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银行与支付三协会联手封杀虚拟货币 相关业务涉嫌“非法”

经济观察网 记者 万敏 5月18日晚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与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名公告,称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及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相关交易活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并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犯罪活动。

这一公告由中国人民银行的官方公众号发布后,阅读数量很快冲破10万+。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要求。

今年4月份,比特币价格一度突破6万美元/枚,被马斯克推崇的狗狗币成为币圈新宠,价格节节攀升,讨论热度从币圈一直蔓延到更广泛的年轻人互联网空间。

据QuestMobile的报告,2021年一季度,火币Pro OKEx比特币莱特币、币世界等APP流量活跃用户数大增。从用户画像来看,高线城市男性人群是虚拟货币的主要玩家,同样也是在线金融行业的主要用户群体。

三家协会在18日的公告中表示,虚拟货币无真实价值支撑,价格极易被操纵,相关投机交易活动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从我国现有司法实践看,虚拟货币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投资交易造成的后果和引发的损失由相关方自行承担。

“广大消费者要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谨防个人财产及权益受损。要珍惜个人银行账户,不用于虚拟货币账户充值和提现、购买和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以及划转相关交易资金等活动,防止违法使用和个人信息泄露。”公告同时称。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对记者表示,作为挖矿界的扛把子,华人对于币圈的影响是实实在在的。我国三大重量级协会发布的防范炒作风险公告,断掉了国内居民虚拟币频繁交易的基础设施,对于控制内地居民炒币起到了正向引导作用,效果立现。

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比特币相关业务。2014年4月,招商银行宣布将禁止其账户交易比特币、轻币和其他“数字货币”。随后,华夏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等13家银行在短短两周之内发布了类似公告。

本月初,中信银行官网发布公告称:“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将中信银行账户用于比特币、莱特币等的交易资金充值及提现、购买及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等活动,不得通过中信银行账户划转相关交易资金。一经发现,中信银行有权采取暂停相关账户交易、注销相关账户等措施。”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金天认为,近年来一些“交易所”吸引国内用户参与,更多是引导其开立平台虚拟账户,以个人转账形式(C2C)实现资金转移并流入境外的虚拟代币交易市场,在此过程中银行扮演了事实上的支付通道角色,严格意义上讲是不合法合规的。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全面封杀比特币交易”,更多是指加强资金流向预警监测,对可疑交易进行拦截和打击。将迫使原有的交易模式转向更加隐蔽的渠道,加大国内用户参与虚拟代币投资交易的难度。

此次三家协会的公告将“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更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不得用虚拟货币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得承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虚拟货币或将虚拟货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虚拟货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虚拟货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虚拟货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虚拟货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肖飒认为,公告中特别提到不得“间接”为客户提供虚拟币服务,这说明一是穿透式监管,表面文章不影响定性;其次谨防金融机构与其他公司合作进行虚拟币业务,防止牌照乱用;第三增加会员单位的合规义务,筛查涉币服务。

5月19日,美股盘前,美股区块链概念股盘前大跌,Riot Blockchain(RIOT.O)跌超10%,Marathon Patent(MARA.O)、嘉楠科技(CAN.O)跌超7%,Coinbase(COIN.O)跌超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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