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和本体的不同一是变化发生的根源

可感知的存在是有限的,存在的本体是无限的。实体的存在是无限小的,存在不只是存在的现象,现象的背后必须具备坚实的内核——这即是实体,唯有无限小的存在方是坚实的不可分割的存在。

本体和显象同一的存在方是永恒的存在,但是现实中并无此种存在,显现的存在是具备空间的,所以是可分的,但是可分的存在并非实体。可以感知的存在并不符合存在的理性,所以是虚无的;但是完全的虚无又是不可被感知的,所以可以被感知的有限的存在背后,必然是一种无限的不可被感知的存在,后者是前者的本体,并维持着前者的存在。

另一方面,现象的存在同时支撑着本体的存在,毕竟本体并无直观的形态,需要外显的存在现象间接的证实其存在。当然这不只是简单的证实,还是一种真实的支持。有无的对立统一性,证实了现实并无绝对的实在,任何存在都由非其所是的另一存在所支撑。本体和现象互为本体,并且相互转化。空间有限的存在转化为空间无限小的存在,同时有限的存在又由无限的存在转化而来。

存在是一个环,外显的存在不只是需要本体作为支撑,还需要回归本体,方能显露自身。存在不是彻底的虚无,所以具备本体,但是另一方面,存在非绝对的实在,存在的现象和存在的本体并不同一,所以不能脱离感知的主体而独立存在。本体具备唯一性,释放者和接受者是同一存在。如此实体则非绝对的永恒的实体,其由非其所是的存在转化而来,又转变为非其所是的存在,如同一个环。存在的永恒性,是这个环的永恒,而非单独的某一存在的永恒,或者说是存在的形式以及质料的分离的永恒,而非形式和质料统一的永恒。

实体的存在是无限小的,因为无限小的存在具备坚实的内核,但是存在的本体却非是无限小的。无限小和无限大统一——统归于无限的概念,可见的存在是有限的,而存在的本体却是无限的,而非狭隘的无限小。可见的虚妄的存在具备坚实的不可分的内核,这一内核是无限小的,而可见的存在其空间是有限的。无限小的存在是为有限之存在的本体,但这非静态的本体和现象,无限小的存在作为有限存在的本体的同时又会转化为有限之存在。另一方面,有限的存在又会转化为无限小的本体存在。显然,前者是一种膨胀的过程,而后者的变化却是内缩。但是存在的变化具备同一性,膨胀则是始终的膨胀,不可能半途往内收缩。空间有限的存在继续膨胀,则成为空间无限大的存在,除非无限大和无限小统一,否则变化就不能成环。

实体是相对的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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