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诈骗,你必须知道的真相

文/王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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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坑你的恰恰是你认为最安全的投资方式

原始股,一直以来都被投资者认为是赢利的代名词。谁要是持有原始股,待上市开盘后,意味着利润可能就是几十倍甚至几百倍。于是,一些机构和公司推出了听起来非常诱人的所谓原始股投资,且投资回报非常之高,可是很多人并不知道,这背后时常暗藏的诈骗陷阱。

如果有人向你发售高息股权理财产品,请先打问号

提及原始股,不少人会第一时间跟“暴利”二字捆绑在一起。作为股票未上市流通之前发行的股票,此种被界定为股权投资的投资风险相对于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来说要高很多,可一旦投资成功后,其收益也不是一般股票能够比拟的。

2014年,阿里巴巴赴美上市就使得几百上千位原始股的投资者成为了千万富翁,其中有的甚至还成为了亿万富翁,同样的故事还发生在百度、腾讯的股票上市案例中。

但由于此类投资风险高,所以国家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来对参与此类投资的个人投资者资格做出规定,规定此类投资的合格投资者为:其个人金融资产的规模要达到300万以上,近三年的平均年收入要在50万以上,另外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识别投资风险的能力。

国家除了对投资者的资格做出规定以外,还对进行类似的股权融资的融资方做出了一些要求,要求这些企业只能以非公开的方式向特定对象的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非公开的意思是股东人数得控制在200人以下,特定对象是不能以公开方式和渠道向社会公众宣传推销原始股。

然而,市场上很多以原始股名义进行的融资活动,实际上却是非法集资诈骗,最后骗得投资者血本无归。

先来看一个真实案例。

段某某于2010年8月份分别成立了河南至翔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翔商贸”)和河南天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一实业”),并于2013年在上海成立了上海优索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索环保”)。另外,根据上海股权交易托管中心的资料显示,优索环保于2014年4月29日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上海的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代码是200735,该公司于2015年9月被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摘牌。

优索环保一直对外宣传称其是一家从事垃圾发电和生产“再生煤”的全国领先的环保类“上市”公司。在国外有成功运营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的经验,其投资和运营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遍布于世界各地,在国内的项目也遍布江浙沪、京津、豫陕等地,其声称将要在全国100个县级以上的城市建设此类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

在2014年8月份,优索环保在河南郑州召开了一场增资扩股的新闻发布会,并且对发布会公开在报纸上进行了报道,这场发布会实质上是一场面向大众的以非法集资为目的的股权融资骗局。在发布会上,该公司除了发售原始股以外,还发售股权理财产品,以4个月为一个投资期,给出的月回报率高达4%,并且投资者在投资时就可以提前得到前2个月的利息。也就是投资者投资100万,只需要交付92万即可。在交付92万投资后,投资者可获得100万的借款协议书和借款收据,并且在协议上列明第三个月开始按月支付余下的利息。

段某某在这场发布会上还向投资者宣称,优索环保已与政府谈妥,将要在省内10余个城市新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而此次增资扩股主要也就是为了兴建这些项目而进行的。

为了方便其骗取投资者的资金,段某某利用其名下公司:至翔商贸的POS机为投资者直接进行刷卡操作来进行资金的转移,刷卡以后投资者在当场就能得到借款协议书和借款收据,而且第一、二个月的利息在刷卡前就可以先行扣除,依约第三、四个月的利息会按月打到投资者的卡上。这样就使得投资者要到第三个月的付息日才会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当愤怒的投资者跑去优索环保的郑州分公司天一实业时,却发现该公司也早已人去楼空了。

后经公安部门查证,该案在河南省的涉案金额高达2亿多元,受害者人数也达到了上千人。该公司也在陕西、江苏、上海等地以同样的手法行骗,也造成大量的当地投资者上当受骗。段某某也因涉嫌“非法集资”于2015年底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投资原始股,要格外注意两方面

对于以原始股之名行诈骗之事,证监会此前就曾提醒过,一些公司以即将上市为噱头,利用“原始股”、“转板”为幌子虚假宣传,以传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在异地实施违法行为,使投资者难辨真伪。当难以准确辨别投资信息真伪时,投资者可向经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或当地监管部门咨询、核实。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妥善收集保存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毕竟股票投资本身风险就相对较大,而所谓的原始股投资对于普通人来讲无异于“火中取栗”与“海市蜃楼”,在三公严重失衡的原始股交易中,普通投资者处于绝对的弱势,所以不要期待着一夜暴富的原始股幸运女神会眷顾自己。更不要直接认购那些所谓的原始股,在风险承担能力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专业、权威的私募股权基金适当地间接参与真正的原始股投资。

要知道,股权与实物不同,不能通过触觉辨识出来,股权作为一个虚拟产品极容易产生信息不对称问题。因而作为没有对价交易的金融资产,必须有国家认定的授权机构进行辅助交易及其交易的监管。

建议投资者注意如下两点,首先,如果投资者需要进行股权投资,自身要保证对企业或企业负责人的深度了解,包括考察清楚是否具有真实的运营机构、利润是否符合常理、报表是否有会计事务所意见、定价是否合理、投资以后是否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等等,同时投资者应当具有对融资者发生道德风险后的足够反制能力;第二,若要投资,在股权确认或公证之前,股权投资资金必须存放于由工商局或股权交易中心设置的第三方信用账户或平台。

从此类诈骗的特点看,一般会设置高额的回报来公开吸引投资者,并且会利用一些“宣传和包装”来为公司进行“增信”,让投资者误以为他发现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投资机会。其次,普通大众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也是骗子们能够得手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最后需要提醒广大投资者,在互联网如此发达的今天,类似诈骗可以衍生出更加复杂、更加精细的其他骗局,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总之,对于任何投资项目都不要轻信,需要向专业人士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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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晚8点,心血来潮更文的文艺女青年王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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