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哟,留点人性!

本来想写有关自己的文章,看了一篇报道后发现自己的小情小绪实在无关紧要。

我们的民警叔叔什么时候才能发自内心地去思量:报案人来了,说不定就是一条命啊!

不知大家有没有看这则报道:上海孕妇乘出租车遇害,嫌犯曾赌博受罚持无违法证明顺利入职,逐字看下来难息愤怒和糟心。

孕妇晚上8点多打车,第二天零点多丈夫接到信用卡被取现的短信,打电话报警,“接警人员告诉他,失联者是成年人,尚未到24小时,建议去最后出现地点看看,或者去常住地、户籍地派出所报警。”于是丈夫到上车地点所在派出所报警,派出所“无法甄别信息真伪并做笔录,派出所暂未受理,建议他到常住地派出所报案。”凌晨1时许,丈夫带着父母自己开车去找,无果。凌晨3时40分,拨打信用卡被去现点的所在派出所,民警又建议他到另一家派出所报案……

当事人称自己几近崩溃,但为了妻子强行驾车去某家派出所,又被踢到所在地派出所……

赵薇演过类似的电影,《亲爱的》,寻丢失的孩子,那里有相当多写实的拍摄,家长发现孩子丢失去报案的时候,电影里的派出所也是这样踢来踢去的,“不超过24h不予立案“,留下当事人抓狂发疯。

如果派出所早点立案,这个孕妇是不是就不会被溺死呢?

在农村,听说哪家丢人了,左邻右舍乃至全村都会倾巢而动帮助寻找,而我们祖国的派出所啊,已经连邻里的作用都抵不上了,它们高高在上、办着户口、打着电脑、说着官话、看似客气实质冷漠,急事来了,一条性命却抵不过一个并不合情的原则!他们可有职责?可有道义?可有人心的一丁点温暖?

真的不明白我们祖国的这些机构,人民养你何用?

马上围墙要拆了,我们是不是都要自己备条警棍以保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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