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念赵雷的那首“南方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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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村庄,住着一个南方的姑娘,她总是喜欢穿着带花的裙子站在路旁,她的话不多,但笑起来是那么平静优雅,她柔弱的眼神里装的是什么,是思念的忧伤。”

我要讲的也是北漂的故事,南方姑娘带着江南的水汽来到了北京,她就像歌里一般的沉静,在看客的眼里诗意而优雅,过着平凡的日子,追求在偌大的城市面前微不足道的梦。最起码站在阳光下的人群中,站在林立的楼宇下,她看起来确实是这样。

一:北京城里的南方姑娘

五月的北京雨水不多,但这对于来自南方的小孟来说并不奇怪,因为这已经是她在北京的第二个年头。大学毕业找到工作,公司就把她分配到了北京。当时有人问她,为什么愿意去离家这么远的地方,她说,因为有个舍友和她在一个公司,去南部的只有一个名额,舍友比较想去,就让给她了。

小孟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子,善良真诚,温柔安静,有着被江南的清秀浸透的双眼。用她大学男朋友的话来讲,就是“世上所有单纯美好的幻想”。

这个周末小孟的闺蜜L来北京玩,小孟花了半个小时才出门,并不是因为化妆,平时出门她只要涂个润肤霜就够了,今天要走的时候朵朵闹得特别凶,估计是小孟起太早,打扰了它的美梦,小孟废了好大劲才让它安静下来。朵朵和小孟同居的一条小狗,平日里就跟小孟以及小孟的邻里瞪着两眼卖萌蹭吃蹭喝。

对于其他的女孩子来说,和小孟走在一起,总是不免全身难受,因为她仿佛是站在太阳下就会反光一样,能把方圆几十米的男性的目光给聚拢过来,闺蜜L显然是习惯了这点。在忙碌却平静的长安街玩了半圈下来,L对小孟开玩笑说:“北京人肯定都因为你记住了我。”小孟盯着地砖细声细气地说,怎么会。她从来都是这么说话,仿佛从来没有过情绪激动的时候,也仿佛生活的砂从来没打磨过她的嗓音。

日落时分,北京城的黄昏显得别样的厚重,天边烧红的云把每个步履匆匆的行人脸上都映得很灿烂,不管他们究竟快乐或是悲伤。柏油路上很干净,余晖躺在上面,指着所有人的远方。

与其说是小孟带着L逛北京,不如说是小孟跟着L在北京穿梭,因为L在来之前已经做了太多的功课。华灯初上,L拉着小孟来到东直门,因为听说小孟还没有吃过北京的麻辣小龙虾,叹惋不已,一边剥着红彤彤的虾壳说“你不是以前特爱吃辣的么?”小孟眼前摆着一些甜点和果汁,笑笑说,北京太干了,戒了。

啃完龙虾L还想去后海的酒吧勾搭一下北京的文艺青年,L说:“你这么大的姑娘了连酒吧都还没去过吧,今天带姐们你尝尝鲜。”但是一向没意见的小孟却怎么也拉不过去,L耗不过,只能跟着小孟回到公寓去。

地铁公交,千回百转,两人终于钻进了一个小巷子,小孟指着楼道口说,这就是我家,L擦着汗感叹说:“果然是有梦想的人住的地方。”

两人爬到二楼,小孟正掏钥匙,“丫的,门怎么开着”,L喊道。合租的嘛,这都不知道呀,小孟笑得翘起后腿,高兴得就像扑过来翘着尾巴的朵朵。因为从来她知道的东西没有L不知道的,用L的话说,小孟就是白纸一样的姑娘。

“嘿,小孟你回来啦,这就是你四川的朋友啊。”徐姐从她们身后拎着倒空的垃圾篓走了过来。

这本该是一句有惊讶情绪的话,可是从徐姐的嘴里出来就显得有些苍白无力,就像她的面孔一样。徐姐是这个公寓的另一个租客,长期在附近一家不上档次的电子商城打工,年纪只比小孟大两岁,却早早就在山东老家结了婚,跟丈夫来北京找工作,结果丈夫进了物流公司常年在外跑运输,一个月难得回几次家。她一个人日子也过得简朴,但是对小孟却很好,就像对自己的亲妹妹一样,偶尔买了水果炖了汤,都会摆在只有一张茶几和几条塑料凳的“客厅”里,让小孟随便吃喝。

在几千万人口的北京城里,平日里也只有徐姐会问这个问题:“这么晚了,怎么还没回家?”就连气场有些强势的L进来,徐姐都上下仔细打量了一番,仿佛担心小孟受了欺负。

这是一间七十平米没有电视没有空调的小公寓,像极了无数北漂的青年人蜗居的一隅,但不同而又幸运的是,它也是徐姐和小孟的“家”。

午夜时分,朵朵早就趴在小孟的脚下作起了春秋大梦,两爪子还直挠,只可惜嘴边的哈喇子破坏了那一脸威猛的表情。她俩和徐姐唠完嗑终于在小孟床上躺下。

L精神很好,眼神却突然不那么女汉子起来,直直盯着小孟。

“原谅我了么?”L轻声问。

其实L和小孟已经断了联系接近一年,这次L来北京,是因为刚失恋不久,而她的前男友,正是小孟的大学男友。

这世上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单纯美好的幻想”能够解决的,比如性。毕业时的某个酒会之后,L和情迷意乱的他发生了关系。

都过去了,我现在过得很好呢。小孟的话里总是夹着一些幼稚的语气词。

“一个人过得委屈么?”L像在大学一样心疼地问。

小孟说完看了一下窗口,看看我的工资卡呀,嘿嘿。说完又挠了一下L的痒痒。

其实她一直把小孟当做自己最好的朋友,可是内心却一直含着歉疚,L把生活的种种都问了个遍,终于放心,搂着小孟笑着睡着。

周日小孟送L到机场,小孟微笑着,L却哭了,拍着小孟的脸蛋说:“你给我照顾好自己,有什么人欺负你就告诉我,看我不揍他。受委屈了你就说出来,丫的丫的,骂他个一条街。”

L转过身去,过了安检,没有再回头。阳光就像她来时一样好,一架架航班划过头顶闪着光亮,一批批进了京的人又匆匆离去,但是小孟会留在这里,L心里想。

L无比地相信着。她知道小孟在公司一年就当了营销代表,工资要接近五位数,日子不会太艰辛;她知道现在有一个对小孟非常好的男人,不会让小孟太孤独;她知道小孟还是当初那个小孟,永远都善待着身边的人,善待着世界,世界必将善待她。

“在四季的风中她散着头发安慰着时光,南方姑娘,你是否爱上了北方。”

L无比地相信着,小孟的青春就像她走在长安街一样,会在北京城里发出属于她的光。

二:南方姑娘的北京城里

终于结束了前面这一大段不痛不痒的敖述,其实那些片段几乎就是小孟完整的生活了,但是那些片段又无比重要,因为在片段与片段的空隙里,在前文的背影里,在L看不见的地方,隐藏着一个更加完整的,小孟生活的北京城。

来吧,朋友们,燥起来吧,我们要玩点儿刺激的,说点你们喜欢听的。

“Hey,愉快的人啊,我只是被诱捕的傻鸟,不停歌唱;hey,悲伤的人啊,我只是被灌醉的小丑,hey,歌唱。”

这是在后海的一个酒吧,驻唱乐队的主唱阿东在台上吼着万能青年旅店的《万不能的喜剧》。

刚到北京不久的小孟在台下掩着面流着泪抽搐,面前摆了几个空酒瓶,哭得像一只傻鸟。

半月前接到一通电话,小孟的父亲突发脑溢血在医院开颅,小孟除了把几个月积攒下的几千块钱打回去之外,再无能为力,并且按照父亲住院的开销和自己的月收入以及剩余存款推理下去,很快父亲将不得不带着还没愈合的头骨被医院轰出来。

歌声结束了,应该是客人大多是被北京诱捕过来的青年的缘故,酒吧里蓦地沉默下来。小孟的抽泣声显得特别突兀。

“嗨,妹子,别再喝了”阿东看不下去,端了杯柠檬水放在了她面前,“还知道怎么回去么?”

就像无数接近过小孟的男人一样,不小心多看了一眼,就挪不开步子了,于是小孟和阿东就这么认识,在生活最困窘的时候,阿东的出现虽然并没有使小孟的日子变得太滋润,可是阿东在北京这几年攒下来的一笔钱却是确确实实把小孟的父亲救了回来。阿东三年前北漂进京,住了三年地下室,其实他们这一批人都无比的相似,相信理想和爱会赢得一切。也是这一点让这两人相爱。两人相拥在一起抚摸的时候,阿东双手的老茧会在小孟的肌肤上摩擦出声音,小孟说,这是世界上最温暖的声音。

其实阿东的梦想也很简单,就是让自己创作的音乐被更多人听见。也是因为彼此简单的梦想,让小孟和阿东两个人相互吸引着。

阿东说,等他出名了,上电视开演唱会都要带着小孟,让别人看看自己有个多漂亮的老婆。小孟说,好,眼神的光溢出成泪水流进嘴角。

阿东毕竟在北京摸爬滚打了三年,许多东西也比小孟懂得多,路子也比小孟多得多。有段时间跟了个音乐公司的老总混得挺熟,领导就快要把阿东签进公司给他发片了,阿东于是更加努力地每天陪领导泡夜店,常常深更半夜才带着一身酒气回来。日子久了,小孟放心不下,非得陪着阿东一起去。

阿东怎么也不让,究其原因他也不说。这个时候小孟终于表现得像一个女人,怀揣着莫名的危机感,某天阿东再去陪老总时,小孟打了辆车偷偷跟到了三里屯。

阿东和老总喝得酒劲才刚刚上头,一如既往地,阿东开始跟着老总在场子里晃悠,勾搭夜店里一个个化着浓重荷尔蒙妆的女人们。实际上,不能用勾搭这个词,因为当老总把袖子撩起来露出手表,把外套解开露出皮带的标识,那些女人们就开始对着他笑,斜着眼笑,咬着舌头笑,一副“I’m ready”的表情。

“小东小东,那有个,哇哦,表情冷艳不带妆,还盯这看呢,我去了哈,够刺激。”老总两眼发光冲一个妹子大踏步走了过去。

阿东顺着老总指的方向看过去,那正是发着光的小孟,第一次发现,不止在阳光下,在夜店秽乱的灯光里,她同样会发着光。

小孟在远处已经观望他们很久,没想到却是自己先被发现,更没想到的是那个传说中的老总并不似她想象中的大光头粗项链的形象。他眉间很空,有点微微发福,笑起来眼睛眯得很小,一个板寸头,仿佛在告诉别人自己性格温和又老实。像极了无数个在北京城里与她擦肩而过的普通人的模样。

老总一边走一边把手掌从裤兜里拔出来,阿东对这个过程再熟悉不过,老总的下一个动作就是伸出手揽住姑娘的脖子故作醉意嘘寒问暖。

阿东两个箭步追上去拉住老总,说:“王总,实在不好意思,那是我媳妇儿小孟。”老总咦了一声,顿住了,“你媳妇?结婚没?”

还没呢,但是……实在不行啊王总。

王总的眉毛翻越中间的肥肉夹层,费劲地拧到一起。“我这人你知道的,”王总又开始像所有的“某总”一样,讲述自己的处事原则,仿佛就是这些东西,才让他们与手下的这些人不同,才让他们拥有了“某总”这个称号,“我想要的就必须拿下。”

“但是……”

“我懂你们年轻人啊就是好面子,这样吧,我有办法”王总把阿东领到吧台,对服务员说,“给我弄点粒粒灵来。”王总是这的老顾客,服务员自然懂,从柜台的夹层里掏出来一粒用塑料袋封好的迷药。阿东浑身冒汗瞪大了双眼,却只有盯着地板看的勇气。

“你看吧,你这小伙也才华不浅,今儿这事儿,你弄好了,半年之内,保您专辑上架。”满嘴京碴子的王总没有说后话,但是这便是社会运转的原理,所有人都能心照不宣。

“小孟,来来,过来坐。”王总眯着眼笑着招了招手,让小孟过来一起喝几杯。

如果把北京比作一个人,那么三里屯就是他的嘴,在夜的最深处诉说着最离奇的梦呓,关于理想,青春和迷失。

第二天一早,小孟回到自己的公寓,嘴唇有些泛白,在洗了很久澡,出来坐在床上发呆,浴室的水还在哗哗作响。阿东不知道在哪里。

实际上,老板在吧台拿药的时候,阿东在裤兜里拨通了小孟的电话,然后发了一个拼音“zou”。

小孟从来都是一个缺乏勇气的小女子,可是那晚却无比坚定地想着,自己能在阿东的追梦路上用尽所有推他一把。

两个月过去,初夏晃眼的日光和绿荫开始覆盖北京城的高架和胡同。小孟再也没有联系到阿东,就像阿东再也联系不上那个王总。小孟找到他们乐队的朋友,得知阿东已经回了山西老家。

阿东走的时候留了两样东西在他的地下室里,一把吉他,还有一颗“粒粒灵”。

小孟回到公寓里,躺在床上,北风呼呼作响,从窗户的罅隙里灌进来。阿东曾经站在这个位置说,我挡会,你先睡。

小孟啊地一声吼了出来,第一次她不是那么细声细气说话,这一声很长,长得她涨红了脸,长得她流出了泪。

徐姐听着不对,推开门进来,小孟重复地喊着,徐姐,徐姐。

徐姐抱着小孟抚摸着她薄薄的后背,说着没事没事有我呐小孟,慢慢地,徐姐的手从小孟衣服的下摆里伸了进来。

小孟睁着双眼呆站在徐姐怀里,徐姐的嘴凑上了小孟的双唇。

小孟没有反抗,配合地亲吻起来,从门口到床上。

是的,徐姐是女同,这也就是为什么L进来时,她会小心翼翼地审视L。其实成为女同这件事并不是绝对的。如今,她丈夫回来往往就是恶言相向拳脚相加,经常说跑运输的男人其实有两个家,这些东西她又怎么会不懂,谁能说当她披上红妆嫁作人妇的时候不是期望着幸福的家庭生活,只不过,他们的生活摧毁了这个简单的梦。其实无数的梦都是这样,离奇地因为追逐而枯败。

徐姐有个本子,上面记录的是每天她买回的彩票号码以及开奖号码,几百页这样的数据,工作一有闲暇她就会掏出笔在上面做数据分析,令人意外的是她还会按照这个画出波动曲线。大家都觉得,如果她学历够高,一定是个不错的统计学家。同样地,她也有无比相信的东西,就是她终有一日会中头彩,然后狠狠地离开这个地方,虽然“狠狠”也不过是她对于身边人评论自己离开的假想,仿佛她真的有那么重要。

而小孟却真的变得非常重要,因为她成了公司的销售代表,至于为什么是她,因为别的女孩子不愿意干这事而已。她的工作实际上在晚上的时间比白天多,和客户们唱歌喝酒,慢慢地轻车熟路,小孟也非常聪明,再去夜店时会主动掏出自己的VIP卡,让客户老总们省心,并且就算是酒泼到了她的脸上,她也永远带着笑容。于是小孟深得公司领导欢喜,月薪飚到快五位数。

她在夜店里认识了一个家底殷实的男人,每个月卡里都会多出自己工资一样的数额,这让小孟乐此不疲,所以她告诉L,这个男的对她很好。而小孟细腻的皮肤以及靓丽的外表,加上技术越发成熟,也让这位中年男子难以自拔。

虽然那个男子无名指上的戒指都没有摘下来,但是小孟并不在乎。因为他可以让她一次买十斤芒果,一次点两盆麻小。

但是她再没有买过芒果吃过龙虾,因为那是阿东和她在一起时说的话,“我知道你喜欢吃,等我有钱了,一次买十斤芒果,一次点两盆龙虾,咱吃到翻白眼。”

话说小孟为什么没有崩溃?因为小孟喜欢看心灵鸡汤啊,那一碗碗下去,多么压抑的事,只要照着书上说的,笑着就过去啦,对吧,L,小孟送她的时候就那么笑着想。哪怕是在那些从酒店出来的清晨,坐上早班公交,头靠着玻璃窗,凌乱而疲惫,身边落着朝阳的高中男女生们言笑晏晏,她也不会有任何悲伤的表情,总是在微笑着,仿佛做着一场大梦。

“笑得像个傻叉一样呢。”阿东看着手机里小孟的照片自言自语着,然后用力嘬了一口手里的烟头,继续把桶里剩下的水泥糊墙上去。

北京街头的人流照常蠕动着,人们面带微笑或者沉默。小孟笑着摇了摇头,拒绝了路边拉客的三蹦子,她要去给朵朵买最好的狗粮。小孟是某个晚上在路边捡到奄奄一息的朵朵的,在小卖部给它买了两根火腿肠,朵朵就认了她这个主人。朵朵黝黑的眼睛盯着小孟,她觉得朵朵跟着她是幸福的,所以一定要让朵朵继续幸福下去,故事里总该有个幸福的角色吧。朵朵汪汪地叫着,就像在发出笑声。

车流呼啸,人群喧嚣,列车轰鸣,飞机撕破天空。在云端俯视下去,巨大的北京城正发出着蕴意丰富的笑声。

尾 声

就像L走的时候所想,小孟确实没有变,还是永远善待着这个世界,永远呵护着身边人的诉求和梦想。

其实这是一个happy ending,因为小孟也越来越被世界所认可,因为她越来越有钱了呀,因为她就要实现了她的梦想,让自己爱的人过得幸福,哪怕那是一条狗。

在歌的最后,歌词是这样:“日子过得就像那些不眠的晚上,她嚼着口香糖对墙漫谈着理想。南方姑娘,你是否爱上了北方;南方姑娘,你说你今天就要回到你的家乡。”可小孟不能像歌里一样回来,因为北京便是她的全部。

但其他的小孟们,愿你们都能找到来时的路。

我初识赵雷是在13年,听到他的《南方姑娘》,感觉他唱的好暖啊!那年,我刚上大学,一个充满幻想的年纪。然后,柯英汉写了一篇同名文章,正是上面那六千多字,被我们排进了叫《湛晨》的杂志。

那时候,人人网还在,微信还没火;那时候,我们还畅谈文字,还没感受到工作压力;那时候,赵雷还没火,歌被少数人弹唱着。柯英汉早我两年毕业了,应该不写文了吧,而我今年6月也将离开大学校园,走下一程。

平台第一次发这篇文章是在15年7月14号,今天是第二次发。那时的排版还挺丑的,而现在稍微好了点吧,一步一步走到今天,我还在坚持,不是吗?赵雷把《成都》唱上了歌手的舞台,但在我心里还是记着那首《南方姑娘》和这篇文章。正如文中所说:永远善待着这个世界,永远呵护着身边人的诉求和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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