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总要有一样执着,即便它对你毫无用处。

我总是喜欢写点什么,从初二那年便喜欢了,但是喜欢这件事的初衷已经忘了。这些年来,我断断续续的一直写着,虽然没写出点什么像样的东西来,但是却始终没有放弃过。

我正正经经的写完的小说,有一本。当时写的时候觉得特别6,不过现在看来,那幼稚的语言与满篇的错字儿,真是让人啼笑皆非。

但是与我本身而言,这却是我的一向成就。我从小学习就不好,再加上家里的缘故,逃课,打架,抽烟,喝酒,总之该干的不该干的我都干全了。可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并没有在这些事情上沉迷,玩了一年半就收心了,之后我便开始写我第一本小说。

写第一本小说的契机是当时加入了一个古风社团,网上的那种。师傅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作业,具体内容是什么也忘了,但是主题还记得:桃花夭夭,灼灼其华。不知怎么想的,我就着这主题写了一篇微小说,主人公是一个桃妖与狐狸。当时微小说写的还挺成功的,可能是想着扩写吧,就把微小说写成了小说。

这本小说我大抵写了三年,倒也不是这小说太长,故事情节太复杂,只是单纯的因为卡文,卡词。编辑会找我签这本小说的原因,是因为我前几章写的好。后来我反过头来自己看的时候,也真真实实的发现,这全书最棒的,怕也就是这第一章了。

完本后,老爸也看了。就他的说法是,他吓了一跳。原因是我小时候住的那块地,在没盖房子之前,就是一片桃林。

后来因为懒,便再也就没写过什么。但是断断续续的日记,却是依旧坚持着的。再写小说,是复读那年。乍耳一听应该觉得还挺奇怪的吧,都复读了还不老老实实的学习,写什么小说!

可灵感就那么来了,我又不甘心让它就那么跑了,便写了。这一写便写到了现在(我今年大一),可也没写出个一二三来。这期间,我还这过别的小说,但都是开了个头,便没了之后。

老爸懂一点占卜,几次都和我说,我命里不吃写作这碗饭。但是我却总是放不下这玩意儿,每次看书看电视看出点什么感想来,我就喜欢写一写,即便写的这些东西连后来的我自己都看不下去。

后来我看到了一句话,大概意思是说,这交朋友,就要交那种有喜好的朋友。因为那种没有喜好的人,大多都不太好。于是我便有了借口一直写,写到今天呢,我又觉得这人吧,总要执着点儿什么,即便执着的这点东西,可能对于本人而言没什么作用。可若是没了这份执着,这生活仿佛也就没了什么色彩。

至于写小说是否真的对我无用,那肯定是要否认的。因为写小说,我认识了一个不错的编辑;因为写小说,我看了很多以前压根不会瞥一眼的书;因为写小说,我总能在困境之中想到出点办法。

所以在获得这么多的利润之后,我更不可能放弃这喜好了。至于以后我会不会坚持这喜好,以后的事情,谁知道呢。我知道,当下我喜欢这种想到什么写什么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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