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书(10)法国的近现代教育

一、法国近代教育

(一)教学概况

1、资产阶级革命以前的教育(略)

2、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教育

基本内容:

①主张建立国家教育制度;

②主张人人有受教育机会和权利,国家应给予保护,实行普及义务教育;

③在教育内容和教师问题上,主张实现世俗化和科学化;

④法案还在男女平等教育,成人教育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3、19世纪法国的教育

(1)中央集权的教育领导体制的确立:

1806年拿破仑颁布了《帝国大学令》,设立帝国大学为政府管理全国教育的机构,并实行大学区制。

特点:

①教育管理权力高度集中;

②全国教育实行学区化管理;

③创办任何学校教育机构都必须得到国家批准;

④一切公立学校的教师是国家的官吏。

(2)初等教育的发展

①《基佐法案》要求大力发展初等教育和师范教育,教师任教须获得资格证书;

②1881年和1882年两次《费里法案》

第一,儿童6~13岁为义务教育阶段,初等教育和师范教育实行免费;

第二,重审教师从教必须获得国家颁发的资格证书;

第三,课程内容不得饰有宗教标志,不能开设宗教课,但是允许假日在校外接受家长所希望的宗教教育。

总之《费里法案》体现了法国教育的义务、免费和世俗化三原则,为法国国民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中等教育:双轨学制


高等教育:开办巴黎高等师范学校


(二)近代法国著名的教育思想

1、爱尔维修的教育思想:主张人人生而智力平等,主张教育民主化;提出了“教育万能”的口号,主张国家创办世俗教育。

2、狄德罗的教育思想:否定了爱尔维修的“教育万能论”。在教学内容上,强调对科学知识的学习,反对过量的学习古典语言;在教学方法上,提倡观察、思考、实验等,既要获得感性认识,又要深入思考,得到理性结论;主张国家管理教育,推行免费的强迫义务教育。

3、拉夏洛泰的教育思想,《论国民教育》系统阐述了国家办学的教育思想,国民教育的目的是培养良好的法国公民。

4、涂尔干论教育

爱弥儿·涂尔干近代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和教育家,西方教育社会的奠基人。教育思想主要体现在《教育与社会学》《道德教育》《教育思想的演进》三部著作之中。

①教育目的:在儿童身上唤起和培养一定数量道德身体、智识和道德状态,以适应整个政治社会的要求以及将来他注定所处的特定环境的要求。也就是说,教育的基本任务在于培养个人使其具备作为社会成员与特定群体成员所必须的身体、智识与道德状态。

②教育功能:

第一,教育是年青一代系统地社会化,使每个人实现由“个体我”向“社会我”的转变;

第二,教育促使个体潜能得到显示和发展,在此基础上培养个体遵守社会秩序和服从政治权威等品质;

第三,教育还可以将个体适应社会生活所必须的各种能力进行代际的。

③在道德教育问题上,涂尔干主张道德教育非宗教化。

④涂尔干从教育的社会性出发,论述了教育学的社会学依赖问题。他认为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学事务,教育受社会各系统的制约,从而决定了教育学对社会学具有明显的依赖性。

5、法国大革命时期的主要教育改革方案和教育主张:《康多塞方案》和《雷佩尔提方案》

6、启蒙运动教育家的共同特点:

①实行国家管理教育的制度;

②主张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国家应该给予保护,实行普及义务教育。

③在教育内容和教师问题上,主张科学化和世俗化。

二、法国教育的发展

(一)“统一学校运动”与学制改革

1、“统一学校运动”:1919年“新大学兄弟会”在批判双轨制教育斗争中提出了建立统一学校的主张,要求建立统一学校,以实现教育的民主化,主要解决两个问题:民主教育和择优录取。

2、学制改革:这是由统一学校运动引发的。1937年,法国教育部长让·泽提出了在中学的初级阶段实行统一学校制度的方案,有力冲击了双轨制,扩大了劳动人民子女接收中等教育的比例。

(二)中学课程改革

19世纪末,中学课程改革强调古典学科和现代学科的传统价值和实用价值,以及二者的并行和互补,反映了现代社会对法国中等教育的影响,确立了法国中学的基本模式。

(三)《阿斯蒂埃法》与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

1919年颁布的《阿斯蒂埃法》使法国的职业教育第一次获得了有组织的形式,成为一种由国家管理的事业。该法在法国历史上有“技术教育的宪章”之称。

(四)《郎之万—瓦隆教育改革方案》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郎之万和瓦隆提出了《郎之万—瓦隆教育改革方案》,以现代化和民主化为目标。主要内容有:①提出了法国战后教育改革的六项基本原则:社会公正原则;社会上一切工作价值平等;人人都有接受完备教育的权利;加强专门教育的同时,适当注重普通教育;各级教育实行免费;加强师资培养,提高教师地位;②实施6~18岁的免费义务教育。此外方案还对教育中注意学生的特点、采取小组教学和鼓励学生的创造力和责任感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在战后初期的历史条件下,该法案虽然没有实施,但是提供了法国战后教育改革的重要依据,对法国教育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五)《教育改革法》

1959年法国戴高乐政府颁布了《教育改革法》,该法规定,义务教育年限由站前的6~14岁延长到16岁,具体实施过程如下,6~11岁为初等教育,所有儿童都应接受同样的初等教育。1959年法国的教育改革由于不够灵活,不实用,不明确,在实践中并未完全实施。

(六)《高等教育方向指导法》

1968年《高等教育方向指导法》(又称《富尔法案》)主要内容是确立了法国高等教育“自主自治,民主参与,多科性结构”三条办学原则,按照这三条原则,大学是享有教学、行政、财政自主权的国家机构。

(七)《法国学校体制现代化建议》(《哈比改革》)

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法国通过了《法国学校体制现代化建议》,重点是加强职业教育,又对法国普通中小学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提出了一些改革措施。①在学校教育管理体制上,规定学校成立各种组织,参与学校行政管理、教育教学工作;②在教育内容上,强调教学内容“现代化”,增加与实际生活的联系;③在教育方法上,实行“三分制教学法”,即把教育内容分为工具课程、启蒙课程和体育课程三个部分。《哈比改革》代表了法国教育改革的正确方向,但由于要求较高,难以在教育实践中实行。

(八)《课程宪章》

进入20实际90年代,法国基础教育的纲领性文件《课程宪章》强调了法国今后仍坚持中央集权制课程管理体制,课程编制以学生为中心,对学科体系进行各科知识融汇贯通的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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