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坤(坤哥):“城市合伙人”模式中双方的责权利能关系

2017-05-19  人人合伙      王坤(坤哥)  出书训练营第三期  第91篇作业

“城市合伙人”模式是合伙理念在分销渠道的具体运用,近几年迅速在各行业得到推广和应用。在研究“城市合伙人”案例过程中,关注于“网红品牌”——名创优品,并以此为案例,梳理这种模式中双方的责权利能匹配关系。

一、案例简介

这两年崛起的“网红品牌”名创优品2016年名创优品销售额超过97亿元,较前一年翻了一番,而预计2017年名创优品销售额将突破200亿元。

名创优品选择了一种“投资型加盟”的扩张模式,即加盟商承担品牌使用费、门店租金、装修以及首笔铺货的货款,而剩下的都交给名创优品——名创优品负责门店营运、员工聘用、商品配送等。加盟商的收益就是每天营额38%的全部毛利润。这使得名创优品总部能够轻资产运作,蜕化为一家供应链公司,负责产品设计、系统开发和人员培训。

名创优品的“投资型加盟”使其能够短期内迅速做大规模,从而能够进一步集中采购和打造集约化供应链。这比传统加盟策略要更为符合当前的中国国情。

名创优品的加盟政策是“品牌使用费+货品保证金制度+次日分账”。最大特点在于,加盟商除了首笔货款需要打给名创优品总部之外,之后的商品均有名创优品提供,加盟商不但不需要支付货款,还能收取前一天销售额的38%作为收益。

名创优品是以轻资产的模式运作,它将设计、研发、供应链掌握在手中,而将门店租金、装修等“重”投入交给加盟商,从而减轻总部负担,使得其快速奔跑。

二、“城市合伙人”(加盟商)的责权利能

1.责:

一是出资:支付品牌使用费、租金、装修、首笔货款

二是办理工商执照等筹备事务。

2.权:不参与日常,对店铺运营没实质性权利。

3.利:销售额的38%

4.能:出资能力是最主要的。

三、名创优品的责权利能

1.责:店铺运营、人员招聘、商品供应均由名创优品提供。

2.权:全权负责店铺运营、人员招聘、商品供应。

3.利:两个部分:一个是品牌使用费(以三年期限,每家店15万元);另外一个就是在商品价值链上的八个点的利润。

4.能:能力要求非常高,更是模式成功与否的关系。

第一,强大的商品研发能力。强大的商品研发功能使得每个月甚至每周都有新品出现,打造出快时尚的感觉。名创优品的新品商品率都是周为单位来计算的。这才能保障门店在市场上能否有足够竞争力,让加盟商赚到钱,

第二,高效的店铺运营水平。零售的本质就是效率。名创优品不断优化门店运营系统以减少用工数量,提升门店效益。名创优品早起一家门店的员工配置为15人左右,而现在降低到8-10人。

第三,强大的供应链系统。其独创的物流系统和高效的自动仓储设备保证每家店每个月都能有新商品补充。名创优品在国内拥有800家左右的供应商,其实不乏为国际一线品牌做代工的生产制造企业。

第四,强大的品牌策划与管理能力。从设计入手,开发出时尚的商品设计和店铺形象,打破“便宜没好货”的魔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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