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改复盘

近期税务大改,“减税降费”正一步步落地。以下9条发生了变动。

1.降税率。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或进口货物。原适用16%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调整为9%。

2.新税率在4月1日起执行,5月纳税申报表有相应调整。

3.降税3%不等于降价3%,原来的税率下,纳税人增值额1000元,须要缴纳160元增值税,新税率下,纳税人增值额1000元,须要缴纳130元增值税。新税率下纳税人增值税少缴纳30元。

4.税控盘必须在4月1日前完成升级。升级后版本应是20190318最新版本,开票页面有13%、9%的税率显示,而税收分类编码需要4月1日才有13%、9%税率显示。

5.退税率下调。原适用16%税率的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调整为9%。

6.购进不动产进项。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不再分两年抵扣,可一次抵扣完。

7.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电子发票的按发票上的税额抵扣,但发票抬头必须是公司。航空运输旅客,旅客行程单必须有旅客身份信息,含税计税金额为票价+燃油费,不含机建费和其他费用。铁路运输、水路运输和其他运输方式,含税计税金额为票面金额。以上运输必须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发生方可抵扣。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不可抵扣。

8.四项服务进项可加计抵扣。允许生产、生活服务的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税额的10%加计抵减当期应纳税额。四项服务是指提供邮电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取得销售服务占总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9.增量进项税额。同时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回增量留底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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