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寻欢作乐》毛姆

据说书里的男性作家德里菲尔德影射哈代,毛姆在序里很认真地否定了,但是否定得也坏坏的,你总觉得他的澄清恰恰是在坐实他。

不过管他呢,反正本书主角也不是他。

毛姆真是个话痨,当罗西第一次跟他回到房间时,他竟然大谈特谈小说该不该用第一人称来写,让剧情党的读者恨不得踹他两脚,还不赶快讲故事去!但从这段内容里,尤其是写作时的他审视那时的自己是那么的愚蠢与可笑时,我读出了悲凉。

他的全心全意的爱情,只不过是罗西的寻欢作乐。

而且,罗西的寻欢作乐,并不是刻意使坏,只是本性使然。而这种本性又让他恨不起来,因为“她就好像林中空地的一个池塘,即清澈又深邃,跳到里面去会觉得很畅快,即时一个流浪汉、一个吉卜赛人和一个猎场看守人在你之前曾跳进去浸泡,这一池清水也仍然会同样的清凉,同样的晶莹透彻。”

所以就算你道德高尚,也不能指责她寻欢作乐。

因为她的真诚,她的天真,一切就是那么顺理成章,理所当然。让你无法从道德的制高点去评价她。

也许,因为她的原型是毛姆唯一爱过的女人,所以毛姆赐予她太多光环,并坦言这是他最喜欢的作品。

“……从我听到的情况看,她真是个荡妇。”
    “你不明白,”我说。“她是一个很淳朴的女人。她的天性是健康和坦率的。她愿意让别人感到快乐。她愿意去爱。”
    “你把这称作爱吗?”
    “那么就叫爱的行为好了。她生来是一个有爱心的人。当她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觉得和他同枕共衾是很自然的事。她对这种事从不犹豫不决。这并不是道德败坏,也不是生性淫荡;这是她的天性。她把自己的身体交给别人,好似太阳发出热量、鲜花发出芳香一样的自然。她觉得这是一件快乐的事,而她也愿意把快乐带给别人。这丝毫无损于她的品格,她仍然那么真诚、淳朴、天真。”
“我喜欢《寻欢作乐》,因为那个脸上挂着明媚可爱的微笑的女人为我再次生活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  ”  毛姆       

                         

前半书读得很慢,因为剧情不紧凑。毛姆就好像是带你在逛那个时代的文艺圈,一个又一个的聚会里,文人们的众生相,让我们想起莫泊桑的《福楼拜家的星期天》。我几乎摸不着边际,猜不到故事走向。直到罗西跟他回了房间,才有了刹那顿悟:原来前半本的顾左右而言他,只是炽热心情的掩饰。不忍回忆,不忍揭开。然后,叱拉——就像拉开了窗帘,一切一览无遗。他终于将自己今生唯一的异性爱恋赤裸裸的亮在了众人面前。

是的,也许,你觉得她卑贱,堕落,不洁,但我就是爱她。

爱,有时就是这么无望,不对等,万劫不复。

我总觉得,毛姆是为了自己无望的爱,才赋予罗西那样的光华。

读完此书,心头的感觉就如毛姆自己所说,像吃了一个酸苹果。


2018-11《寻欢作乐》毛姆_第1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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