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 |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

前几日,警方在网上发布一溺亡女童的衣着及随身物品的照片。女童书包里被塞进了四公斤重的砖头。不久,公安局发出通报,指已拘捕女童的祖父和父亲,二人涉嫌将女童推入河中致使其溺亡。初看这条新闻,我的内心是十分愤怒的,虎毒尚且不食子,女童沉入冰冷的河底,背后那双罪恶的手却是来自朝夕相处的亲人!



在我愤愤不平之际,后续报道又让我突然沉默了下来,如鲠在喉,无法评说。女童叫璇璇,出生后即被诊断为脑瘫。九年来,庞大的治疗费用掏空了这个并不富裕的家庭,璇璇养到九岁智力也只有婴儿的水平,生活不能自理,时刻需要人照看。



爱默生曾说过:如果在这个世界上必须有苦难存在,那就让它存在吧。但总应该留下一线光明。至少留下一点希望的闪光,以促使人类中较高尚的部分,怀着希望,不停地奋斗,以减轻这种苦难。



世界上最苦的就是看不见一丝希望。照料璇璇的祖母被查出肠癌晚期,手术费用以及后续的治疗又是一块巨大的石头,压在祖父与父亲的肩上。那个最初说着:“她是我亲生的骨肉。”而没有放弃璇璇的父亲,在这时候替孩子穿戴好一切,将压垮他的苦难的石头放入璇璇的书包,牵着她的手,带往那个幽暗的世界。



了解了这件事情的始末,我不禁产生了一种憋闷抑郁的情绪。同样的感觉在我读罢《活着》时第一次出现。这种不快不是来源于故事的残酷、事件的轰动,而是余华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个人的苦难史。而所有的情绪就如寒气慢慢渗进骨子里,这篇小说读起来的沉重感不亚于现实的苦难。



余华在序言里写道: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地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一首《老黑奴》,那个怀揣美好的老黑奴就成了《活着》里的福贵。我们看到了福贵的苦难,称《活着》是“一个人的苦难史”,殊不知书中人各有各的苦难。



家珍多苦啊,刚怀上孩子家便败了,福贵被抓去当壮丁没留任何信,含辛茹苦照顾病重的婆婆和一双儿女,儿女最后相继死去,家珍也没了希望;



凤霞多苦啊,发高烧烧坏了讲不出话,乖巧懂事,好不容易遇上了爱她的二喜,却在生完孩子后大出血,死了;



有庆多苦啊,生下来就没一天过过好日子,那个赤着双脚奔跑的孩子,心地善良到被人抽血过多而夭亡;



苦根多苦啊,从小没了爹娘,因为家里穷,苦根饿坏了,一大锅豆子吃下去,撑死了。



“高尚的作品”,余华是这样定义的,我也同意。这不只是福贵一个人的苦难史,也是家珍、凤霞、有庆、二喜、苦根的,更是人的苦难史。余华的主题鲜明到刺目,这是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周作人曾定义:文学是人学。上升到人生、生命意义的作品,不失为“高尚的作品”。



理所当然的,苦难也不仅仅是罹患脑瘫的璇璇一个人的苦难,背负着欠下的债款与生存压力的父亲,身患肠癌晚期的祖母,甚至是在痛苦抉择中孤注一掷的祖父,人人都遭受着命运的戏弄。



这是一个死局。没有经历过这般人生磨难的我没有资格去评判,但是违背一个人的意愿去结束他的生命,这便是犯罪。有人反驳,璇璇是脑瘫。是啊,即使重度智力障碍,只有婴儿的智力,但不可否认的是,璇璇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婴儿尚且能在来到世上时,发出嘹亮的啼哭预示着生命的喜悦,努力吸吮乳汁保证活着的身体机能。我们有什么权利剥夺一个人的生命?亲人有什么权利剥夺璇璇活着的渴望?



无论何种原因,都不能轻易抹杀生命,这是对生命的尊重。正如余华所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你不觉得人活着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吗?

你可能感兴趣的:(书评 |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