上的脖颈。起初我以为她担心晒黑,可后来我发现她在锅炉房般的教室里也始终是这身打扮。慢慢的熟悉了之后,我才意识到,她是接受不了脱掉外套后“裸露”的胸。彼时的我们已经十七八岁了,她却仍然为了自己的胸而害羞,顿时,我觉得她可爱极了,虽然她的胸和她一样极不“出众”。

临高考越来越近了,再多看一个题已无多大用途,这种时候,老师更在乎的是我们的身心健康。所以我又多了一个使命,去帮助她舒缓压力。我算不上是外向的女孩,甚至有点偏内向,但我在高考这件事情上,还算调整的不错。因此,在我言传身教的诱导下,倩开始转型了。虽然她还是很认真很闷头的学习,但她偶尔会同我侃一会儿天,也会很配合的笑笑,甚至和我聊聊“家长里短”。

慢慢地,她对我毫无防备。可以这样说,她除了同她寝室的人保持最基本的舍友关系之外,交往最密切的朋友便是我了。那时是高考前的十天左右,她重感冒,还不敢吃药。因为感冒药会让人犯困,这对如此珍惜时间的她来说,犯困简直是天大的奢侈。我指出这是因为她穿外套引起的热感冒,可她仍旧不脱外套,还持有什么捂捂汗感冒就会好了的理论。我实在看不下去了,想起了我感冒生病时妈妈总会给我刮痧捏肌,很有效果,于是便毛遂自荐提议到给她试试。没想到她“居然”同意了!要知道刮痧是要脱掉衣服漏出后背的呀!当时我的心理压力很大,心想,看了人家的后背,是要对人家负责任的呀!

于是,我们俩成了闺密。

好像成为闺密这件事并没有具体的事情作为分界点,当我意识到我们成为彼此的闺密时,闺密这个事实已经存在了。

大学,我们在同省的不同城市,她在省的西南方,我在省的东北方,差不多跨越了一个省的距离。所以,长途很贵。但每次通话都是她打给我,即使是我先打给她她也会挂掉再打电话回来。我笑她土豪,她说她给我打电话不要钱。当时我还很奇怪,可也没再过多询问,后来她才告诉我,她把我的手机号添加了亲情号。知道真相的我一瞬间不知道该怎样表达我的心情。亲情号有三个号码,其中两个号码她添加的她爸妈的手机号,而第三个则是我的。这是意味着对她来说我是她家人以外最重要的人吗?被人重视是何其的荣幸啊,那个时刻我就在想,她会是我这辈子最值得珍惜的朋友吧。

大一的上学期末,还没适应烟台这边的高物价以及高强度的冷风。同她通电话难免会抱怨几句。几天之后,收到一份快递,是一件棉服。她打电话过来说,你不是说烟台的风大嘛物价又高,我在网上给你买了一件衣服,你穿穿合适吗。那瞬间我有种泪流满面的冲动,这衣服的款型完全是适合十岁以下的小朋友好不好!特想打电话回去吐槽她的眼光,可嘴里还是不停地向舍友炫耀。

每逢放假回家,出发前、在路上、回家后总能接到她的电话,通话内容无非是到哪了、到了没、晕车了吗、看好东西、注意安全。有时我俩会同时都在回家的途中,同样晕车的她还不忘打电话关心我怎么样了。在网上看到预防晕车的方法她都会给我收集着,出发前还不忘唠叨一通,虽然我一再的告诉她所有预防以及治疗晕车的方法和药物对我都不起作用,可她仍旧说试试呗,说不定这次管用呢。

几天前,她很焦急的打电话给我,问我她该怎么办。原因是她妈妈接到一个电话,当时她妈妈在午睡,有点迷糊,便回答了人家的所有问题,包括家庭住址、姓名等一系列个人信息,之后反应过来心里后怕,怕会是诈骗电话或者会谋财害命。她心里也不踏实,打电话问我这件事情该怎么处理该怎样安慰她妈妈。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这句话是有道理的,我很理智的帮她分析了这件事情,也的确帮助她消除了忧虑,可她妈妈仍旧放不下。正好我想到了我堂哥是我们那市警察局的警察,而且其身份可以百度到,于是便同她一起向她妈妈编了一个谎,称问过警察了,事情没那么严重。很庆幸她妈妈相信了,也不再为此提心吊胆。此事过后,她告诉我说她特崇拜我。是啊,能交到她这样的生死之交,我也崇拜我的人格魅力。

回想一下,我们俩从“相识”到“确定关系”才用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而我们俩的感情也在之后的岁月里慢慢积淀。我们都相信彼此是不会走的人,尽管我们才认识了一个月。

所以,不要怕找不到知己,在我没遇到知己以前我也不知道她会成为知己。也不必为了找到知己而丢掉自己去迎合别人,知己是和你相近的人,你是什么样的人便会遇到什么样的人,所以你丢掉自己是不会迎合来知己的,迎合来的只是别人为了迎合你而存在的假象。放心大胆的去做自己吧,你总会遇到一个同类人。

不要遗憾自己没有相识十几年的老朋友,只要遇到对的人,一秒钟他和你就能成为老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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