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安乐居》

读《安乐居》

有这么个说法:金庸武侠小说里,但凡可爱之人,都是爱吃的。作家也一样,我自个儿甚至有个固执的见解:您老不爱吃?甭下笔写文章!汪曾祺是个爱吃的主儿,他有篇《安乐居》,我想聊聊其中的吃喝物。

“喝一毛三的是一个层级,喝二锅头的是一个层次,喝红粮大曲、华灯大曲乃至衡水老白干的是一个层次,喝八大名酒是高层次,喝茅台是最高层次。”“一毛三”,大抵就是最劣的酒。这样的酒辣、烧人。原先买过一瓶三百毫升装,五块钱的白酒,喝完嘴唇里边都秃噜皮了。酒劲来得也快,这成了优点——下苦人,谁不是指望两口酒下肚睡个舒坦觉呢?好酒确实好,父亲每每在酒局上喝了茅台,回到家总感慨:“真甜!”还要回味许久:“甜!真甜!”

老吕的关东烟——“白铜锅儿,白铜嘴儿,紫铜杆儿。”我只见过世的姥爷抽过这种烟,我们这儿叫“老烟袋”,不叫“关东烟”。印象中是黄铜的嘴儿,紫黑杆儿,锃白光的烟锅。靠近烟锅的地方垂一紫烟布袋,里面装着烟丝。姥爷总会时不时地把烟往黑布鞋上嗑一嗑,这是把抽余下的烟灰嗑出来,好继续填烟丝。一次,小心翼翼地问母亲:“姥爷那时的老烟袋呢?”母亲顿了顿,给我细细描绘了抽老烟袋的情形,没再说话,转过身去。

“这些酒客们吃兔头是有一定章法的,先掰哪儿,后掰哪儿……没有抓起来乱啃的,吃得非常干净,连一丝肉都不剩。”兔头的滋味,实在没尝过。按说爷爷就是干屠宰的,家里也养了几笼兔。但——我爱拿烂菜叶逗、喂它们,常常可以从吃完午饭蹲到太阳下山,也会有感情。每次回家,爷爷都会把晾衣绳上风干的兔皮收起来,兔肉更没上过桌。但南方沿海吃螃蟹,有异曲同工之处:一套什物,钳、夹、刀、小榔头……一般上龙虾或螃蟹,都会附上一叠一次性手套,这没有。因为人人都会吃,一只肥母螃蟹吃下来,手不染污,清清爽爽,蟹壳还能再复原成一只完整的螃蟹。

“一块喝酒的买了兔头,常要发一点感慨:“那会儿,兔头,五分钱一个,还带俩耳朵!””父亲在熟食摊买猪尾巴,也总要发点感慨:“那会儿,猪尾巴,一大塑料袋一大塑料袋!孩子咂着玩!不带上桌的!”卖肉的中年妇女脸上总是油光光的,她应着:“是哎!”到底是真是假,不知道有没有夸张的成分。但心里还是会泛起一阵向往——“孩子咂着玩!”这也许是老一辈人对时代发展太快的一点感慨吧!

“白薯大爷没有一颗牙了,上下牙床光光的,但什么都能吃,——“烧鸡烂不烂?”——“烂!”“来一只!””这个烂字好得很!有些烧鸡是柴的,入了口,树皮般,自然嚼不开下不了肚。烂烧鸡就让人想起油汪汪的样子。我胃不好,晚上碰不得肉,在中午吃过几次烧鸡,但总吃不出味来!有些吃物,就是得应景!约摸九、十点钟,天儿凉飕飕起来,但屋里是冒着热气的。三五好友,地上摆一箱青岛啤酒,电视里头乱哄哄的:“留给中国队的时间不多了!”你看烧鸡香不香?

“荞面条!——自己家里擀的。青椒!蒜!”没用青椒配过面,多是剁碎了配豆腐。一叠滚烫的清水豆腐,用锅铲前沿切成一块块,青椒可以直接倒上去,也可以另放小碗中。直吃到鼻尖冒细汗,那叫一个酣畅。

面就蒜,给座金山也不换。我有篇《清欢蒜》,其中最爱的吃法就是这种!但平日里不吃——怕有味。到了周五晚上回家,一海碗手擀面加蒜是雷打不动的。连蒜汤汁都喝肚去,一点不剩,据说还有预防感冒的功效!

《安乐居》的人物各有各的做派,各有各的怪癖。但——都爱吃!也都可爱。而且你会发现,他们都是汪曾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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