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上小学“养成教育监督员”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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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进中的庙上小学


庙上小学“养成教育监督员”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灵宝市教体局和豫灵镇中心学校养成教育相关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新时期学校教育中加强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学校“养成教育监督员”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庙上小学“养成教育监督员”工作职责:

1、庙上小学“养成教育监督员”由学校教职工大会开会决定设岗,由3—6年级学生代表担任,由学校领导班子颁发任命书,任期一年,不合格者取消其任职资格,优秀者可以连任。

2、“养成教育监督员”下课后全天按指定位置站岗,行使纪律、卫生、安全监督权,尤其是晚上下自习后督促学生抓紧时间回宿舍,抓说脏话、追逐打闹等不文明现象。填好打分表,注明扣分原因。

3、“养成教育监督员”必须秉公执法,公正无私,不允许只抓别班捣乱学生,不抓自己班学生。一经发现,不按此要求做者,取消其庙上小学“养成教育监督员”任职资格,进行全校通报批评。

4、“养成教育监督员”开会时间,每周一中午12:30,开会地点:学校会议室。

5、负责老师:关占良;电话:136-0923-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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